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如何針對公訴人提出的量刑建議進行辯護?


律師如何針對公訴人提出的量刑建議進行辯護?

“量刑制度的發展要求我們的律師必須提出明確的量刑辯護意見,要求法院認定某些情節,甚至對量刑的種類和幅度度必須提出明確的要求”(田文昌陳瑞華對話錄《刑事辯護的中國經驗》)。而現在我們看到很多案件的量刑辯護,律師提不出自己明確的主張和觀點,僅僅要求法院從輕或減輕處罰。這樣就大大降低了辯護的質量和效果。確實,隨著“裁量權規範化”改革的深入展開,提出明確的量刑辯護意見的必要性、可行性、現實性以及辯護策略等問題值得刑事辯護律師思考、研究。


一、辯護律師提出明確的量刑辯護意見的必要性

(一)刑事案件法庭審理控辯雙方平等對抗的特點要求律師提出明確的量刑辯護意見

2010年10月1日起試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聯合制定的《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根據《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施行)》量刑建議是指公訴人代表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對被告人處以刑罰的種類、刑罰幅度、刑罰執行方式及其理由和依據法等方面建議。

《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施行)》第三條規定:對於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議。量刑建議一般應當具有一定的幅度。

人民檢察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議。也就是說,凡是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所有案件,都可以提出量刑建議。當然,既然是“可以”而不是“應當”提出,那麼也就意味著,雖然檢察機關一般應對提起公訴的案件提出量刑建議,但對於某些案件,是否提出量刑建議,仍然具有一定的機動權,可以靈活處理。對一些特殊的案件,出於刑事政策、外交政策、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等方面的考慮,如認為不提量刑建議更為合適的,可以不提出明確的量刑建議。

我們認為:人民檢察院一旦提出量刑建議,辯護律師就必須做出相應反應,明確的表示是否認可量刑建議,闡述自己的理由,就具體適用刑罰的種類、刑罰幅度、刑罰執行方式提出自己的看法。如果不明確表態,可能會給法官造成辯護律師默許的認識。

如果人民檢察院沒有提出量刑建議,辯護律師可不可以提出量刑意見?當然可以。特別是對於符合判處緩刑或免於刑罰處罰案件,必須提出。

《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施行)》第四條: 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提出量刑意見,並說明理由。這是律師提出量刑辯護意見的法律依據全國律協於2017年8月27日審議通過的《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範》第一百一十七條:辯護律師對於起訴書指控的罪名不持異議,可以從量刑方面發表辯論意見,包括針對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及其理由發表意見。這是全國律協對律師提出量刑意見的指導。

雖然這裡也用了“可以”,根據個人的經驗,我本人傾向於在對於被告人有利的前提下,提出明確的量刑意見,並說明理由。


(二)法庭調查中量刑事實、情節的變化決定辯護律師有必要提出明確的量刑辯護意見

人民檢察院量刑建議的內容是在審查起訴階段形成確定的。法庭調查中案件事實發生變化——辯護律師提出立功、自首、未遂、中止`從犯等等法定從輕、減輕情節。公訴人先前準備的量刑建議中刑罰的種類、刑罰幅度、刑罰執行方式等就會與變化了的案件事實不再相適應。這種案件事實新的變化要求律師必須針對人民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提出自己的量刑辯護意見。當然,所謂"案件事實發生新的變化"是相對公訴人而言。


(三)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辯護律師有必要提出明確的量刑辯護意見

律師直接參與會見、閱卷、法庭審理各個階段,因此辯護律師可視為是除了當事人之外最瞭解案件的人員之一。律師提出明確的量刑辯護意見,在一定程度上能減少司法實務中重罪輕判,輕罪重判現象的出現,敦促法院在審判階段正確適用法律,切實做到罪刑法定,罪行相一致的原則,進而履行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職責。


(四)案件的後繼性,要求辯護律師對案件宣告刑細緻研究、準確估量

對案件宣告刑細緻研究、準確估量,提出明確的量刑辯護意見,能促使辯護律師深入研究案件事實、證據和相關法律、司法解釋相關規定,對案件判決結果做到心中有數。一審判決宣告之後,便於辯護律師迅速做出反應,會見當事人時,提出是否上訴的建議。


二、辯護律師提出明確的量刑辯護意見的可能性

“規範裁量權,將量刑納入法庭審理程序”是中央確定的重大司法改革項目。根據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總體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經過全國部分法院較長時間試點,成效明顯,從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國法院全面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從2014年起在全國中、基層人民法院正式實施,各高級人民法院高度重視,積極穩妥組織實施,取得良好效果。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量刑指導意見作了進一步修定、完善。修訂後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從2017年4月1日起實施。修訂後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進一步完善量刑方法,明確“以定性分析為主,定量分析為輔"的量刑方法進一步修改完善常見量刑情節的適用和個罪的量刑規範。

2017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補充八種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並指定天津、遼寧、福建、海南、湖北、廣西、雲南、陝西等八個高級人民法院開展第一批試點,同時指定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就罰金刑開展試點,上述司法解釋的出臺為量刑提供了的可以量化的標準和依據,辯護律師與法官、公訴人能夠用同一標準對量刑情節進行考量,這使辯護律師提出量刑意見成為可能。在《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以前,並不是律師不想提出量刑意見,而是沒有提出刑罰幅度的標準和依據。

對於《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所列十五種常見犯罪及《補充八種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所列八種常見犯罪,辯護律師應當把量刑辯護意見的研究作為開庭前的一項重要的準備工作進行。開庭時及時提出有利於被告人的意見和理由。

即便是試行八種常見犯罪以外的地區,也不妨礙辯護律師結合案件對其進行研究,提出有利於被告人參考性意見。


三、辯護律師提出量刑意見的現實意義

2012年北京市某法院審理楊某涉嫌盜竊案件中,公訴人量刑建議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作為辯護律師根據法庭調查查明的事實,依法提出本案不構成盜竊罪,而是職務侵佔罪辯護意見,並提出被告人已經賠償被害人全部損失,深刻悔罪改過,不致再危害社會,符合緩刑條件,建議判處有期徒刑緩刑。判決結果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2016年河北省某法院審理的燕某故意傷害案件中,公訴人量刑建議是一年零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作為辯護律師認為被害人傷情為輕傷二級,被害人對案件發生有過錯、被告人具有自首、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等從輕情節,沒有從重情節,公訴人量刑建議不符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 細 則規定,公訴人建議的量刑幅度過高。提出應判處八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量刑,符合緩刑條件。案件審理結果,判處燕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根據個人經驗,公訴人提出的量刑建議由於缺乏考慮被告人從輕減輕量刑情節,量刑幅度往往較高。辯護律師根據法庭調查事實和相關規定,有理有據提出量刑意見,會收到很好辯護效果。


四、組織辯護提綱、出庭辯護

雖然辯護提綱的具體內容因不同案件而不同,但也有一定規律可循。《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十六條: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書中應當說明量刑理由。量刑理由主要包括:

(一)已經查明的量刑事實及其對量刑的作用;

(二)是否採納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發表的量刑建議、意見的理由;

(三)人民法院量刑的理由和法律依據。


參照上述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書中量刑理由主要包括的內容,我可以在辯護提綱中準備以下內容:

(一)簡明扼要論證案件中有關從輕、減輕、免除刑事責任各種量刑事實、情節,列出證據和法律依據。

辯護律師除去研究法律、司法解釋,還應該學會運用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刑事審判參考案例中所採用的裁判觀點、思維方式、法律語言進行辯護,增強論證的說服力;運用形式邏輯中三段論,增強論證的嚴謹和條理。


(二)指出公訴人量刑建議中量刑事實和計算方法的瑕疵和疏漏。

《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三條第二款:人民檢察院提出量刑建議,一般應當製作量刑建議書,與起訴書一併移送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人民檢察院也可以在公訴意見書中提出量刑建議。對於人民檢察院不派員出席法庭的簡易程序案件,應當製作量刑建議書,與起訴書一併移送人民法院。第五條:人民檢察院以量刑建議書方式提出量刑建議的,人民法院在送達起訴書副本時,將量刑建議書一併送達被告人。

辯護律師在複製卷宗、會見被告人要及時瞭解人民檢察院量刑建議內容。有的公訴人怕法庭調查出現新的情況,量刑建議並不隨卷宗中移送法院,也不送達被告人。這種情況下,要求辯護律師做好更充分、細緻的準備工作。


(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常見犯罪量刑指導意見》及各高院《細則》規定的原則、方法結合案件事實,提出基準刑,再根據量刑情節按百分比幅度調整基準刑,最後綜合全案情況,提出應判處宣告刑的辯護意見。量刑意見應有一定幅度。


辯護活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說服法官接受我們的辯護意見,這是刑事辯護的核心要素。量刑辯護歸根結底是根據事實與法律為被告人爭取較輕的刑罰處罰。我們說過運用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刑事審判參考案例中所採用的裁判觀點、思維方式、法律語言進行辯護,可以增強辯護律師對量刑事實論證的說服力。但是在確定宣告刑過程中,對辯護律師更有參考價值的是受理案件法院以往的刑事判決書。各地法院的裁判文書在網絡上是公開的。在研究幾個、十幾個當地法院同種犯罪判決書之後,我們對自己辯護的案子的基準刑和宣告刑判斷的會更準確一點。更重要的是這樣做能增強辯護律師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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