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其實也沒什麼事,就是影響很不好


夫妻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其實也沒什麼事,就是影響很不好

我的一位女朋友跟我吐槽一件很苦惱的事情,她已經糾結了一個星期了,不知如何是好。

她今年下定了決心跳槽,還沒有遞辭職書。偶然的機會跟她先生公司的一位同事聊天,得知有一個職位很適合她,對方的領導也看上了實幹型的她,非常想讓她過去。

她很想馬上答應,她先生就職的公司無論從規模上,效益上都比她現在的公司好很多,這是一個難的的機會。

她冷靜想了一下,不知道先生什麼想法,穩妥起見,還是知會先生一聲再作決定。

她興沖沖告知先生這件事情,沒想到他早就知道了,那個部門的領導也找過他。

朋友馬上就生氣了,既然人家都找你了,你怎麼不跟我說一聲,你是在斷送我的前途機會嗎?

夫妻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其實也沒什麼事,就是影響很不好

先生說:我考慮過的,夫妻在一家公司影響不好,而且是同一個系統,經常有工作的交叉,難免出現尷尬的事情。做夫妻的人,不一定適合一起工作。家是不講理的地方,工作是要講道理的,你說我們工作有衝突,怎麼處理?讓別人看笑話嗎?

我考慮這些因素,就沒有跟你說。為了我們感情和諧,你還在現在的公司繼續上班,做生不如做熟。

朋友說,先生的話也在理,但是真的是一個機會,很可惜。

她問我,如果是我,該如何選擇?

我很堅定告訴她,我贊同你先生的做法,夫妻最好不要在同一家公司工作。

因為我看過很多個真實的案例,一起工作的夫妻,最後工作搞不好,重點是感情也受影響,甚至離婚收場。

夫妻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其實也沒什麼事,就是影響很不好

01 這家公司拒絕辦公室戀情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一家規模不大的貿易公司。制度明確規定一條:夫妻不可以同時在公司工作,拒絕辦公室戀情。

當時年少見識少,覺得這家公司有點不近人情,辦公室的年輕男女,相處久了,產生感情不是很正常嗎?

老員工告訴我,可以產生感情,但是其中一個要離職,如果確實不想走,就走地下戀情,曝光了就還是逃不脫被勸退的命運。

夫妻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其實也沒什麼事,就是影響很不好

老總也在會上跟我們這班年輕人強調,辦公場所是商戰的地方,充滿了看不見的硝煙,不是兒女情長的地方。我帶頭不用家屬和親信,也請你們跟我一起,做純粹的夥伴關係,不能因為家長裡短影響工作。

之所以有這樣的規定,原來是以前老闆的兩位親屬是夫妻關係,一起在公司做事。他們在工作上任勞任怨,但是界限不清,出現錯誤,互相包庇,影響客戶的滿意度。他們夫妻倆的脾氣都很爆,經常吵架打架。丈夫下手重,偶爾把妻子打的鼻青臉腫,鬧到公司,員工議論紛紛,影響工作。老闆不能不管,煩不勝煩。

痛定思痛,為了公司的長遠發展,老闆才定了這個規矩。

這家公司的工作氛圍,確實比較好,大家就是為了共同的目標在一起做事,沒有牽涉其他感情,處理問題也更加公正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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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為什麼很多夫妻檔公司,做不大或者走不遠?

我的另外一位朋友,跟她的先生一起創業。

我們很很羨慕她,同樣的年紀,我們還在為生存奮鬥,她已經實現了財富自由了,可以隨時說走就走。

人前多風光,人後就有多受罪。

我們只看到了她表面的風光,當幾個閨蜜一起聊天的時候,她反而非常羨慕我們。

夫妻一起創業,兩個人難免意見不合。雖然發心都是為了公司好,但是想法有很多的火花撞擊。

她說,同樣的一個建言,從我口裡說出來,可能就變成了沒事找事,頭髮長見識短,對我的建議不但不採納,還說一些打擊我的話。

夫妻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其實也沒什麼事,就是影響很不好

如果這樣的話從公司的員工口裡說出來,他的感覺又很不一樣的,就會覺得這位員工很敬業,處處為公司著想,這樣的員工太難得了。

在家裡是夫妻,在公司裡是同事,雙重身份,兩個角色,夫妻倆說起事情,有時候就很難把握分寸,很容易把家裡的情緒帶到工作上。

而且有個很奇怪的現象,先生把最難聽的話都說給太太聽。

同樣的一件事情,員工做錯了,最多批評一下。太太做錯了,就有什麼說什麼,根本不會顧及。

在丈夫的心目中,員工罵狠了會走,太太是自己人,罵不走,就不會有太多顧忌。

可是,最傷人的,往往是自己人。

發生了劇烈的衝突,回到家,兩個人能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好好相處嗎?

摻雜太多夫妻感情經營事業,很多事情說不清理還亂。這是很多夫妻檔公司,做不大或者走不遠的重要原因。

夫妻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其實也沒什麼事,就是影響很不好

03 有合作就有衝突,事業再大,都大不過親人的感情

俞敏洪創辦新東方初期,也用了很多家裡人,包括老媽,太太,姐姐,姐夫全部上陣。

隨著新東方的發展壯大,公司不斷引進外來人才,家族成員的文化水平和管理經驗都不足,卻還要亂插手,其他員工很容易沒有尊嚴感,不管是職業經理還是老師,他們都長久地忍受這種情況。

於是俞敏洪痛定思痛,為了新東方的發展壯大,他國外把大學同學、中學同學招回來,狠心把家裡的親屬都請出新東方,另作安排。

如果他當年不這麼做,新東方是不可能上市的。

夫妻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其實也沒什麼事,就是影響很不好

我另外認識的一位朋友,他們結婚之前,她的先生事業就做得很大。

她是一位能力超強的女子,完全可以成為他丈夫事業上的賢內助。她卻不願意做這樣的賢內助,他們婚前有約定,絕對不在一起工作,做純粹的夫妻關係。

因此婚後,丈夫繼續經營他的事業,妻子另外開了一個心理諮詢的工作室。

婚後幾年,她丈夫的事業遭遇滑鐵盧,整個人都抑鬱了,公司的發展也岌岌可危。

她果斷作出決定,計劃用一年的時間,全心全力幫助丈夫的公司起死回生。

夫妻同心其利斷金,在預定的時間,公司再次走上正軌。

達到預期的效果,妻子回到自己喜歡的事業,夫妻各自奮鬥,婚姻生活保持甜蜜。

這兩個不同故事,讓我看到了同一種超然的智慧。

在事業上,對於家人的幫忙,適可而止,可以雪中送炭,萬不可錦上添花。

有合作就有衝突,有衝突就有傷害。事業再大,都大不過親人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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