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实名举报,这些问题办理情况会得到答复吗?

大家都知道,针对各级党委政府、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存在有关履职问题或廉洁自律问题的,可以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举报。

但总有人反映,自己的举报如同石沉大海,没有任何消息,甚至有人还是进行的实名举报。确实,这是正常的现象,按照之前的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办理规则,即使是实名举报,也不一定会反馈办理情况的,这个不是必须的规定,但在实际落实的过程中,一般是会反馈查办情况的,而且还要测评满意度。最近,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检举控告的规则进行了修订,对于实名举报,进行了修订完善,我们一起来看看。

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实名举报,这些问题办理情况会得到答复吗?

所谓的实名举报,就是在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时,检举控告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属于实名检举控告。虽然落款有单位名字和联系电话,但如果提供的是假的信息,或者留的电话无法联系,那是不会计算为实名举报的,依然计算为匿名举报。在这次的规则修订中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也就是说,按照这次修订的要求,对于实名举报,是必须要进行答复的,而不是可有可无。

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实名举报,这些问题办理情况会得到答复吗?

我们再去看看,针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具体都有些什么规定。首先,针对实名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具体来讲,就是针对举报人举报事项,是否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是否正式受理等,要告知举报人,因为举报事项可能很多不是纪检机关的范畴,是其他部门的业务范畴,那他是不受理的,比如,企业举报有关审批手续没有通过,而不是举报办理部门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就不是纪检部门的受理范畴。其次,承办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办结之后,15个工作日内要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办理情况,比如是否属实、是否处理、这么处理等等,如果举报人提出不同意见的,还要根据查办的情况进行解释说明,举报人提供新的证据材料的,应当核查处理,不能一答了之。确实体现了对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慎重办理。

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实名举报,这些问题办理情况会得到答复吗?

同时,针对实名举报还有奖励。举报经查证属实,对突破重大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或者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进行奖励。当然,这个举报奖励要看地方,有的地方实行的是常态化的制度,只要举报属实的都有奖励,而有的地方是针对一些重点时期、关键工作的举报有奖励,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

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实名举报,这些问题办理情况会得到答复吗?

对实名举报这么重视,那对匿名举报是不是可查不可查呢?毕竟,为了防止打击报复,匿名举报是大多数人选择的方式。当然不是,实名举报是优先,但是只要匿名检举控告属于受理范围的,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按程序受理,查核的程序和要求是一样的。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新修订的规定也对诬告陷害进行了明确,有诬告陷害行为的,不管是实名还是匿名,都是要受到追责问责的。所以,大家在举报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见风就是雨,甚至弄虚作假,那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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