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個人所得稅合理避稅的6種方法!200%實用

個人所得稅避稅的6種方法如下所示:

合理避稅是合法的,通過合理避稅可以提高個人可支配收入,減輕個人或家庭財政負擔。(本文僅供參考,不作為實際工作依據。日常工作中必須按照法律交稅)

(經供參考,違法之事不可做)


2020,個人所得稅合理避稅的6種方法!200%實用



1、 差旅費補貼

(差旅費津貼200元、誤餐補助200元。超過部分並計“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是因出差產生的,不計稅,標準根據當地稅務機關規定。


2、 職工離職有個稅法優惠,員工領取的離職補償金在當地員工年平均工資三倍以內的免個稅;


3、 通訊費:

單位因工作需要為個人負擔的辦公通訊費用,採取全額或限額實報實銷的,暫按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標準,憑合法憑證,不計入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

單位為個人負擔辦公通訊費用以補貼及其他形式發放的,應計入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


4、 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

報銷形式可以不計稅,隨工資發要交稅


5、 發票衝抵 (若為不實開支則不適用)


6、 大筆收入分次拿

某高校教師業餘在一家企業兼職做項目,項目完成後一次取得勞務報酬30000元整。假設他不填專項扣除的話,如果一次性申報納稅,則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30000-30000×20%=24000元

應預扣預繳稅額=24000×30%-2000=5200元

而如果與企業協商,分兩個月支付兩次,則每次預扣預繳額=(15000-15000×20%)=12000元,應預扣預繳稅額=12000×20%-0=2400元,總計納稅額為4800元。兩者相比,節約400元。

可見,納稅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將所得分攤,增加扣除次數,就能降低應納稅所得額,從而節省稅收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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