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抓獲三老賴 年終執行保民生

(圖:陳建波 文:胡珊、呂元華 編審:葉學軍)歲末年終之際,蘄春法院抓住 “老賴”返鄉過節契機,自2018年12月20日起開展為期一個半月的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專項活動。

一晚抓獲三老賴 年終執行保民生

1月22日晚19時許,寒風瑟瑟,蘄春法院門口警燈閃爍。“吳法官,陳某甲現在就在家裡,你們趕緊過來……”執行法官吳自力接到了申請人陳某乙的電話。陳某乙是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的申請人。2015年11月,該院依法判令被告陳某甲賠償原告陳某乙損失11536.9元。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發現被執行人並無財產可供執行,且與申請人無法取得聯繫,執行法官遂依據法律規定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18年7月,久未露面的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再次拿到執行通知書的被執行人,有些措手不及,但她仍然抱有一絲僥倖,“我確實沒錢,你找我也沒用……” 這是她對執行幹警的一貫說辭。“發傳票不到,打電話不接,上門找不理”也成了她應付執行幹警的一貫伎倆,這樣的情況對執行幹警來說再熟悉不過了。雖然這是一個終本執行案件,但執行幹警絕不放過任何一個執結案件的機會。

“要想執結此案,必須要全面掌握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執行法官決定通過網絡查控,積極查找被執行人銀行存款、房產、車輛等財產線索,同時,在被執行人所在村委會進行實地走訪。經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常年在外務工,在李咀村有一處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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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基本情況後,執行幹警夜襲被執行人住處,找到了正準備休息的被執行人,現場對其實施司法拘留。面對有備而來的執行幹警,她顯得有些錯愕和狼狽。在被拘留後的第二天,被執行人就通知她的家人交錢履行了法定義務。在當晚的執行行動中,共執結案件3件,司法拘留3人,執行到位金額34萬餘元。

2018年12月以來,蘄春法院全體執行幹警不畏風雪、不懼艱辛,利用元旦、春節人流返鄉“黃金時間段”,採取 “定點蹲守、夜間突擊、網絡追逃”方式成功執結了45件涉民生案件,切實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為新年執行工作迎來“開門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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