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2019五大“拒執”經典名場面!

又是一年盤點進行時!

回顧上一年

成都法院通過嚴厲打擊

“拒執”犯罪、司法拘留等有力舉措

持續加大被執行人失信懲戒力度

2019年

共對26名失信被執行人

判處“拒執”犯罪

共對815名失信被執行人

實施司法拘留

成都法院2019五大“拒執”經典名場面!

雖然成績還不錯

但成小法更願意看到

天下無“賴”啊!

一起康康2019年的

五大“拒執”犯罪典型案例

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希望新的一年

少些離譜

多些靠譜

成都法院2019五大“拒執”經典名場面!


案例一:最無畏

在緩刑考驗期內觸犯“拒執”罪,撤銷緩刑,數罪併罰

✎基本案情:

穆某某因犯貪汙罪於2016年6月16日被成都市成華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00元。罰金限判決生效後5日內繳納,逾期強制繳納。該判決於2016年6月27日發生法律效力。其後,被告人穆某某將名下的住宅售與他人,並將名下銀行賬戶存款轉給他人,未履行法院判決。

√法院審判:

成華法院認為,被告人穆某某在貪汙罪緩刑考驗期內,明知應當履行判決義務,仍將自己名下財產轉移變賣,致使判決無法執行,其行為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拘役六個月;撤銷其貪汙罪緩刑;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六個月。


✦典型意義:

被告人在判決生效後,明知罰金判決仍將自己名下財產轉移變賣,拒不執行判決,有恃無恐。執行法院依法嚴厲懲治了違法犯罪行為,有力推動案件的執行,讓被告人為其“拒執”行為付出了應有的代價。


不要輕易小瞧一個被執行人

他們狠起來連自己都坑

成都法院2019五大“拒執”經典名場面!


案例二:最無情

拒絕履行撫養費,被處以“拒執”刑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基本案情:

2018年7月,簡陽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由陳某於2019年2月支付其子陳某某2014年2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的撫養費33500元;從2018年9月起,由陳某每月5日前支付陳某某當月撫養費600元至其獨立生活時止。該民事調解書送達生效後,陳某逾期未履行。2019年3月陳某領取了36萬餘元拆遷費,仍不履行撫養費。2019年4月陳某某申請強制執行,簡陽法院向陳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文書,陳某既不報告財產情況也不履行支付義務。簡陽法院於2019年7月對陳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其仍不履行。2019年8月,簡陽市公安局對陳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立案偵查。2019年10月,陳某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並將到期應支付陳某某的撫養費支付至法院指定賬號。


√法院審判:

簡陽法院認為,陳某明知應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載明的義務,在執行中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典型意義:

被執行人陳某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該案系撫養費案件,依法對義務人陳某追究刑事責任,有力維護了社會公序良俗,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只見過坑爹的

沒見過當爹的也這麼冷酷啊

成都法院2019五大“拒執”經典名場面!


案例三:最惡意

被執行人在執行階段,擅自處置名下財產,應當追究其“拒執”犯罪;申請人也可向執行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基本案情:

2015年12月,王某在金牛法院起訴趙某、楊某等人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共計400萬元。同月,金牛法院保全查封了趙某所有的位於瀘定縣的20間鋪面。2016年5月,金牛法院依法判決趙某、楊某向王某歸還借款本金、利息373萬元及逾期還款利息。判決生效後,王某申請強制執行。2016年8月,金牛法院受理了該執行案件,並依法向被執行人趙某、楊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


2017年8月,趙某與楊某結婚,並於同月辦理了被保全查封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同時將原登記於其名下的18間鋪面以贈與方式登記至女兒名下。同年9月,趙某將楊某添加為其名下32間鋪面(包含被保全查封的20間鋪面)的共有人。2017年11月,趙某與楊某離婚,二人持離婚證明、離婚協議書將包括執行標的在內的32間鋪面全部登記至楊某名下。2018年1月至2月期間,楊某又將作為執行標的的20間鋪面以買賣方式轉移給第三人。王某認為,趙某作為被執行人,有能力執行而故意拒不執行,還將法院查封的財產擅自處分並過戶至他人名下。2019年1月2日,王某以趙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向金牛區人民法院提起控訴。1月25日,金牛法院決定對趙某進行逮捕。


√法院審判:

金牛法院認為,趙某在明知應當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下,有能力履行而通過轉移財產的方式拒不履行,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典型意義:

本案中,趙某在被強制執行過程中,惡意轉移財產,其行為在現實中並不少見,已經違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並且根據法律規定,申請人有權提起刑事自訴,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一直以為還不了錢的都是窮人

現在才知道

有的人“壕無人性”起來

更是令人窒息

成都法院2019五大“拒執”經典名場面!


案例四:最狗血

被執行人在執行階段,擅自處置名下財產,申請人可以向執行法院提起“拒執”犯罪刑事自訴


✎基本案情:

2018年12月,彭州法院依法判決陳某某、張某某向廖某某支付欠款84060元。判決生效後,陳某某、張某某未按該判決履行還款義務。2019年4月,廖某某向彭州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彭州法院向陳某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令等執行文書,並對其名下奧迪牌汽車一輛予以查封。隨後,陳某某到法院請求自行處置該車輛用於償還債務,經法院許可後,陳某某於同日與案外人劉某達成車輛買賣交易,並申請法院解除案涉車輛查封以完成過戶,同時向法院承諾最晚於2019年6月15日將售車款53000元交至法院。然而,陳某某卻擅自授意買受人劉某分兩次將售車款轉入其欠款金額達14萬餘元的信用卡中,致使生效判決無法執行。2019年7月和10月,彭州法院先後兩次對陳某某予以司法拘留。廖某某向彭州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追究陳某某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


√法院審判:

彭州法院認為,陳某某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因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認罪態度好,且履行了部分欠款,與自訴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取得諒解,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典型意義:

本案系“拒執罪”刑事自訴案件,法院通過引導申請人提起刑事自訴,促使被執行人履行部分法定義務,並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有效維護了申請人合法權益。


原本早就可以履行完的欠款

折騰一番後還得了一身“刑”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

“殺敵一萬,自損八千”?

成都法院2019五大“拒執”經典名場面!


案例五:最奇葩

被執行人在執行期間,承諾履行債務而轉移資產、逃避執行的,應當追究其“拒執”犯罪


✎基本案情:

2013年5月,青白江法院對肖某某與程某某民間借貸一案進行了民事調解,載明程某某於2013年5月31日前歸還肖某某23萬元。調解書生效後,程某某未履行義務,肖某某向青白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程某某承諾將名下查封房屋拆遷後的拆遷款用於償還該筆債務,請求法院予以解封。2016年1月程某某私自將該房屋出售,將房款據為己有,仍拒不履行。青白江公安機關對程某某涉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罪刑事立案,並於2018年11月將其抓獲。2019年3月,青白江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法院審判:

青白江法院認為,程某某明知應當履行法定義務,在執行中擅自處置財產,致使案件難以執行,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綜合考慮其近親屬代繳賠償款以及程某某坦白等情節,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典型意義:

程某某在案件執行過程中,欺騙申請人和法院,使其房屋被解除查封。隨後將房屋出售,將售房款據為己有。其行為已經嚴重侵害了生效司法裁判的權威,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是觸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典型案件之一。


陽奉陰違的小把戲

法院er早已司空見慣

這樣的操作簡直就是“送人頭”

想做侵犯司法判決權威的法外狂徒

也許監獄是最好的歸宿

拒不執行,絕對不行!

成都法院2019五大“拒執”經典名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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