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助力精準扶貧,為貧困戶的子女撫養費上了“雙保險”


近日,餘慶法院第二法庭妥善調處一起涉及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離婚糾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鳳岡縣的付某與關興鎮獅山村的肖某於2005登記結婚,婚後生育一子一女,雙方因家庭瑣事發生糾紛,付某外出多年無聯繫,也未向家裡寄錢寄物,肖某一直以來獨自撫養子女,同時由於肖某無文化更缺技術等因素,家庭非常貧困,是關興鎮的建檔立卡的貧困戶。然而付某又突然出現,起訴要求與肖某離婚。

第二法庭受理後,承辦法官研判認為該案是涉及貧困戶婚姻家庭糾紛,如果只簡單就以案審案,一判了之,不僅雙方的矛盾無法有效解決,子女撫養費也難以落實。因此必須落實好法制扶貧的要求,以妥善的方式解決該起糾紛,為此,承辦法官主動與當事人親屬聯繫溝通,邀請親屬參與調解。

近日,在雙方親屬的參與下,承辦法官主持雙方進行了調解,肖某對離婚無意見,主要擔心付某離婚後又無法聯繫,子女撫養費無著落,再次讓自己陷入貧困。承辦法官首先針對付某近年來不支付子女撫養費、也不照顧家庭的問題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付某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庭同意支付近年來的撫養費5萬元,對於後期的撫養費同意按照每人每月支付650元。為了切實保障當事人的權益,承辦法官立即建議雙方約定懲罰性條款和擔保人,即“如到期不按時履行,則需每人每月支付撫養費1300元,並由付某的哥哥付某某對撫養費承擔連帶擔保責任”,自雙方及擔保人在協議上簽字捺印,肖某的子女撫養費也有了“雙保險”,該糾紛得以妥善的解決。

  


法治助力精準扶貧,為貧困戶的子女撫養費上了“雙保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