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美國為新冠源頭的證據確鑿,美國需要給受災國家賠償嗎?

北美GO


藉著這個問題,想聊點別的東西。

2019年12月,新冠肺炎首次在武漢被發現,源頭直指華南海鮮市場。隨著疫情爆發,華南海鮮市場一時間為千夫所指,而野生動物銷售行業瞬間跌入冰窟。

但是,事實真是如此嗎?新冠肺炎的源頭就真是來源於華南海鮮市場中野生動物嗎?

未必!

隨著對於新冠肺炎研究的深入,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華南海鮮市場不是新冠肺炎的源頭,而是另有其他人把病毒帶入了海鮮市場。

終南山院士也說:新冠肺炎早在11月份的時候就已經在人群中開始傳播了。

在進入正題之前我們再聊點別的。

新冠肺炎傳染性強,但是還不是鼠疫和霍亂這種烈性傳染病,也就是說新冠肺炎從出現到大爆發需要一個突變累積的時間。

恰好,幾年前本人曾就讀於武漢某211高校分子生物學相關專業,並有過7年的研究經歷,按照自己的理解稍微聊一聊新型冠狀病毒,僅是一點個人看法,不一定正確。

新型冠狀病毒作為一種傳染性病毒,先是從原始宿主(可能是蝙蝠)傳播到中間宿主(可能是蛇、果子狸等),並在中間宿主進行了一定的變異累積,具有了感染人類的能力。之後,通過食物鏈或者別的方式,新型冠狀病毒通過中間宿主感染了人類。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人類之初,可能致病性不是特別強,被感染的人可能沒有什麼症狀,但是此時病毒已經具備傳染性。病毒開始不斷在人群中傳染,並開始不斷進行變異。可能絕大部分的變異都不會增強致病性,但是有少部分變異會增加致病性。就這樣病毒通過不斷人傳人不斷的累計致病性變異,當變異達到一定程度時,被感染者就會出現明顯的症狀。

現在我們回到前面所說的,可能在11月份的時候新冠肺炎就開始人傳人了。那根據我們之前的推測,在11月甚至更前的時候,武漢就有人攜帶了新型冠狀病毒。我們把時間再往前推,10月份的時候,武漢舉行了軍運會,世界各國雲集武漢。也許再這個時候,新型冠狀病毒就已經武漢出現了,但是究竟來源於哪個國家,不太好確定。

我們再把時間往前推,美國在8月份的時候曾爆出消息,因為電子煙導致的肺炎導致了多人死亡,死者最典型的特徵就是肺部高度纖維化。

接下來,9月份開始美國爆發了季節性流感,數千萬人感染,上萬人死亡。當然,這個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近幾年在美國爆發季節性流感屬於常規操作,但2019年的流感似乎比往年要嚴重那麼一丟丟。是不是可以猜測一下,美國季節性流感患者裡面,有沒有人其實患的是新冠肺炎?

當然,這僅僅是猜測罷了,並沒有實際的證據。

至於說題目所說的,如果證實新冠肺炎源頭在美國,美國是否需要向受災國家賠償,這個當然是不需要的。

正常情況來講,新冠肺炎作為一種全新的傳染病,在剛剛出現時根本無人注意到,源頭出自哪裡本來就很找到。而且,即便是出現在美國,新冠病毒的傳染也並非是美國故意造成,畢竟在人員交流日益密切的今天,傳染性疾病隨著人員流動造成世界性範圍傳播,實在是太正常了。

反過來講,如果新冠肺炎源頭出現在中國,難道中國也需要全世界賠償嗎?這是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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