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社會上為什麼會產生極端愛狗人士?

潘發明


愛狗人士喜歡狗,這是他們的權力,但有極端行為,把狗命看的比人命都重要,這就很不應該了。雞司晨,狗護院,馬拉車,牛耕田,各司其職。按說這四個家畜比起來,牛的地位最高,因為牛可以耕田,是生產資料之一,幹起農活來可以頂幾個壯勞力。直到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牛都是受法律保護的,隨便殺牛是會被判刑的。其次是馬,馬可以拉車,也可以耕田,還可以騎行,是行軍作戰的好幫手,按說作用比牛大,但其生命並不被法律明文保護。相比之下,狗和雞的地位就低多了。在農村老太太眼裡,雞的地位比狗都高,因為雞可以生蛋賣錢,貼補家用。狗可以棄之不要,任其流浪,但沒聽說不要雞的。因此,狗歷來都是地位最低,不被人們很看重的家畜。罵人都愛用“狗”字,如狗東西、狗腿子、狗漢奸、狗眼看人低、走狗等等,凡是加“狗”字的,基本沒有好話。愛狗人士說狗是人類的朋友,難道牛不是嗎?馬不是嗎?牛馬都能吃,為什麼狗不能吃。吃狗肉是中國老百姓的傳統習慣,幾乎各地都有狗肉館。狗肉不僅美味可口,還可以活血化瘀,滋陰壯陽,歷來是歺桌上的美味佳餚之一。特別是廣西玉林人和延邊朝鮮族同胞,狗肉更是他們的最愛,玉林甚至有每年一度的狗肉節。因此,愛狗人士的極端行為是沒有任何道理的,攔狗車,擾亂狗肉館是侵犯他人權力的違法行為,是令人不恥的,不可理喻的!愛狗人士可以繼續愛,吃狗人士可以繼續吃,互不干擾,相安無事最好。


龍吟方澤


是誰發明了:(極端愛狗人士)這個詞?你真是太有才了!

我喜歡狗狗,我屬狗,我從來不吃狗肉。但是,這不影響我極端討嫌那些(極端愛狗人士)!

毫無疑問,狗是動物中和人類最親近的朋友,也有很多讚揚狗狗的文藝作品。但是也不乏一些與狗相關的不好聽的詞句:狗眼看人低,痛打落水狗,狗改不了吃屎……。

這就證明,有愛狗人士,也有嫌狗人士。這是個人的觀念,更是人的自由個基本權利。

既然是的基本權利,就不應該受到指責,更不應該受到攻擊。

愛狗人士可以在不影響別人的基礎上盡情的去愛,可以吧狗當親生孩子,也可以比親生的還親。

嫌狗人士可以遠離狗狗,並且要求養狗人士把自己的狗狗限制在影響不到別人的範圍之內。

還有吃狗人士,可以把從正規渠道買來的狗弄到不被人看見的地方收拾,滿足自己的口欲同時也照顧到愛狗人士的情緒。就像我們新疆人一般情況下不在穆斯林朋友面前吃豬肉一樣,不是不許,這樣做是對他人的尊重。

要特別說一下有些愛狗人士在高速上攔截運狗車,搶奪人家的狗,這就不對了,他們會說,他拉的狗是偷來的!證據呢?他們還會說,他拉的狗沒有經過檢驗的!請拿出檢驗標準!最重要的是,就算他違法,你有執法權嗎?!愛就可以走極端嗎?我要是愛豬怎麼辦?

法無禁止即為合法,所以大家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各行其事,無端干涉別人,都是違法的!


十月秋風寒


為何有極端的愛狗人士?這個問題應該問問我們每個人。愛有時候會扭曲,時間久了會變成自私的愛!如果將來有一天,我定讓開狗肉館的閉店,如果你是開狗肉館的,你這輩子不會有好下場,因為下輩子它就是你。你說你們喜歡吃狗肉,可以啊,那就自己養,在殺著吃。小心被毒死,小心你的孩子受到牽連。人要做善事,人要心存感激,不要只為一口肉活著。濟公有次為了幫助惡人按上了狗腿,最後卻為它又重新安上。也許濟公也會吃狗肉,但是你會濟公一樣願意幫助它麼?它在馬路上被車撞,你會去救麼?你不會的,只有真心愛狗的,或者心善之人會去救它。如果你們吃惡狗,我想這個極端的愛狗人士不會阻止你們!

這時候總有智商堪憂的人出來說:那你有種別吃🐔,🐮,🐷,所有的物質都有生命的,當你說出來這種話,你這人真是不行,我想打死你信不信。現在的國家,只能讓我們做個受盡委屈的,安分守己的人。真羨慕父母那個年代,碰見偷狗賊,左鄰右舍往死裡打。

我們要和動物和平相處,有這麼難麼?


千變萬化的魚1


我覺得,這個是一個綜合因素造成的。我不知道說得對不對。首先,大家普遍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一部分人有時間有精力去做一些自己認為有意義的事,比如愛狗救狗。另外,還有一個深層次原因,大家現在維權意識比過去強多了,國家也更注重公民的權利了,對公權力(例如警察)和管理公共利益者(例如乘務員城管)的約束比過去都大多了。這種一線管理者不可能對自己遇到的事件在法律層面瞭解的一清二楚,害怕越線遭受處分。更怕大量的群眾不明法理不明真相的指責,因為為了平息事端,非常有可能被要求委曲求全。這就造成了大量的公共利益管理者為了自身不受傷害而的不作為。大家一你定很痛恨這種不作為,可是,這些一線的管理者,他們也是普通的人,也要養家餬口,擔著這麼大的風險,要是咱們,咱們敢說勇敢的往上衝嘛?

這些極端的愛狗人士也好,霸座的也罷,甚至和警察叫板的,都是這種心理和大環境造成的。

如果就現在社會上明顯違背公序良俗的事件上看,給予一線管理者,例如警察,例如乘警,等等,給他們足夠的授權,違法就抓,一旦處罰,就讓他接近傾家蕩產,看哪個還敢去高速攔車,看誰還敢去霸座,誰還敢毆打公交司機?現在的處罰太輕了,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

處罰違法的核心,應該是讓守法者感到愉悅,而不是害怕被欺辱!


我想靜靜201463088


其實題主所描述的那些人並不是真的對狗這個物種有多麼難以割捨的感情,只是性格上的偏執與自私恰好遇到了一個可以填補內心的寵物而已。什麼狗是人類的忠實伴侶,狗通人性,導盲犬緝毒犬能幫人們工作生活等等……其實養過動物的人都明白,寵物忠誠於你只是因為在你這裡能夠得到舒適的生活,並且由於長期餵養而形成的一些條件反射而已。硬要說什麼通靈性的只怕是神話故事看多了。要說聰明或嗅覺靈敏什麼的,自己可以科普一下,狗連前十名都排不上號。現在養狗的人多唯一的原因就是以前養狗的人多,以前養狗的人多唯一的原因就是人類需要一種體型不大,食量不大並且還能在一定程度上驅趕野獸的動物,僅此而已。古代人們養狗也吃狗現在人們養狗可以吃狗不行,這和存天理滅人慾的程朱理學不是一模一樣嗎?這不是進步,這是返祖!還有人說狗肉沒有一狗一檢疫,吃了不衛生,難道我們吃的魚蝦海帶蔬菜這些也都是一體一檢疫嗎?十四億人別的不幹,光是給每個個體做檢疫都忙不過來!社會進步的標誌是包容所有意見和看法,而不是把自己認為好的通過激烈手段強行加載給別人,強行加載在手機電腦裡叫做流氓軟件,在人與人相處中就該是流氓玩意了!我養狗,我愛作為家庭成員的小狗,但我也吃狗肉,宏觀上來說那只是漫長人類進化史中繁雜飲食菜單上的一種而已。


深山小鬼


什麼事情,走了極端就是病。

在這裡,我告訴那些極端愛狗人士一個終極辦法,那就是讓狗也變成國家保護動物,你看誰敢去吃國家保護動物?

那麼怎麼才能讓狗變成保護動物?唯有殺,殺到狗狗變成瀕危物種,自然就受保護了。

你說這樣太殘忍,不行?

那就換個方式,第一禁止人養寵物犬,第二立法禁止吃狗肉。沒有人養,就不會有人為了牟利而繁殖,沒人養也就沒有人會丟棄,流浪狗數量也會越來越少。

不讓吃,也就不會有人養肉狗或者去抓狗。

所以,把這兩樣目標當做你們餘生追求的目標吧,加油!


破土而出


這是一種病態,趕緊得制止,不能任其發展,後患無窮。可曾記40年前的鼠患嗎?隨處可見,到處都是,衣物常被咬,糧食害滿地,食物無處藏,睡覺臉上爬,所幸得到了及時的消滅才沒有引起鼠疫,那,後果真不堪設想。假如狗患成災了可比鼠患嚴重的多,狗是攻擊性動物,直接威其人身安全,甚至傷亡,不要聽什麼所謂愛狗的人胡談,問他們,吃肉嗎?關心人類嗎?流浪狗致人傷亡他們承擔嗎?上不起學的孩子,他們支助嗎?看不起病的孩子,他們捐款嗎?給貧困山區捐款修路嗎?等等,快別扯淡了,把你們那點心獻給你家人吧,。


觀人間痛苦


現在社會人情淡薄,很多人養寵物來寄託精神上的空虛,當這些人把愛心澆灌在寵物身上並獲得愛的滿足感有了感情以後,愛屋及烏,想到的都是腦補,人家吃的狗是自己養的小寶寶我該有多傷心,並且不斷依次擴大化,這種人越來越多,其實反面說明了一個當代社會情感現象,人人自我人人提防後因為親情的缺少,而不斷的需要情感替補的狀況。

所以,中華文明傳承五千年後,出現了一種極端的轉控替代情感,他們可能對社會各種苦難的人不關心,對親人很漠視,但是對狗卻很孝順。他們會以極端的個別的狗和人類情感可以發生共鳴的一些事,來代表狗類,做出荒唐而又幼稚的行為。來標榜善良和愛心,是的,不否認他們對狗有愛心是好事,但是如果對狗的愛心超越了人類,這是本末倒置啊,是變態的。


是我非我


我養狗,也吃狗肉,但是那些好狗懂事的狗我不吃。工作犬煩的就是惡狗,還有狗仗人勢的寵物狗,有些傻逼花著父母的血汗錢給狗買衣服買鞋,這是啥行為是孝心。還有的父母有病都不給看,狗一頓不吃飯就一頓看病吃藥。這樣的人有啥愛心。傻逼吧了。


用戶106208041109


養狗沒有錯,關鍵是狗主人按不按規定去辦。近年來狗傷人的事件頻發,造成人們討厭養狗。我的兒子前年下了公交被流浪在小腿上咬了一口花了二千多元,最後還沒找到狗主人。我堅決要求政府應出臺一部在城市養狗的法規,現在狗主人比狗還狗,狗傷了人不覺得理虧,比受害人還橫,真他她長了一顆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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