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重大诈骗案件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重大诈骗案件

新型肺炎防控期间,口罩等防护用品供不应求,同时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售卖广告实施诈骗,牟取非法利益。为依法严厉打击涉疫类犯罪,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3月5日,达茂旗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了一起利用出售口罩、体温枪为名实施网络诈骗的案件。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重大诈骗案件

经初步查明:2020年1-2月,犯罪嫌疑人郝某利用微信朋友圈在网络发布售卖口罩和体温枪的虚假信息,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累计八十余万元,被害人分布内蒙古、山西、黑龙江等地,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重大诈骗案件

案发后,达茂旗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成立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员额检察官办案组,联合派驻旗公安局执法办案检察工作站检察官赴公安机关了解案情,查阅相关案件证据材料,引导进一步侦查取证工作,就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转账电子证据的固定及追赃挽损、认罪认罚相关事宜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侦查机关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办案程序办理,做到办案、防疫两不误。同时,会同法院办案人员召开了三方联席会议,为确保该案下一步快侦快捕快诉快判高质高效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重大诈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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