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孫楊事件上,很多人說不應該捆綁國家,但是輝煌時是國家的驕傲,落魄時是自己的錯誤,這個邏輯有問題嘛?

馬善人


我覺得這個觀點有一半是對的,一半是錯的。

正確的一面,孫楊事件確實不應該綁架國家;

首先我覺得孫楊事件是個人行為,我們國家對於興奮劑問題雖然是零容忍,但是國家也不可能保證每一名運動員都是清白的。如今孫楊面臨八年禁賽,國家並不會直接出面干預。孫楊為國爭光不假,但是國家在孫楊的培養上也下了不少功夫,比如一個戰鬥英雄觸犯了法律,難道就可以沒事嗎?所以我覺得應該一碼是一碼,孫楊為國家是爭奪的榮譽,可是孫楊的個人財富和名氣也沒少積累。孫楊自己的行為,一切後果就應該自己負責!

不正確的一面,孫楊不是落魄,而是犯錯!

如果是孫楊落魄,祖國不可能置之不理。但是犯錯就另當別論了,比如說孫楊無證駕駛,不一樣拘留嗎?孫楊賽場上公開嘲諷對手,俗話說: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孫楊狂妄自大的個性,在泳池裡可以作為拼搏的鬥志,但是在泳池之外,必須要追尋行業規則。所以我覺得孫楊不是落魄,而是自己不遵守規矩。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家能有什麼辦法,眼看就是奧運會,國家正是需要孫楊馳騁賽場的時候,國家也不想看到這種局面。

舉個例子,2000年悉尼奧運會前,袁偉民頂住來自各方的壓力,堅決取消馬家軍參加悉尼奧運會的資格。我們國家雖然需要榮譽,需要金牌,但是我們的金牌需要的是光明正大的獲取。孫楊如果真的有錯,就該受到懲罰,不要用為國爭光去道德綁架,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您有什麼不同見解嗎?歡迎大家一起討論留言,說出您的看法。


小螞蟻體育


孫楊的事和國家沒有關係,和他的母親有很大的關係!從小孫楊就在她母親的特別照顧中成長起來,同樣也是付出了一般母親沒有付出的艱辛,我一親戚的孩子就是這樣,從3歲開始他父母就無論春夏秋冬還是外面狂風暴雨電閃雷鳴風雨交加,騎著自行車陪他們的孩子就開始了非常艱辛的訓練,家長就在外面苦苦的等待幾個小時一直等待孩子培訓結束,這可不是一天一個月一年的事情,那時日子艱苦,現在人不懂過去什麼叫苦日子,家裡就這麼一點錢,都是基層打工的,為了提高孩子的體魄,家裡牛肉和牛奶是常備的,每天喝牛奶都是幾大罐立樂包裝這樣的!平日訓練最起碼都是近萬米的運動量!幾十年來獲得無數的獎盃,但還是由於自身的原因一直沒有入選國家游泳隊!失望嗎很失望,但我能理解孫楊父母對他的愛和保護,當孫楊埋頭苦練的時候,他和他的家人與外面的世界實際是脫節的,當他們的努力獲得成功時,一種一飛沖天的感覺油然而生!因為有太多太多的孩子與家庭並沒有因為努力而獲得成功!當孫楊成功後,作為他的母親卻沒有及時的放手讓孫楊成為一名心智健全的成年人!也請大家放手讓孫楊及他的家人迴歸正常的生活軌道上去!不要再落井下石!孫楊依舊是好樣的,為自己,為家庭,為浙江省,為孫楊所在的國家帶來了巨大的榮譽![贊][贊][贊][贊][贊]


綠葉清風哦


據說孫楊一年365天基本都要堅持每天鍛鍊15個小時。這種自律,這種拼搏精神,這種難能可貴的堅持,有了付出才會看到五星紅旗高高飄揚!那一刻做為中國人的驕傲,激動,是用孫楊的每天努力訓練得來的。人無完人!為什麼犯了一點錯,就會被抹殺的乾乾淨淨?成長過程中誰又沒犯過錯?用放大鏡看孫楊的同時,你又幹淨到哪去?孫楊即便錯了,作為有良知的中國人,也只會惋惜!可我看到的是一片歡呼雀躍打倒孫楊的叫好聲!這麼處心積慮的打倒孫楊為什麼?你們落井下石的樣子真醜!


星星帶尾巴


有成績,我們贊他,更支持他。但不代表他犯了錯就不能批評了。一個年年考第一的學霸生,就可以無視學校紀律違法亂紀嗎??


哥暢足球


如果孫楊是因為服用興奮劑被處理的,我贊成。但是孫楊的問題不是因為興奮劑,而是因為沒有配合,沒有資質的檢查人員,進行不符合流程規範的檢查,這是為了保護自己的一種行為。 如果當時檢測機構立刻進行糾正,讓人趕快送上合格的資質和人員,事情應該是可以補救的。

希望那些所謂的大Ⅴ不要那麼拼命的黑那些在國際賽場上為國爭光的英雄! 英雄也需要保護!英雄也需要保護自己和為自己申辯權利!


yinianzijian


這個邏輯有問題。任何商業賽事包括體育賽事不能捆綁國家,輝煌時首先是運動員的個人榮耀,國家影響會有所提升。但最大的受益者還是運動員自身,不僅出名,也會收穫巨大經濟收益。但,運動員的成績必須是真實的,無興奮劑的成績,並且嚴格遵照國際規則接受檢驗,否則運動員自身將遭到懲罰,國家形象一定程度受損。


文1225


國家賦予運動員代表國家參加比賽的權利,在賽場上他們代表的是國家。他們贏了,給國家帶來榮耀,輸了,人民也不會唾棄他們。運動員私下的違規行為,並非國家代表國家意志,他們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混淆者分不清兩者的區別,交警處罰你闖紅燈,你不能說我曾經做過好人好事,扶老奶奶過馬路。明辨者就事論事,清晰明瞭;混淆者東扯西拉,猶如大媽吵架,陳芝麻爛穀子的事一股腦全都搬出來,沒有主題,越講越亂。


庸人自擾72798483


“輝煌時為國爭光,出事了是自己的錯誤”,這種論調很有市場,這也是很多孫楊鐵粉拿來站隊的有力攻擊點,大有一種卸磨殺驢的意味。說實話,這種邏輯是根本站不住腳的,這就如同做過貢獻的人,不應該被判刑處罰一樣。

評論任何一個人,都要以事實的正義性和真被性為基礎,如果失去了這些,那麼就沒有意義了。誠然,在孫楊未被剝奪獎牌的前提下,他所取得的榮譽和驕傲,確實為國家爭了光,這是功,該褒獎就褒獎,而且也對其進行了精神加物質的獎勵,他爭得了榮譽,自己身份也得以提升,拍廣告、做代言等,實現了經濟上的創收,如果沒有這種平臺,他不可能實現這一些。

但是,因為自己的不理智,他受到了處罰,這是錯,他必須要為此付出代價,這個所謂的落魄不是外在因素導致,而是純粹咎由自取,所以不能說是別人落井下石。

從另一種程度上來講,孫楊事件持續了五百多天,落到今天的這個結果,他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我們的聲譽,釋放的是一種負價值。規則是體育的生命力,如果無視規則,那麼就失去了體育的最大意義,那麼取得再多的榮譽也毫無價值。

所以說中,對於孫楊事件,我們一定要分開,功過不能相抵,對的表揚,錯的批評,任何行業都是一樣。


元芳有看法


是啊!

孫楊登上冠軍領獎臺,當奏響國歌、五星紅旗冉冉升起的時候,請問檢查日報: 是不是也激動了一把?


金峰法律


個人理解,孫楊是我國近幾十年來絕無僅有的泳壇天才,是我國泳壇的帶頭大哥,取得一系列好成績的同時,還能將高水平的競技狀態保持那麼多年,肯定是值得很多體育專家在選材,訓練等等方面作為一個教材的。

至於這興奮劑的事,不好妄下定論,但是至少竊以為過往帶來成績時萬眾稱頌為國爭光,如今就牆倒眾人推說是個人啥啥啥行為,這個真是要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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