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魏洲名誉权纠纷案胜诉

3月9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表示许魏洲名誉权纠纷案再度胜诉,被告须向许魏洲致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本案所获赔偿金将全额捐赠公益。

案件播报称,2018年9月,新浪微博用户于某乐在其注册、使用的账号“曦月姐姐”中持续发布多篇针对许魏洲的具有严重侮辱、诽谤性质的微博及图片,内容含有大量污言秽语,公然通过网络对许魏洲进行人身攻击,涉嫌侵犯许魏洲名誉权,随后许魏洲方委托律师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博文部分言论用语粗鄙,具有谩骂和人身攻击性,对许魏洲的人格尊严和社会评价造成不良影响,侵犯了许魏洲的名誉权,故法院判定许魏洲方胜诉。此前,许魏洲的第一例名誉侵权案曾于2019年8月12日一审胜诉,被告田某瑾因对许魏洲的名誉权侵犯,被判令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及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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