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物业服务存在问题,3年未缴物业费,是否会成为失信人员?

用户3675888377


会的!

欠缴三年物业费,说明物业公司至少为你和你的小区服务了三年以上,三年当中既然你没有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提出异议,那么就是默认接受了物业服务,接受了服务就得依法付费。如果这三年当中你认为物业公司哪几项没按合同做到位,你可以书面向物业公司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按合同内容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那么你反映问题的文本就可以作为将来起诉物业公司不作为的依据。

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物业违反服务合同而拒交物业费,那么就反过来变成你违反合同了,如果物业公司起诉你以后你还拒不缴费,肯定会被法院纳入失信者名单的,俗称“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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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我发现头条上经常刊登业主拒缴物业管理费,要求物业管理部门退出该小区服务行业,提议业主自治管理等诉求……在此,我发表一下“爱憎爱分明有一说一“的观点和看法。

我今年60岁,在高中低档小区都居住过。 我发现住在中低档小区居民素质最差,刁民最多,他们能以各种理由拒缴物业费(特别是农村进城户)例如:晚上该子自己不小心摔了一跤,他们既指责因小区路灯坏了一个而造成的,要求物管赔偿医疗费用,不赔就不交物业费。到期不交物业费还到处乱停车,堵小区进出口大门等形形色色的事情无所不在。哪里有拒缴物业管理费的,那个小区刁民就越多,呼吁撤销物业管理的呼声就越高。

五年前我搬出中档小区后发生了一件另我涕笑皆非的事情。 这个小区居民以各种理由强行罢免了物业。然后私自组建了都是不想缴纳物管费的业主13人(没有法人代表)自行管理小区。事隔不久一场大雨淹没了地下停车场(因为这些人压根就不懂小区操作流程,配电装备是怎么用的)造成小区27辆骄车损坏残重。被损坏车辆的业主集体上门找“业主管委会”要求赔偿!他们得到回答是:小区都是业主自行管理的,让我们赔偿只能赔给屁!该找谁赔找谁个赔去……

此事经法院判决:“车损均由车主个人承担“。理由,小区业主私自组建物管、无领导,无法人代表,无合同约定。

我希望各位业主,应该自身提高素质,不要过份自私自利,不要以下流方式损害全国物业行业。从事物业管理部门,也应该无怨无悔的为业主做好每件事,用优质的服务回报千家万户,这才是当下物管必修的课目……


爱憎分明有一说一


物业费必须交。哪怕他一年365天只给你服务36.5天,你也要交物业费。物业就是不管他如何出工不出力、如何从一周拖扫楼道一次、一周擦电梯箱四壁一次、一月擦楼道窗一次。到二十天拖扫楼道一次、半年(也可能一年)擦电梯轿箱一次、楼道窗不擦了。物业费半毛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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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物业把小区已经搞成一团乱,完全不作为,多次反映问题没人理睬,自然也没有解决,于是从15年开始拒交物业费。17年更换了物业,由于调整是需要周期的,直到今年才稍微有所改观,虽然还是调整不到位,但鉴于他们起码有向好的意愿,好歹有做事的态度,于是今年初我去找物业,表示愿意把17年以后的一次性补交完。但他们说要交就必须从15年开始补交,否则后面的交不起来,我说:第一,前面两年不交是有原因的,第二,那两年的物业已经不存在了,怎么可能把欠别人的还给你?。。。我承认你的服务,但你不能强迫我搭售接受其他人的服务,前面物业如果有疑问可以让他们来告我,主体对象不一样。这事就这么一直拖着,反正我说清楚了,我要交但你收不了是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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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听头条里面的一些物业LESE瞎说。你自己得有一点法律常识。首先超过两年的,比如2016年的物业费到现在没有交,且物业公司没有书面催交过,那过期可以不交了,法律不支持了。其次,如果中间不间断的书面催交而没有交,物业公司会通过律师发函催交。收到律师函可以理也可以不理,只要你有正当理由和物业不作为证据。此种情况之后,物业才会起诉你,但是上法庭之前,法院会出面让你们双方面对面协商处理。意见不一致,协商不成,才是上法庭。所以,接到法院传票后,你有足够时间整理答辩状、搜集物业不作为证据。法院多少也会采纳被告的要求,不会完全按照原告的要求去判,毕竟有他们不作为的证据。估计,最后,也是打点折扣协商为主。即使法院判决后不满意,只要你有时间和精力,也可以上诉,陪他们玩呗。记住,一是要有物业不作为的证据,二是法院判决后如果不上诉,那就交吧,见好就收。如果不执行法院判决,又不上诉,那最后就是强制执行,再不执行就是纳入诚信了。远着呢。希望这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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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

近年来,小区物业费纠纷案件越来越多,很多业主都以物业管理不到为、服务水平低、服务态度差等等种种理由,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


那么业主不交物业费会有什么后果,你知道吗?

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进一步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再者,经法院判决后,业主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诉,如果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后,业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可当心纳入“老赖”黑名单。



  • 相关案件:

据报道,某业主因为自行车在小区被盗,拖欠物业公司4000多元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院。法院依法扣划该业主银行存款近3000元后还差400元,因此该主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俗称的“老赖”黑名单)。如果想摘掉“老赖”的帽子,该业主必须付清所有欠款,然后再到法院申请删除“老赖”记录。


所以物业费还是要交的,如果对物业管理有什么不满,应该用正确的手段进行维权!希望可以帮助到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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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3年未缴物业费,但不一定会成为失信人员。

因为物业费没缴而成为失信人员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物业公司到法院起诉你;二是法院判决你缴纳一定数量的物业费后,你没有自动履行,物业公司又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

只有具备了这两个条件,你才能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被限制高消费。

如果物业公司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你可以拿出证据向物业反映,然后根据他们的服务质量,减少你的物业费。

你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必须要对你进行催缴,经过催缴后,你仍然不缴纳的,物业公司才可以到法院起诉。

这时,你仍然可以在开庭前选择庭前调解结案,但也可以到庭应诉。到庭应诉时,你要将你方证据提供给法庭,在法庭的主持下,你和物业公司仍然可以握手言和。

如果,实在调解不成,法院将会做出判决。一般来说,对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法院一般会减少被告缴纳物业费的数额,但绝不会免除所有物业费。

对于法院的判决,小额诉讼的(江苏省的标准是25406元以下)不可以上诉,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可以上诉。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不自动履行义务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一立案,法院就会将被申请人(被告)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所以,3年没缴纳物业费并不能当然地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还要经过一些法定的程序才行。而在这些程序实施的过程中,你可以随时终止这个程序,让自己不进入失信人员名单。


一眉弯弯


物业渐成黑社会,应坚决彻底取缔!

物业纯粹多余的,应坚决彻底取缔!正经事没干多少,快演变成恶势力!小区不是物业的,驱逐物业是权利!业主自治最适宜,没张屠夫照办席!

业主是小区主导,物业只是服务了!主次关系要搞清,别喧宾夺主弄倒!业主有权选服务,赶走物业是妙招!引狼入室的解法,只有齐心杀狼好!

有物业就安全吗,别再天真可笑啦!见过保安赔钱吗,没准蛇鼠是一家!物业行道泥沙杂,历来名声都极差!全国现呼声一片,过街老鼠人都打!

物业进老旧楼院,更是找门路骗钱!是管理方黑交易,半路冒出恶婆管!几十年都没物业,邻里和睦万事安!只要物业一混入,邪恶大小案不断!

业主应全联合起,自己的事自治理!辛苦累死一辈子,有套房子都不易!千万别让物业入,否则房似物业的!没完没了老收钱,住自己房成租的!

如今小区的管理,应以服务为主体!物业行业赚钱黑,极不合理不适宜!应聘对口专业人,环卫园林水电齐!街道社区直主管,居民义务监督起!


讲者李成义


坚决支持取缔物业!取消物业费!回归街道、居委会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越性!


用户2910735612626


因所谓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三年未交物业费,从法律层面上来讲,这你还不算失信人员,只能说你是缺点什么,如果物业一旦将你告上法庭,象你追讨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法院判决你败诉、并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物业费,而你没有补交所欠物业费,不履行法院升效的判决,物业可申请对你强制执行,这时你就是失信缺德的老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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