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公司做了15年,劳动合同一直是一年一签,这种情况违反劳动法吗?为什么?

用户9774733504241


15年,如果从今年往后推算,就是从2004年开始入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了。

但是否违反了劳动法,还要看具体实施细则。那么,哪种情况违反,哪种情况不违反呢?

且听我一一分析。

一、 2004-2019,这里分为两个时间段:

1. 2004-2008,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使用的是《劳动法》,《劳动法》对于签订合同次数没有限制性规定,一年一签没有任何问题。

2.,2008-2019,《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对于合同签订做了明确的规定:除非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一款第二款的情形,即:

1)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情形的

2)劳动者不存在病假及不胜任工作情形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2008年以后,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形且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书面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综上所述,本案例是否违反劳动法的关键点,要看劳动者有没有书面提出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要求,只要有这个书面签字,就不违法,如果没有,就要依法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啦。

四、题外话:

自从2008年颁布《劳动合同法》,根据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一些不法之徒,就开始利用法律的这条规定,专门去企业“碰瓷”。在发现企业第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到工作快满一年辞职,并诉诸社保局劳动仲裁,要求两倍工资,并屡屡得手。不少企业为自己的不懂法、不规范管理,付出了代价。此种“碰瓷”行为虽然可恶,却也给企业提了醒,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用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才能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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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说社保


你好,你在一个公司连续干了15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要判断此种情况是否合法,关键看你对待签合同是怎么表态的。

如果说每次合同到期了,公司要跟你续签合同,你都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仅仅是听从公司的安排,那么这种情况下公司跟你一年一签连续签了15份劳动合同就是符合《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

反之,如果说合同到期公司要求续签,公司的做法是一年一签,但你提出了异议,比如你要求一次性跟公司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和你对续签合同一事的要求不一样,如果公司不听你的提议,还是强行要求你按照公司一年一签的做法,那么公司签合同的做法就是不符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因为公司违反了协商一致的原则。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公司与你签订了2次以上一年期限的合同后,等到合同到期的时候,你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公司不同意跟你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强行要求你与公司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公司的做法也是不符合《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因为劳动法规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连续二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当合同到期的时候,员工如果提出跟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在你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提出了要求,公司不采纳,就是不符合法规的。

综上,你在公司干了15年,合同一年一签,相当于连续签订了15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判定这种行为是否合法的关键点就看你有没有跟公司提出明确的要求,比如要求与公司签三年或五年一次的劳动合同,或者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你从来没有提过这种要求,那么这15年的合同签订方法就是合法的。反之,如果你提出过其他要求,公司不听,被迫一年一签合同,那么公司的做法就是不合法的。

我想说的是,按照你们公司的要求一年一签劳动合同,你也已经连续签订15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所以这次劳动合同到期了,你就可以大胆的提出自己的要求,建议你直接跟公司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你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公司不接受,不愿意和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要求你签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合同,那么公司的做法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之规定,你们公司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更重要的一点,如果你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并且就此与你终止劳动合同,不再跟你续签合同了,那么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之规定要支付你双倍赔偿金。你在公司干了15年,按照双倍赔偿金的标准,相当于公司必须一次性支付你30个月的工资。

所以,当你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时候,你又想在公司长期干,又想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你就大胆地跟公司提出这个要求,就算公司不答应,怎么着对你都有利。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Sir聊HR


在一个公司连续工作15年,也是一位为公司付出了很多的老员工了,至于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有没有违反劳动法,要分情况讨论。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或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以上,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一年,用人单位都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这种情况用人单位违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应当自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我叔叔在一家企业工作了8年,合同两年一签,他自己并不了解劳动合同法,直到第五次签合同的时候他从网上无意中看到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单位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就向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就用各种理由推诿搪塞。于是叔叔向劳动部门投诉,由于单位对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正当理由,最后给我叔叔支付了一笔不菲的赔偿金。赔偿了好几年的工资,也快到了退休年龄,他就提前申请退休了。

2、如果劳动者本人提出书面材料,要求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或劳动者自身问题无法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提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自身原因无法胜任工作,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违法。

劳动者自己提出申请,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也不违法。

总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说,是更有利于保障自身权益的长期稳定的职业;对用人单位来说,可以减少员工频繁更换工作岗位,能有效减少人才流失带来的损失。但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劳动者的“护身符”,也不是用人单位的“包袱”。


小可职场日记


【赤脚企业培训师】为您深度解惑:在一个公司做了15年,劳动合同一直是一年一签,这种情况违反劳动法吗?为什么?

【答案】

你已经连续工作满15年了,单位应该早就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单位的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你支付双倍月工资的。

【原因解析】

在你与公司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你本人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你只要同意继续续订劳动合同,且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就需要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单位需要向你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分析】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与弊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言外之意是属于有起止日期的劳动合同,这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3个月、半年、1年、5年、10年,甚至是更长的时间。不论时间长短,这种劳动合同都是有起止日期的。但是前提条件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尤其是连续签订超过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利之处

(1)有利于用工自主权的选择。很简单,就是劳动合同一到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可以自由选择依法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这对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相对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

(2)具有刺激性。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帮助用人单位筛选那些优秀的劳动者。劳动者本人如果不上进,态度不端正,工作绩效差,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合法终止劳动合同。反之,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这将会刺激员工提高自己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3)应用范围较广。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任何行业,任何岗位。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利之处

(1)到期后可能要支付相应的补偿。由于《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签订次数有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如果连续两次和劳动者签订了固定劳动合同后,第三次订立那种形式的劳动合同,由劳动者说了算。如果不按照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要承担每月双倍工资的。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与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字面意思就可以看出,是一个没有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需要声明的一点是,在法律规定条件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在劳动者一方,而不在用人单位。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利之处

(1)从员工的角度出发。这种形式的劳动合同让劳动者感觉到了工作的稳定性与安全感,利于自身的学习与提高,从而也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升。

(2)从企业角度出发。可以保证团队的稳定性,减少人员的流失给业务造成影响。

(3)降低用工成本。某些国有企业就与员工喜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这样可以在劳动者退休后,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从而降低用人成本。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弊端。

(1)从员工角度出发。劳动者由于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倾斜保护,劳动者的有些错误,譬如懒惰这种情形,用人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导致劳动者滋生懒惰行为,降低工作效率。

(2)人力成本增加。懒惰行为,导致的工作效率降低,就会增加人力成本;劳动者的医疗期、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这些都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决定。

(3)用工自主权受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条件,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因此,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就受到了限制。


刚子生活杂记


🤔🤔不一样的问题,答案是一样的开场白:任何不分条件的解答法律问题,都是不严谨的。这个问题跨越了两个法律阶段,应当分阶段处理。简析如下:

①2008年之前是《劳动法》及劳动部的很多解读在对劳动争议起主要作用,2008年之后,国家颁布并实施了《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务院配套的《实施条例》,这两个阶段的规定不一样。

②《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一年一签劳动合同,长期循环没有问题。但是2008之后,规定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③解读: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如果一年一签劳动合同,两年期满后,就应该是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用人单位在这种条件下没有权利拒绝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但是,如果劳动者或单位存在法定的其它情形,导致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另当别论。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单位要求一年一签持续多年,是存在违法情形,可以向劳动部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有话说


如果是第三次签订合同或者已连续在公司工作满十年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和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公司不同意的话是违法的,反之,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一年一签也是可以的。

劳动法相关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一点建议

已经连续工作十年以上,或者已经连续签订两次固定合同,建议提出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劳动者好处更大。


小林工作生活杂说


不违法 原因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此,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论是一年还是数年,都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因为期限的不同,试用期也有所不同,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千万要把握试用期限问题,以免埋下争议隐患。


  • 试用期
  •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小编认为,如果从稳定员工队伍、防范用工风险角度来看,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宜太短。

如果一年一签,用工的第三年就可能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考察一个员工来说时间上有点仓促,可以说是弊大于利。(所以并不清楚您的公司是怎么想的h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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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乎


违反《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参照以上,你公司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如需要更详细了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可以留意或大家参与相关的讨论。


和谐劳动关系


答:违反了!

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深黯劳动法,是不会给你每年一签,且连续十五年的。这种情况多为劳务派遣工,虽然人在同一公司上班且岗位也不变,但劳务派遣公司却在变。

若不是劳务派遣工,无论你在公司,从使什么工作,只要满十年,那么第十一年开始,你就是公司无定期劳动合同工,也就不在签劳动合同了,只有你辞职,而公司不在有辞退你的权利。


特努力作


这种情况不违反劳动法,但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或是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之前签订的合同依旧是有效成立的,之后如果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应当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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