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难过美人关,连戚继光都“栽”在女人身上,晚景凄凉

英雄难过美人关,连戚继光都“栽”在女人身上!英雄难过美人关,连抗倭名将“栽”在女人身上,晚景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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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封建时代,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是很低的。她们不仅要承担孝敬公婆、相夫教子的重任,还得遵守一大堆约束人性的封建礼教,诸于三从四德之流。

但是,普遍的规律中还有特殊性啊,明朝就有个强大的女人,一怒休掉了自己的丈夫,还将丈夫的家财席卷一空,以至丈夫晚年被罢官后,生活无依,在老家贫病而死。

英雄难过美人关,连戚继光都“栽”在女人身上,晚景凄凉

你一定想像不到,那个被休的男人是大名鼎鼎的民族英雄、抗倭名将戚继光。

戚继光,山东蓬莱人。明朝抗倭名将,杰出的军事家、书法家、诗人、民族英雄。

戚继光在东南沿海抗击倭寇十余年,扫平了多年为虐沿海的倭患,确保了沿海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后又在北方抗击蒙古部族内犯十余年,保卫了北部疆域的安全,促进了蒙汉民族的和平发展。直到今天,戚继光的名字依旧铭刻在千古忠烈的史册上,五百年过去了,他仍是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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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就是这样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在男女之情上,也有犯糊涂的时候。

戚继光21岁时迎娶了“万户南溪王将军栋”之女王为妻,身无寸功的戚继光算是高攀王家了。他的妻子王氏非常贤惠,一家人的生活被她照顾得无微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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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不仅贤惠,而且有勇有谋,戚继光率部抗击倭寇,台州一战,王氏与“戚家军”的家眷亲属暂居新河城,城内守军很少。突然,大批倭寇趁机偷袭戚家军的后方基地新河。情势危急之下,王氏说服守城官兵,动员城中女人孩子,统统穿上“戚家军”的军服,大大方方地列于城上。一部王氏“空城计”,活生生地吓退了穷凶极恶的日本人。戚继光千里回师后,也深深佩服自己有勇有谋的妻子!

王氏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个自身无法克服的不足,不能生育。古人都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戚家也不想绝后。戚继光在36岁的时候,纳了一个小妾沈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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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尝到小老婆的甜头后,戚继光的春心又荡漾了,不到一年,又纳一妾。48岁时,又纳一妾。王氏是一忍再忍,终于像曹云金所说的那样,忍无可忍,就无需再忍。一个字,离!可怜一代名将,就这样被休了。

王氏“囊括其所蓄,辇而归诸王”,王氏将家产席卷一空,回娘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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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年,内阁首辅张居正病逝后,有人趁机向皇上进言,说戚继光不应该据守北方的战略要地。皇上对其言听计从,把戚继光调往广东。

三年后,戚继光再次遭到弹劾后,被罢官回乡。

又三年,在贫困中寂寂病死。

一代名将就这样被粗砺的岁月无情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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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其实对夫妻的婚内财产也是做出法律规定的,只是执行起来不那么严格,所以王氏才能“囊括其所蓄,辇而归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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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古代,妇女身上承受着种种不公平,尤其是在婚姻中,女性更是任人宰割的弱者。在古代,婚姻中的女性,很少有尊严。男人要想离婚,也是分分钟的事。

其实,古代离婚并不复杂,不管女人婚内有没有大错,只要丈夫不高兴了,一张字条就可以“休妻”;如果婆婆看儿媳妇不顺眼了,可以叫儿子“出妻”。被“休”被“出”的女人,结局都很凄惨,不享有财产分割权,夫家的一根草都不能拿走,不过法律规定娘家带来的陪嫁可以带走。

到了元朝,法律又有更严苛的新规定:离婚妇女或寡妇如果再婚,连从父母处带来的陪嫁也不准带走,至于夫家的财产,更是想都别想。

明清两朝受元朝影响,都有寡妇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的规定。

到清代后期,法律对于女人才多了一份假意的“温情”:“女子离婚,无论何原因,其妆奁应听携去”,不管啥种情况,妆奁之类的可以带走。

这样的法律,仅仅是针对女人,这男权社会的一种性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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