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朋友已經談了四年了,女方還要10萬彩禮結婚,應該給嗎?

IT講壇


首先給女方彩禮是一種習俗。

給女方彩禮無論從過去到現在,一直都有這個習俗。給彩禮也是對女方的一種尊重。現在男方總認為女方要彩禮,就好像女方的父母在賣女兒一樣。其實這種想法是不對的。女方父母要彩禮無可厚非,畢竟女方的父母把女兒養大成人,然後又送女兒去接受良好的教育。女孩嫁到男方家,為男方家開枝散葉。女方父母這些年對孩子的盡心培養花費的精力和金錢,難道不值10萬塊錢彩禮嗎?再有的女方父母,對於彩禮,可能還會再添一些錢給女方帶回來,作為小兩口結婚以後的啟動資金。即便是女方的父母,因為自家的原因把彩禮收下了,男方也沒有必要生氣。因為父母培養女兒這些年不容易。這些彩禮錢就當孝敬他們二老就好了。這麼一想就沒有必要再糾結了,心裡這個結可能就解開了。


其次給女孩彩禮也是對女孩的一種尊重。

首先女友已經跟你處4年了,感情特別深厚。你是不是覺得已經處了4年了,女孩早已經屬於你了,是你的人了,所以就沒必要給彩禮了。再說10萬塊錢對你來說可能也不是個小數目。不管女孩和你相處多少年了,首先女孩這些年對你付出了真情,你應該要尊重女孩。既然尊重她,喜歡她,真愛她,那麼結婚女方要10萬塊錢彩禮非常正常不過分。你不要覺得花10萬塊錢,你非常的委屈。可能在你的印象裡,娶女孩最好一分錢都不用花。要是這麼想就是錯誤的,對女孩沒有做到尊重。如果要是尊重一個人,愛一個人,那麼他在金錢上是不會斤斤計較的。哪怕這10萬塊錢就是借。要想方設法的給女方彩禮。個別地方在婚禮上有習俗給女方1萬零一元,代表著萬里挑一。既然女孩成了你的媳婦,那就是萬里挑一才得來的,你更應該珍惜。


最後結婚是在有愛心甘情願的條件下才能夠進行的。

男女雙方從甜蜜熱戀到走進婚姻殿堂,一定是有真愛,同時更是心甘情願的情況下才能夠進進行的。如果你不愛女孩,女孩也不愛你,那麼兩個人早就一拍兩散了。現在既然你們已經談到了結婚。就說明你們從心理上已經做好了結婚的準備,同時也認同對方是你未來的結婚伴侶。既然你從心裡認可這個女孩兒,很真愛她,你為什麼會想到不給彩禮呢?你從心裡看扁了她嗎?覺得她一分彩禮錢都不值嗎?她要是要彩禮,她就是拜金嗎?只能說你的目光太狹隘了,心胸也太狹小了。既然愛就應該大度一些。女孩要10萬塊錢彩禮也不多,想方設法的滿足。讓雙方皆大歡喜,婚禮才能夠正常舉行。社會中很多男女雙方因為彩禮的問題鬧得不可開交,然後分手這樣的事例屢見不鮮。還有的男方覺得給女方彩禮自己虧了。就讓女方先懷孕,然後一分彩禮都不給,這樣白撿一個媳婦進門。這樣男方的家庭算盤打的太精了,女孩遇見這樣的家庭情願不嫁,即使嫁進去也是受苦。


總結:既然你們愛了4年,感情特別深厚,女孩提10萬塊錢彩禮要求也不高。如果你愛她就想方設法的滿足。如果你不愛她,就痛痛快快的分手,讓女孩去找合適的人。這樣兩全其美皆大歡喜,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從容談情感


覺得十萬彩禮多的人,大部分是窮人吧!在找老公這件事上不得不佩服我爸爸媽媽,他們堅定一點,嚴格把關,門當戶對,堅決找父母親受過教育,必須是那個年代中專以上學歷的家庭!我和我老公結婚,提親的時候,沒有外人,就雙面父母,四個人在一起聊了一個小時,男方的態度就是,有什麼要求你們儘管提,我都接受!女方的態度是一切從簡,兩個孩子幸福就好!當時說好,彩禮18.8萬,包括買金飾,請客的錢花了多少男方買單,最後是12.8萬元,還有各種紅包只多不少!一個結婚下來,男方家起碼花了50萬吧,因為請客是不收禮金的!再說說爸爸媽媽給我的陪嫁,一部30多萬的車,一套200多萬的房子,現金18萬!婚後和老公很和諧啊,他是一個很暖心近乎完美的老公,公公婆婆對我也視如己出!老公婚前購買的房子有貸款,我也一起承擔貸款,生活根本就沒有計較你的我的,都是家裡的!


MDmico


我家是兒子啊,所以我現在也很糾結,按理來說我是打算給兒子在我們的城市奮鬥一套一百平左右的全款房的,我覺得我們夫妻還是可能的。給對方十萬彩禮,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得看家庭,這十萬不能給伏弟魔之類的啊,我希望是兩好噶一好的,我拿十萬給小夫妻,女方陪送一些也給小夫妻。因為我和我老公結婚日子就過的很辛苦,我可能不能給我兒子大富大貴,但我希望我能儘量讓他輕鬆些,不要像我們一樣辛苦,手裡要有點餘錢。


0為自由奮鬥


看這個題目,彷彿你女朋友做了什麼不可容忍的事情了似的。

說實話,單說這十萬,聽起來就是個過場似的,完全沒有人要為難你的意思,這錢難道不是給你倆了麼?但是題主背景交代不清楚,無法判斷。

我還是那個觀點,凡事不能只看一面,我講個例子。

我碩士同學,她男朋友本科畢業就工作了,工作後錢都在女生那保管著,她讀書生活都是男朋友支持,結婚的時候還沒有買房買車,什麼都沒有就結了,為什麼?因為她心裡有底,知道家裡什麼條件什麼狀況,而且男生能做到這個樣子,值得託付。

題主女朋友提出要十萬,如果男方單方面付出很多的情況下,我覺得沒必要非要這個錢。但是如果大家半斤八兩,女生也沒少付出,她可能就需要這十萬來走個家鄉習俗,也沒必要因為張口要了彩禮就非說人家賣女兒吧?

說白了,如果兩個人都好著,錢有什麼好計較的。

(小聲bb一下,就十萬塊錢,又不是一百萬,至於上升成討論人家賣不賣女兒麼)


Zola19


彩禮這個也看地區習俗吧,有的地方一分錢不要,有的地方几萬的都有,我們這邊也有要彩禮一說,沒有不要不給彩禮的,自男方準備娶媳婦就會準備彩禮,彩禮多少也是女方說了算,多少的也有,不過我結婚幾乎沒要多錢,老公家當時也不是太富裕,我也不想給他們家增添負擔,給多少都補貼了家用,不過那是多少年前了,現在我們都最少也是十幾萬,人們都已經習慣了


少兒美術伴你快樂


看到這個問題,我就很納悶兒了,難道說談戀愛談的時間長了,彩禮就應該少要或者不要嗎?

結婚是一件大事情,我覺得以你現在的狀態,你還不適合很快結婚,最起碼對於這段感情來說,你們還有一些不足的地方,或者說你們之間的愛情還不夠穩固,要不然你不會問出這樣的問題。在為自己家庭考慮的同時,你也應該為你的女朋友考慮一下,不要讓她左右為難。

彩禮要給,理由有三

第一,你可以把彩禮錢理解為必備結婚條件

也許很多的男士並不想給出幾萬甚至幾十萬的彩禮錢,我可以理解,畢竟我也是一個男生。可是給彩禮錢畢竟是當今社會的一個已經存在的事實,我們沒辦法去拒絕這樣一件事情,只有去遵守這個既有的規則。而且你們已經談了四年戀愛,本身就到了該結婚的時候,這十萬塊錢彩禮你是應該給的。

第二,給的是十萬,饋贈的是無價的

確實,十萬塊錢並不算一個小數目,而且對於現在的很多農村家庭來說,很多人甚至都拿不出來十萬塊錢彩禮。但是相比於你掏出十萬塊錢,你收穫的是一個老婆,一個任勞任怨的老婆。

她的下半輩子掙得每一分錢你都可以花,而且他還要伺候你,給你洗衣做飯,給你生孩子,跟你一起贍養父母,陪你走完你的後半生,相比於這些,難道你還覺得十萬塊錢很重要嗎?

第三,顧及女方感受,婚姻為重

既然已經打算要結婚了,那就更要顧及女方家庭的感受,如果你是女方的父母,面對一個連十萬塊錢都拿不出來,或者不捨得拿出來的人,你會捨得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嗎?我覺得是不會的。

因為這個人給人的感受,要麼就是不夠愛不夠捨得,要麼就是真的太窮,這兩種中的每一個都可以成為不把女兒嫁給你的理由。而且現在社會風氣流行攀比,別人要彩禮,很多女方父母也覺得自己也得要,這是沒辦法的事情。

而且現在對於結婚的彩禮錢,女方父母一般都讓女兒帶回來,實際上你掏出的十萬塊錢賺了一圈又回到了你的兜裡,你還娶了個年輕貌美的老婆,那你還在計較什麼呢?

結論

彩禮錢是一定要給的,也是應該給的,如果資金緊張,你們雙方家庭可以商量著少給一些,但是一定要給才是對的。你一定要顧全大局,這件事情你一定要做到盡善盡美,不讓你未來的老婆傷心和為難。最後祝你們早日成婚,白頭到老!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請大家批評指正,謝謝!


人間情感說


談了四年了,你還問給不給彩禮??

哎,你女朋友真是瞎了眼……

如果是我,喜歡一個人,愛上一個人,我連命都願意給!還何況是彩禮錢!

都四年了,你還沒有攢夠10萬彩禮錢,四年了,你還不捨的給彩禮錢?既然如此,還結婚幹嗎?想娶媳婦,想要人,不想給錢?你還真以為天上掉下來了媳婦!

有的人說,男人也是人,男女平等,男人為什麼就要出彩禮錢?

為什麼是女方去男方家生活呢,為什麼不是男方去女方就生活呢?

為什麼媳婦和婆婆生活,為什麼就不是女婿和丈母孃一起生活呢?

為什麼孩子要跟爸爸姓,為什麼不是跟媽媽姓呢?

為什麼女人就得上班,照顧孩子,買菜,做飯,洗衣,打掃衛生呢?

為什麼過年就得回婆婆家,不是去丈母孃家呢?

為什麼,你把錢,看的比你女朋友都重要呢?你是準備和錢過日子,還是跟你女朋友過日子??

彩禮錢,從古至今就一直存在,別人娶媳婦都願意給彩禮?你為什麼不給?10萬彩禮多嗎?有的地方還20萬呢!沒辦法,人家那裡就這習俗,除非你不娶……

人都給你了,出點錢,算得了什麼……


煙雨飄飄


問:跟女朋友談了4年了,結婚要10萬彩禮,我應該給嗎?

答:條件允許的話當然要給。

女朋友都跟你談了4年,這4年也走過了多少風風雨雨,當然也有很多甜甜蜜蜜,她對你不離不棄,一開始就是奔著結婚的念頭跟你談朋友的,你們的感情也很穩固,都要結婚了,證明你們兩個都是對方想要的那種伴侶。

如果你有這個經濟條件,就滿足她的要求,給10萬彩禮真的不多,想想他的父母親含辛茹苦把她撫養長大多麼不容易。別說是彩禮,哪怕你給他父母親10萬做為辛苦費也不過分,何況是彩禮錢,這個回在你們結婚的時候帶過來的。(等你以後生了女兒長大要去嫁的時候,你會體會到哪種不捨,養大的女兒成為別人家的人了)

如果你的經濟條件不允許,那你可以好好跟未來老婆和岳母娘好好商量,能減少一點算一點。對家境不好的家庭來說,10萬塊錢確實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雖然說娶老婆不是買老婆,但是也要站在女方的父母親的角度想一想。這份養育之恩不是用多少錢來衡量的。再說這個嫁妝又不是給女方父母親的,是給女孩子結婚禮。

祝你們幸福!


小女人葉子


〖我是紫雪草,致力於原創回答,我來分享一下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跟女朋友已經談了四年了,女方還要10萬元彩禮結婚。應不應該給。

我的答案是彩禮應該給,至於該不該給10萬,你拿不拿得出10萬是另外一回事。雙方父母可以約到一起好好商量,根據實際情況來解決問題。

結婚時男方給女方彩禮,這是古時候就存在的一種婚嫁禮儀。只是現在社會發展迅速,那彩禮也就跟著水漲船高。當然,其中也不乏有一些藉此大做文章的人。所以,只要好好溝通,彩禮的事情還是可以有伸縮的餘地的。

有一個這樣的列子:一對小年輕整整談了六年了,應該彼此都是初戀吧。直到去年那女生有了身孕了,雙方父母才正式見面,然後坐下來商量結婚的事情。

男方那邊的鄰里鄉親都認為這個婚事容易談妥。因為兩個人有了六年的感情,再加上又有了身孕,那肯定是男方得便宜,女方不得不嫁。

可事實是,女方父母開口要20萬彩禮錢,還要在一個月之內得先舉辦訂婚儀式,再接著舉辦結婚典禮。

那男方父母急得不得了,因為家裡的積蓄全部在前年拿出來裝修了準備做婚房的老房子。到現在都還有一些外債沒有還清呢。這眼下又得拿出來20萬塊錢,再加上定婚費用至少要5萬塊錢,接著還有結婚典禮也需要錢。

男方父母實在是拿不出來錢,就希望親家能少一點。可那女方家父母就是沒得商量的餘地,揚言拿不出錢來就讓女兒去把孩子拿掉,婚事取消。

這男生捨不得老婆孩子,就和父母說好話。父母沒有辦法,就去借遍了親朋戚友家才湊到了幾十萬,把這媳婦娶進門了。現在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孩子,又準備生二胎了。

這件事情在當地算是婚嫁彩禮最高的了,可他們家硬是熬過來了,媳婦也娶回來了,孫子也添了,重要的是那彩禮錢對方父母原封不動地給他們的女兒帶過來了,還陪嫁了一輛十幾萬的代步車。

算起來最後其實是男方賺到了。

現在的女方父母開口要求的彩禮錢基本上都會給女兒帶過去。他們只是想替女兒討一個保障而已,至於拿多拿少其實並不會成為障礙,主要是看雙方的誠意。

所以,我建議題主還是和父母一起想方設法地去湊齊10萬塊錢吧,既然對方能說出口,應該也說明你們那兒現在是這個價位。要是去討價還價倒顯得好像是在做交易似的,把女生當成了商品。

如果結婚後女生把錢帶過來了,那男方也沒有虧。要是女方父母留下了彩禮錢,那就當感謝岳父母為你養大了妻子,這樣大家都皆大歡喜了。

錢財乃身外之物,別看得太緊。就算眼下可能會揹負一身債務,只要願意努力工作,債務遲早會還清的,日子遲早會越過越好,

如果把人放棄了,那以後不見得是努力工作就能找到的,這緣份是可遇不可求的,有時候錯過了這個村就沒有了那個店。

希望我的建議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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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雪草情感小窩


國家應該規定彩禮不應該超過3萬,超過就算犯法,彩禮本身的含義是男方娶女方,為了感謝女方父母的養育之恩,兩家結為親家的見面禮,禮尚往來,本來是積極意義的,但是現在的人心扭曲,尤其是農村,互相攀比,越窮要的越多,誰誰家嫁閨女彩禮要了10萬,我必須高於等於她家,我才不會丟面子,一方面是要面子,一方面是以這個為藉口攬財,社會風氣敗壞 ,特別現在二婚帶孩子的,還10萬彩禮起步的,更是社會的人渣。我們國家應該宏觀調控高價彩禮現象,出現這種亂象的,監獄關她三年,殺雞給猴看,我相信沒有一個人再敢亂要彩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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