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孫楊的事再說兩句:我說不出“活該”二字

孫楊的事再說兩句:我說不出“活該”二字

孫楊的事我再說幾句哈,你們不知道,前幾天我在微博上被人罵死了,一些原來的忠實和非忠實讀者都上來罵我弱智,水平低,讓人失望,可笑等一系列貶義詞。

上次我寫過一篇( ),主要是和大家分享孫楊聽證會後為什麼會輸,我也是學習來的,主要是因為人家認為血液飛檢的資質是個整體,主檢官拿得出來就行,看你撒尿的人你管他從哪裡來。

再說,以前你不都接受了?這次為啥不接受?不接受你別砸啊,你讓檢,然後等著申訴啊。

這些邏輯我都看得懂。但我一直說不出“孫楊活該”這種話。

孫楊肯定是有錯,但他被禁賽8年,基本上運動生涯到此結束,無論如何,這讓我感到難過,我的心情是真的Sad。

孫楊的事再說兩句:我說不出“活該”二字

可以分析規則,可以吸取教訓,但網上太多人站在全知全覺的立場對一個從小遊到大的天才運動員說“活該”,覺得整個過程他沒有一點點值得同情的地方,也讓人心寒。

講規則和分析規則的不完善完全不矛盾啊!也不影響我們對一個幾乎等同於被退場的頂尖運動員報以同情。

因為難過,所以我說了一些WADA的問題。比如我覺得隨便找個建築工人穿著拖鞋亂拍一氣,無需資質看明星撒尿那也是把運動員看成物,也不符合他們很喜歡說的人道。

有人說,難道看你撒個尿還要博士學位?這個就是偷換概念了。

一個粉絲,穿著拖鞋,進來就亂拍一氣,這個行為和嚴肅的飛檢是矛盾的,一看就是完全沒做過培訓。既然覺得飛檢這麼嚴肅,那麼整個流程至少應該也是嚴肅的。

對對對,很多人和庭審官說的一樣:那你先去修改規則啊,規定裡可沒有這麼細,拍個照就要影響飛檢。

好吧,孫楊有錯,但前因後果至少考慮一下犯錯的因果吧,這個檢測官之前也存在團隊資質不全被孫楊投訴過,沒有下文,這次又是這個人,所以從運動員的角度會感覺不被尊重。

另外一方面,當時孫楊團隊的所有人,包括醫生,領導都說不要讓血樣帶走,雖然後果肯定是需要孫楊來承受,但能否考慮運動員的主觀行為並不是不管三七二十一?

當時大家都簽字了說不帶走,只是說需要血液和容器分離,所以……

總之,我覺得不是“你敢檢老子,老子砸了你丫的”,不是這樣。

我的意思是是不是一定要頂格8年?我們看到的刑法案例在判決時不也會考慮主觀故意,各種因果嗎?

孫楊的事再說兩句:我說不出“活該”二字

還有一點值得反思的是我們圍繞頂尖運動員的服務實在太遜了。

運動員的廣告泳協要抽成的,那也要花錢請法律團隊,要第一時間跟進各種規範。比如興奮劑檢測的各項規範,比如興奮劑名錄有什麼變化等等。

我的心情就是仲裁庭完全無視過程堅持頂格處罰,那種傲慢讓人倒吸一口涼氣。規則都知道了,但故意程度可分析,但他們就是要頂格。

其實國外也有運動員為孫楊抱不平的,加拿大有個運動員德萊登就說:CAS是世界上最權威的機構,但他們竟然無法使用兩種不同的語言來舉辦完聽證會,這讓她感到非常意外。

同時她還認為本場聽證會最終結果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語言問題,孫楊的很多證據跟觀點都無法有效被仲裁小組理解,隨後才有了他們判決孫楊禁賽8年的情況。

這些我都說了,然後我就被扁了。

很有意思的一點是,我們臺副總監老項和新聞部主任小農很奇怪我這麼一個規則動物會講這些,我說因為在網上看到太多的人一夜之間成了國際法達人,紛紛認為孫楊活該,我就覺得太殘酷了吧?

他有錯是肯定的,但這個錯是不是非要頂格,難道我們不可以問一問嗎?

老項和小農說:啊,我們看到的都是說老外欺負中國人的……

孫楊的事再說兩句:我說不出“活該”二字

我說,網上大概分兩派吧,一派是民族派,啥啥啥都是我們對,另一派是所謂規則派,啥啥啥我們都不對。

反正微博上各種要取關,說我這麼差的水平,不會再聽我的節目之類的。

我給狹隘地回了一句:你不聽我損失好大哦!

孫楊的事再說兩句:我說不出“活該”二字

然後有人就說:你這樣對待你的聽眾,缺乏起碼的職業道德!拉黑!

唉,有一種邏輯叫躲在暗處都對邏輯。你可以隨便說,我只能虛心接受,打了我左臉,伸給你右臉。

敢問你覺得我應該什麼態度?我應該唱:愛我別走再給我一點溫柔?

我真的把這句唱出來了哈哈哈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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