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州市人民法院庭前成功調解三起糾紛


3月6日,盤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前通過微信語音通話成功調解兩起民間借貸糾紛及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

2020年1月初,民一庭受理原告瞿某、邢某分別訴被告徐某民間借貸糾紛二案、原告瞿某訴被告徐某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承辦法官瞭解到,2011年8月,被告徐某租賃原告瞿某位於紅果鎮的整棟房屋用於經營酒店使用,每月房屋租賃費5萬元,在酒店經營過程中,被告徐某於2013年1月分別向原告瞿某、邢某各借款50萬元,約定按月利率2%計算利息,現兩原告要求被告償還各自借款本金50萬並支付利息33萬元;原告瞿某要求被告徐某支付房屋租賃費及違約金200餘萬元。被告徐某與原告瞿某、邢某本是親密無間的好朋友,被告因經營酒店之需向原告借款,但因生意失敗,虧損嚴重,喪失了償還能力,從而導致糾紛產生。

因三案當事人相同,涉案標的大,時間跨度長,雙方雖對借款本金均無異議,但針對利息支付存在較大爭議,加之被告租賃原告瞿某的房屋經營酒店,尚有房屋租賃費未支付,被告經濟壓力大,難以一次性付清欠款。案件審理期間正值疫情爆發,被告表示身處外地,無法正常到庭,更增加了案件的審理難度。本著便民利民的宗旨,承辦法官通過微信語音群聊的方式,積極促成雙方調解,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被告徐某於2020年5月20日前分別向原告邢某、瞿某償還借款本金10萬元,並支付瞿某房屋租賃費20萬元,餘款按約定時間分期支付。二原告承諾,若被告依據照約定時間按期還款,則免除利息及違約金。至此,雙方握手言和。

盤州市人民法院因“事”制宜,秉承司法便民利民的宗旨,努力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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