03.08 男方父母花一輩子積蓄滿足女方買房要求,女方因為房產證寫名問題不結婚,你怎麼看?

大魚知


謹慎沒錯!現在確實有女方一分不出還要求加名字!不知道處於什麼動機?


海濱小城5946


我也是女方,同樣我也有兒子,不結就拉到!結婚是過日子,反而現在的婚姻都變質了……人家老兩口辛苦掙的那麼點錢不寫他們老兩口就不錯了,有本事你們掙錢拿出錢自己買,不寫就不結婚,這樣的兒媳婦娶回家也不帶好的


眼淚的錯覺


首先提出這個問題,就說明雙方對未來的婚姻生活沒有信心,既然是已經要結婚了,那麼就是一家人了,夫妻倆彼此不分你我,如果僅僅因為房子署名問題而鬧不結婚,至少也說明雙方沒有做好心理準備在一起共同生活。

我結婚的時候,沒有房子,住在老家的舊房子裡面,婚房只有一間臥室,因為是同父母居住在一起的,可是我老婆也沒有因此而嫌棄我。



康熙沒有來


我作為一個未來婆婆得說一點,父母是為自己的孩子買房,不是在為媳婦或者女婿。所以第一句話為滿足女方買房我真的不贊同,不知道兒子結婚需要房子?這樣的父母是真天真還是裝天真呢?至於是不是付出一輩子積蓄,那就是能力的問題了,要結婚特別是要要小孩,肯定需要房產,大的不說了,我一個朋友,寶寶出生進新生兒科,不是大問題,但醫院吃錢那,花了幾萬塊,據說醫療保險能報不少,一問,得先落戶,落戶得要房子...雖然最後跑老家落了戶辦了保進行異地報銷,但期間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成本她直搖頭,還有眾所周知的孩子教育,更是拼房子,不是女方物質,事實上中國的房產綁了太多東西,繞不過去,你罵也沒用,所以沒有未雨綢繆,你怪不了別人。

另外說回你這事,公平的說,全款全裝修拎包入住不加名,婚後要還貸甚至還債肯定要加,但可以協商請另一方出裝修。你對號入座看看你是哪種情況,不過我看你的“付出一輩子積蓄”一詞,全款全裝可能性不大,如果是這樣,你就不要呼天搶地的來求同情了,現在的人都不傻,你跟人家講風險防範,還要要求人家來跟你講愛情麼?


忐忐忑忑110


我來闡述一下我個人的觀點。

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全款買的房子,我不會強加我的名字在房本上。因為我沒有付出一分錢!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婚後夫妻倆共同生活。公婆全款在兒子和兒媳之前買房。那是公婆的財產。根據婚姻法,夫妻離婚了,女方也不能分得房子的財產。

如果男方父母是付了首付,那意義就不一樣了。婚後夫妻倆會共同還貸。這樣,我就要求加上我的名字,如果不加,想空手套白狼結婚,對不起,這個婚,我不結。

因為婚後,付首付的房子會夫妻倆還貸。所以女方也付出了。最後房產證上沒有自己的名字,很悲哀,沒有安全感。萬一過不好,離婚時啥都沒有。女人還要理性一點。

還有一種可

,付了首付的房子,婚後公婆繼續付月供。這種情況下,房子依然是公婆的財產。加不加我的名字都無所謂!

但是這種可能,我一般都不會選。因為婚後公婆說要付月供,萬一付不了,這擔子會落到老公頭上,最後又會變成夫妻倆共同還貸。最後自己付出了,房本上沒有自己的名字,等於是給別人買單。

所以題目問題比較含糊,我剖析了三種可能並解答方案。希望能幫助大家!


愛幻想的蘑古力


就如樓主說的是,男方的父母花了一輩子的積蓄滿足了女方買房的要求,女方因為房產證上寫名問題不結婚,還能怎麼看,只能說明女方並不是真心實意的愛這個男人,而是看上了男方的家產,千方百計的設套,想不勞而獲侵佔對方的財產,居心不良唄。

女人不結婚,肯定是以房產作為保障婚姻穩固的理由,要在房產證上寫上她的名字確權,目的達不到,就拿不住男方的經濟命脈,婚後要想侵吞他人財產的美夢落空,是打死也不會答應結婚的。

男方父母窮盡一生的積蓄,為兒子結婚買房,根據物權法的規定,誰買的房,財產的確權就是屬於誰的。男方父母要把財產轉移給兒子,這是合法的無償贈送行為,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在房產證上的確權,男方的父母就有權寫上自己的名字,或者是加上兒子的名字。要是無憑無據在房產證的確權上,只有兒子和女方的名字,依法可以視為男方父母送給兒子媳婦的結婚禮物,就變成了兒子媳婦的共同財產。女人一進門就得到了這個家庭的半壁江山,手握的是刀把,隨便找個理由想離婚就離婚,男人只有出血的命了。

如果女方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才可以結婚,男方又捨不得她,完全可以答應她在房產證上加名,只要在加名前雙方能做個婚前約定,白紙黑字的寫清楚,房產是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就算女方婚後反悔,該房產永遠是屬於男方的。要是她不答應這個條件,只好什麼都免談。

總之,天下的好女子多得很,像這種不懷好意的女人最好讓她有多遠走多遠。老話說,有樹就有鳥來落。有房子,真正的緣分到了,我就不信還怕娶不到老婆,這不成了天下最大的笑話無稽之談了嗎。


老蔣閒言


我覺得合理吧!

我也是一個男人,我覺得既然結婚,在房產證上加上媳婦兒的名字沒什麼不妥的地方。雖然女方因不寫名字而拒絕結婚的行為明顯過激,或許有情可原的無奈之舉。

站在男方的角度,考慮更多的是花費了父母一生的積蓄,父母掙錢不容易,或許怕以後離婚爭奪財產。更有甚者是想拿這個問題給媳婦兒一個“下馬威”,強調一下“家庭地位”。但我覺得這樣做不太妥當,既然別人寵了二十多年的女兒嫁過來,男方就應該當做親女兒一樣去疼愛(輕男重女的除外哈)。憑什麼別人養了二十多年的女孩子嫁到你家,就得做牛做馬,端茶倒水,還時時被提防著,最後連個名分還如此刁難。如果還沒結婚就開始“畫界限”,恐怕剛開始就埋下了芥蒂,中國婆媳關係難處理的難或許也有這方面的原因。婆媳關係的矛盾大部分我覺得是婆婆的兒子,媳婦兒的老公的這個男人在中間處理不好,既然決定把這個女人娶回家,自然應該去疼愛她。另一邊雖然是自己的父母,但有時候也會有偏見,作為中間人我們應該站出來去哄去協調雙方關係。

如果站在女方的角度,房產證上不添加女方名字,怕是對我有什麼意見嗎?自然而然就缺少了安全感。女人的安全感很重要,還沒結果呢,就背地裡留一手,難免不讓人心生奇怪。女方的父母更加生氣,他們捧在手裡怕碎,含在嘴裡怕化了的甜心,還沒嫁過去就讓人如此“看不起”,怕以後是沒有好日子過吧!不過女方不加名字不結婚這種處理方式確實欠妥,如果是我姐姐的男朋友這樣,我會勸我姐姐、勸我父母重新考慮這樁婚事。我個人覺得能做出此舉的家庭不好伺候,我的姐姐沒有這個福氣嫁入他們家。(原諒我個人色彩濃厚)

我覺得兩個人在一起不容易,既然結婚就應該坦誠相待,雖然雙方父母可能會因為彩禮和房子車子為難我們,但如果認為對方是自己的終身伴侶,就應該手牽手一起解決問題,而不是早早的防備對方。結婚乃人生大事,又不是一錘子買賣,以後過日子低頭不見抬頭見,互相體諒互相理解家庭才會更和諧吧。


建聞君


動物都知道要成家找媳婦得先找個地方築巢,那人結婚不該也有個睡覺擋風雨的地方嗎?男方買房子都不要加女方名字(先不討論是不是按揭房)男方憑什麼說是為女方買的,男方父母大可不買房子,讓男方不結婚就行了。男方買了房子又想著女方佔了男方便宜,讓女方出裝修,然後又不想加女方名字,呵呵,自己耍心眼還要說別人物質,真不要臉。


我叫潤物細無聲


一看到這樣的,就特別想不明白,難道結婚買房子不應該嗎,為什麼說是滿足女方的要求?父母一輩子的積蓄買一套房子給兒子結婚我覺得正常,只要不是什麼收入幾十萬幾百萬的家庭,基本上當房子都要一輩子的積蓄,其實這就是給孩子攢的,真的別說什麼房子是女方的要求,這房子你又不是給女方一個人買的,後期是兩個人一起住一起生活,現在結婚房子是標配,以後生孩子,孩子上學都能用的上,

還有女方要求加名字,我覺得分兩點,一點是有貸款加名字,我支持女方要求,先說明白不是因為離婚後分財產,因為貸款即使是男方還但是還有生活費,家庭開銷,這肯定是要兩個人來分擔的,所以既然這些錢都花了,跟交房租一樣為什額不能加名字,第二點,全款房的,如果女方出錢買車,或者裝修錢是要加上的,如果女方沒有任何出資,就不要要求了,真的感覺有點動機不純,


淼兒0225


這種女的不結婚算了,從這件事能看出這女的人品:

1.男方父母不寫女的名字無非是保護自己兒子的權益不受損害。萬一將來離婚了,這房子是婚前財產,人家父母是留給自家兒子的。如果兒子婚姻幸福,房產是夫妻雙方誰的或者是共有的都無所謂。從這點說這女的不講理,或者另有企圖

2.換句話說,房產換成這女的或者夫妻雙方的這女的才結婚,說明這女的是奔著錢去結的婚。就這來看,斤斤計較的人不可能盡孝公婆的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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