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縣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為何秦朝推行郡縣卻導致了其速亡?

Isabellaqin


沒有任何有力的證據能說明秦朝亡於郡縣制。

郡縣制並非秦朝獨創,在此之前的春秋時期就已經有一些諸侯國在邊境地區設置郡縣。秦朝統一天下後,國土面積空前擴大,為了便於對地方的統治,在李斯的建議下於全國推行郡縣制。郡縣制擁有著分封制難以比擬的優點,如:

各郡縣長官包括郡守、縣令、縣長都是由皇帝親自任免,將地方官員的任免權收歸中央。有利於加強對地方的控制,避免地方勢力過於壯大,影響政權穩定。郡縣之下還設有鄉、裡基層組織,強化了地方管理。通過這一制度,形成了一種自下而上的、金字塔式的管理模式。對傳統中國向心力及華夏民族整體的形成,都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漢初為安撫功臣,提高皇族地位。實行郡國並行制,引起了七國之亂;西晉大封宗室,才統一十餘年就發生了八王之亂,直接導致了西晉的滅亡。可見郡縣制是大勢所趨,對於中國這樣一個國土面積廣闊的國家而言,也是最為現實的選擇。

至於秦朝的滅亡,最主要的原因應該是政策問題。春秋戰國時期500餘年間,整個中國幾乎年年在打仗,百姓需要休養生息。秦朝南平百越,北逐匈奴,修馳道、長城,雖然都是為國家所需,但終究超過了百姓的承受能力;何況修阿房宮(尚有疑問),驪山陵墓就單純是為了個人享受了。加上秦國用法嚴苛,秦二世寵信閹豎,迫害忠良。這些才是秦朝滅亡的主因,而不是郡縣制!


孔夫劍


汗顏!汗顏!我前幾天剛給學生講完《秦朝的滅亡》這一課。

前面很多歷史大拿都說的很好了,秦朝滅亡的根本原因確實不是因為郡縣制。不過既然提到了郡縣制,我們就先簡單說說吧。

首先提到郡縣制就不得不說分封制。這兩種制度可以說是水火不相容。先給大家簡單說一下二者的區別,我想大家就明白,為什麼郡縣制是歷史的必然趨勢什麼在當時還有點超前意識(李斯不愧是一個人才)。

第一,傳承製度不同.

分封制度萌芽於夏朝,盛行於西周時期,它是國君將田邑賜給宗室臣屬作為俸祿的制度.受封的對象有三種類型:一是周王的同姓親屬即王族,二是功臣,三是古聖王的後裔即先代貴族的後裔。

郡縣制則與此相反,郡縣的行政長官郡守和縣令,均是由皇帝直接任免的,而且不能世襲,即實行的是任免制.

第二,職責範圍不同.

在分封制下,受封的諸侯在封地內不但享有行政統治權,而且擁有對土地和人口的管理權。

郡縣制則不同,郡守和縣令在轄區內只行使行政管理權,對土地和人口逐漸失去統治權.郡守和縣令只負責管理人民,收取賦稅,徵發兵役和徭役.

第三,歷史作用不同.

分封制體現了“薄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一統天下的政治局面,各封國具有保衛王畿、保護國君絕對安全的義務,在一定條件下可能會變成獨立的國家威脅到國君的安全。

而郡縣制則消除了這種隱患,使皇帝能夠直接控制地方的行政制度,成為中國兩千多年封建專制統治的組成部分。

這就是郡縣制,它毀壞的是那些貴族的利益,但是秦朝的滅亡卻是最先的陳勝吳廣大澤鄉起義,緊接著劉邦項羽最後滅了秦國。性質上是農民起義。也就是說是老百姓推翻了秦朝的統治。

導致秦朝滅亡的根本原因還是殘酷的律法,以及沉重的徭役,兵役導致老百姓生活苦不堪言以至於爆發了起義!

僅僅個人見解,希望大家多討論,多學習。









穿棉背心的新青年


我是小心,與你分享。

小心認為,秦朝之所以滅亡,有以下兩個原因:

1:改革步子邁得太大

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關於天下該走向何方的問題進行了一次打討論。

王綰的意見:

當時的宰相王綰奏道:“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鎮)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

王綰的意見是希望秦始皇實行分封制。


李斯的意見:

李斯奏道:“周文王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

李斯的意見是希望秦始皇實行郡縣制。


秦始皇最後採納了李斯的意見,實行郡縣制。

但是這樣做帶來了一個不穩定因素——士大夫勢力強大。

當時在皇帝的手頭上,有三種勢力:公族勢力、士大夫勢力、外戚勢力。

如果這三種勢力相互平衡,由皇帝凌駕與這三種勢力之上,那麼政治上就不會有太大的動亂。可是如果這三種勢力 不平衡,皇帝駕馭不了,那就很可能會改朝換代。秦始皇最開始就丟棄了外戚勢力,使得朝堂之上只有公族勢力和士大夫勢力相互制衡。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實行郡縣制,又剝奪了公族勢力,這讓朝堂之上士大夫勢力一家獨大,這就對當朝皇帝的素質要求極高。

就在秦始皇實行分封制後不久,當時的儒生淳于越拉著秦始皇的衣襟奏道:“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

就在秦始皇是個政治強人,他日理萬機,當然沒有問題,所以淳于越的建議根本不聽,不久還將他殺掉。

事實就是事實,秦始皇的繼任者太平庸,管控不了士大夫集團的勢力,所以滅亡,秦朝的滅亡簡直就是被淳于越的預言神打臉。

2:統一六國是師出無名,為規範民眾言行而實行嚴刑峻法。

秦始皇統一六國是師出無名的,這讓被統一的六國臣民看到秦朝的暴虐無度,使得六國臣民們再造秦朝的反的時候,就不必擔心所謂的正義性的問題了。這就造成了一些列問題。

秦始皇在的時候,能通過嚴刑峻法等等控制住這些臣民的言行,所以秦始皇暴虐無度。但是如果你是秦始皇,你會怎麼做呢?是符合儒家的道德觀,以德行感化民眾?恐怕還未等到感化成功,帝國就已經不復存在了。所以,秦始皇的嚴刑峻法是不得已而為之的。

但是秦始皇似乎忘記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法律需要適應整個國家,而不是隻需要嚴厲就可以。

在古代,人們都需要服兵役,兵役分為三種,一種是在當地當兵,一種是到京城去戍守,還有一種就是去戍守邊境。壞就壞在這第三種:戍守邊境。因為帝國的版圖太大,從南邊走到北邊,需要七八個月時間,而且只戍守三天,三天之後返回,又是七八個月,還沒有回到家中,第二年的任務又來了。這來回的旅費,全部都是由民眾自己承擔的,這就等於是讓民眾整年在帝國版圖之中瞎跑。

反觀漢朝,漢朝時期也需要民眾到邊境戍守,其中旅費也是民眾自己承擔,但是漢朝規定,可以找人代你去。比如:張三需要從咸陽(西安)去漁陽(北京)戍守三天,期間大概要花掉旅費300文,張三可以給李四300文,讓他代替自己戍守三天,如果有100個人找李四,那麼李四一共得錢30000文,需要去漁陽戍守300天。這樣李四不僅幫助別人去漁陽戍守了,還可以小賺一筆。

而秦朝就沒有這樣的法律,非要去,不去還不行。因此,從安徽去漁陽戍守的兩個農名,陳勝和吳廣,遇雨失期,失期皆斬,遂揭竿起義,滅了秦朝。


心說歷史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廢分封設郡縣,開闢了一個行政制度的新紀元。然而歷史發展的進程中,常常具有巨大的慣性,周天子施行了八百年的分封制在當時的士大夫階層廣受認可,因此秦始皇的廢分封設郡縣之舉剛開始就遭到了朝中很多大臣的強烈反對。之後,又因秦朝僅僅建立了十五年就土崩瓦解,後世許多文人政客在評價秦朝速亡的原因時,更是把郡縣制的設立當做罪魁禍首。然而我們以後人的眼光來看待這件事時應該客觀理性,透過現象看本質,瞭解前因後果才能做出公正的評價。

一、分封制和郡縣制的內涵及區別


  • 分封制和郡縣制的內涵

所謂分封即“分地封侯”,分封制是中國古代帝王分封諸侯的制度,起源於商朝,成熟於西周。西周滅商後,因其國都遠在西北,不利於控制幅員遼闊的疆土和統治商朝後裔,便大規模的以封地連同百姓分賞給王室子弟和功臣,諸侯有服從天子命令、定期朝貢、提供軍賦和力役、維護周室安全的責任。

在這個過程中周天子居於至高無上的絕對支配地位,其王位由嫡長子世襲繼承,其他庶子則作為小宗被分封為各地諸侯。被分封到封國裡又是當地同姓宗族的大宗,其王位也是由嫡長子世襲繼承,其餘庶子作為小宗被封為卿大夫。卿大夫在各地的封地裡又是大宗,其爵位仍由嫡長子繼承,其餘庶子作為小宗分封為士。這樣,根據宗法制和分封制,便形成了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等各級宗族貴親組成的金字塔式等級制度。各個等級之間,既是大小宗關係,也是上下級關係。

郡縣制,是中國繼古代宗法血緣分封制度後出現的以郡統縣的兩級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縣制起源於春秋時代的楚國,郡制起源於秦國,經過歷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終成型與秦漢。郡縣制幾乎盛行於整改封建社會,它由中央直接管理地方,地方兩級官員也由中央直接任免,使地方處於中央的管理之下,是古代中央集權制在地方政權上的體現。

  • 二者之間的區別

第一,劃分基礎不同。分封制是以血緣為基礎,而郡縣制則按地域劃分。

第二,官員任免不同。分封制下受封的諸侯王要麼是王室宗親要麼就是有功之臣,且受封后這些諸侯王的子孫世代相傳,實行世襲制。而郡縣制的長官都是由皇帝任免,而且不能世襲,實行的是任免職。

第三,權力大小不同。諸侯對於統管下的封地不僅享有行政特權,掌管當地的官員任免,對土地、人口、賦稅也有管理權和支配權,此外還建有自己的軍隊,也就是說諸侯擁有當地的政治、經濟、軍事全方面的管理權,儼然一個小國家土皇帝。而郡縣制下的各郡守和縣令,只享有行政管理權,對土地和人口失去了控制權,郡守和縣令只負責管理人民,收取賦稅,徵發兵役和徭役,且徵收的賦稅需要上繳國家。

第四,管轄地域不同。分封制下的封地多位於授封者的周圍,其中心地帶為授封者,即國君或諸侯直接統治的中心。郡縣制的情況多有不同。初建時,郡多在邊遠的、具有戰略意義的地區。如秦南平百越後,設置了南海郡、桂林郡、象郡;北擊匈奴,收復朔方後,設置了九原郡。縣則靠近統治中心的、較富庶的近畿地區。以後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及政治上和軍事上的需要,郡和縣的地區分佈漸趨一致,最終發展成為郡統縣的隸屬關係。

二、郡縣制的歷史必然性

明末清初的大學者王夫之在《通讀鑑論》一書中指出:“夫封建之不可復也,勢也”。也就是說秦始皇實行郡縣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


周朝在施行封土建國的分封制初始,周朝實力強大,周天子地位穩固,完全有能力能有駕馭各路諸侯,各諸侯之間因為親密的血緣關係也不會相互征伐。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後世諸侯間的血親關係越來越疏遠,相互之間倚強凌弱的現象屢屢發生,不可禁絕。而且,當這種情況發生時,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就會受到影響,將沒有辦法統領諸侯,無法行駛自己的權力。諸侯國中的最強者就會出面收拾殘局,打著維護周天子的旗號顯示自己的實力,這幾個強者就是霸主,春秋五霸因此產生。

而稱強稱霸的諸侯王並不滿足於自己的霸主地位,一旦他們能夠控制住局面,必然會兼併小國,擴大自己的地盤。諸侯國之間的這種相互兼併的戰爭發展到極致,天下就剩下了幾個強大的諸侯國 ,小國全部被大國兼併或佔有。這些諸侯國會不斷的發動兼併戰爭,直到一國戰勝所有的國家,形成天下統一之勢。

所以天下統一的大勢是無法逆轉的,當最終兼併所有的國家完成統一的一國取得最終的勝利之後,他仍然面臨著施行封土建國的分封制還是施行郡縣制兩種選擇。但是分封制最終還是會導致諸侯爭霸,最終勝利者如果想要避免周朝的悲劇,郡縣制是他唯一的選擇,所以郡縣制是大勢所趨也是歷史的必然。

三、秦始皇施行郡縣制的原因

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剛剛統一六國之時,當時的丞相王綰等人就認為,六國剛剛被滅,燕、楚、齊等國地處偏遠,如果不封王鎮守,很難統治。所以應該封諸皇子為王,鎮守偏遠之地,實際上就是想讓秦始皇繼續施行分封制。秦始皇交由廷議結果大臣一邊倒的的支持王綰分封諸皇子,只有廷尉李斯一人反對,而最終秦始皇還是採納了李斯的建議,施行了郡縣制,理由有以下幾點:

1、分封制可能會重蹈覆轍。周文王、周武王當年分封的皇子、兄弟、親戚極多,可是到了後代,由於血親關係越來越疏遠,就變成了相互攻擊,如同仇人,如果設置諸侯,很有可能會重蹈周王朝的覆轍。

2、郡縣制更有助於控制天下。李斯認為如今天下一統,即使劃分為郡縣,皇子、功臣們也有賦稅和重賞,如果維持這樣的局面,天下會非常容易控制,並且能夠得到長久的安寧。

3、秦始皇非常強烈的權力慾。我們知道秦始皇就是一個專制的集權皇帝,自從當上皇帝后,他事無鉅細,凡事事必躬親,每天不批完一百二十斤簡牘不休息,天下大小事都由始皇帝一人裁決,可見他本人的掌控欲有多強,這麼一個人怎麼會把權力分給皇室宗親而削弱自己呢?

所以,為了避免後代皇室宗親因為分封而相互征伐,也為了加強集權,更便利的控制群臣和天下百姓,秦始皇最終捨棄了分封制,選擇了郡縣制。

四、秦是不是亡於郡縣制

要說是郡縣制導致了秦朝的速亡,筆者認為這個說法還真不值得推敲。首先,秦之後的漢朝是實行的郡縣制和分封制並行,漢高祖劉邦滅秦之後,先是分封了八個異性諸侯王,結果他在位八年幾乎都是在平定各路諸侯王的造反。自此以後,劉邦吸取了沉痛的教訓,他立下白馬之盟“非劉氏而王,天下共擊之”,不封異姓王,改封了同姓諸侯王,結果就是漢景帝時期爆發了吳楚七國之亂,漢武帝時又爆發了淮南王劉安謀反,所以不管是異姓還是同姓,諸侯謀反的事情總是屢禁不止。

而郡縣制是後世王朝包括現在我國實行的行省制度的雛形,一個制度究竟是先進的還是落後的必須要經過歷史的檢驗。只能說分封制利在當下弊在未來,而郡縣制弊在當下利在未來,把秦朝的滅亡推給郡縣制完全不合理,秦朝的滅亡應該歸咎於以下幾點原因:

1、不施仁政。秦始皇當政後對全國實行高壓策略,焚詩書、坑術士,大搞愚民政策,讓天下讀書人為之惶恐。在朝堂內大搞“一言堂”,群臣只能完全臣服於皇帝的各項決策,稍有反對就會像扶蘇一樣輕則被貶,重則丟命,在這樣的氛圍下,群臣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為了升官保命,不敢再建言獻策,只能為皇帝馬首是瞻,言路蔽塞,政治失明,秦始皇在暴政的路上越行越遠。

2、虐待百姓。秦始皇稱帝后大搞土木工程,修長城、通直道、造宮殿、建陵墓、挖靈渠,這幾項工程一項接著一項,搞工程就要耗費大量的人力,而六國子民在經過多年的征戰後好不容易盼來了統一,得到的不是休養生息,而是不斷的被爭為勞役。據史書記載,光修建長城前前後後的徵收的勞役就達七十二萬人之多,死亡的人數更是不計其數,所以陳勝吳廣在誤期之後,才會揭竿而起,振臂一呼應者雲集,反秦聯盟一觸即發,這就是虐待百姓的下場。

3、奸臣當道。在秦始皇死後,胡亥登基,趙高掌權,為了打擊政敵,穩固自己的地位,趙高在朝堂之上大肆排除異己、陷害忠良,蒙恬、蒙毅被逼殺、李斯被陷害,忠臣良將一個個被消滅殆盡,在“指鹿為馬”事件之後,朝堂上再也沒有了敢於反抗趙高的聲音,連秦朝最後一個良將章邯也是迫於趙高的淫威,不得不投降項羽,致使劉邦帶領反秦大軍進入函谷關時,秦朝已經到了無人可用的境地。

4、胡亥昏庸。一個王朝的興盛,統治者至關重要,在沙丘之變後,當上二世的胡亥,卻不像他的父親秦始皇一樣勵精圖治,反而自己深居後宮,只知道奢侈享樂,把朝政完全交給趙高,自己偏聽偏信,當身邊的所有能臣都被趙高剷除乾淨就剩一個光桿司令時,為時已晚,只能落下個身死國滅的下場。

當然秦朝滅亡的原因絕不僅僅以上幾點,但是郡縣制絕對不應該首當其衝,根本原因正如杜牧所說的“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仁義不施,暴虐百姓,政治腐敗才是秦朝滅亡的根本原因。




達達令觀史


任何新制度本身就是摸著石頭過河,沒人知道可能出現的問題。以現在的眼光來看,秦朝的郡縣制肯定是未來的趨勢,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之前的人不推行?

秦朝的郡縣制可以追溯到商鞅變法。秦朝以前是八百年的周朝,周朝是分封制度。周天子實力衰弱以後,各地諸侯崛起,最終秦朝統一了天下。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周朝不搞郡縣制呢?從本質上來看,郡縣制優於分封制,但是實際操作中,郡縣制遠遠難於分封制。

分封制度是靠著和周王室的關係,而郡縣制則是要皇帝篩選人才。在古代,選擇合適的人才一直都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特別是在統一天下以後,需要選擇的官員實在是太多了。古代社會都是靠著血緣宗族關係的,皇帝也是如此的。秦朝只是從上層推行郡縣制,但是這個社會依然是宗族社會。

換句話來說,按照秦朝的方式搞郡縣制,皇帝真成了孤家寡人。一旦出現權臣,皇帝背後沒有宗族來支持他。

所以劉邦建立漢朝以後,基本沿用了秦朝的制度,因而有“漢承秦制”這種說法。不過劉邦也吸取了秦朝的教訓,那就是分封劉姓諸侯王,以拱衛王室,當然朝廷控制的地區還是繼續實行郡縣制。

不過後來這種制度也出現了問題,因為諸侯國和朝廷貌合神離,雙方矛盾越來越來,甚至還爆發了七王之亂。直到漢武帝時期,採用主父偃的推恩令,諸侯國的問題才徹底解決。

當然了,漢武帝聰明,採用儒生董仲舒的天人合一思想,增強自己的法統性,這樣皇帝具有非比尋常的意義,並不是單單因為自己實力強才坐上皇帝的。

直到隋唐時期,科舉制度的出現,郡縣制才和皇權完美的結合在了一起。通過科舉制度選拔人才,到各地去做官,而儒家教育又能增加皇帝的權威性,使得皇帝擁有可靠的支持者,不必過度依賴自己的家族。

回到秦王朝滅亡來說,郡縣制只是一部分原因,深層次的原因是六國剛剛統一,人心並沒有歸附,而主觀原因則是秦始皇突然去世,秦二世能力太差,以至於秦朝二世而亡。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搞了一個很意義的事情,那就是“書同文,軌同車”。換句話來說當時的六國和歐洲現在的德國、法國、英國等國一樣,大家語言,文字,風俗都不同,實際上是不同的國家。他們之間相互廝殺很多年,仇恨很深,所以一直有反叛活動存在。

熟悉歐洲歷史都知道歐洲曾經有過查理曼帝國,不過後來他們分裂成幾個國家,其後就再也沒有人能統一了。

我們是幸運的,秦朝雖然滅亡了,幸運的是漢朝建立了,此後雖然分分合合,但是大家成為了一家人,不再是不同的國家。


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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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是什麼


【穿越時空感受歷史】雖然郡縣制不是秦朝滅亡的主要原因,但絕對是眾多原因之一。

“夏、商、周、漢封建(分封)而延,秦郡邑而促。”柳宗元回答道“秦有天下……不數載而天下大壞,其有由矣:亟役萬人,暴其威刑,竭其貨賄。……咎在人怨,非郡縣之制失也。”——柳宗元《封建論》

任何制度都有兩面性,特別是一開始實行的時候,肯定會觸及很多人的利益。比如隋朝的科舉制,影響了士族對官職的壟斷和對國家的控制力。既然觸及了利益,那肯定有人反對。郡縣制意味著貴族的身份無法世襲,影響六國貴族的利益。同理也是秦滅亡的原因之一。任何國家的滅亡都是多種原因造成的,具體什麼原因,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如現在的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都是根據自己國家不同的政治需求及人民的接受程度而實施的一樣。

秦始皇橫掃統一六國致使國力耗費巨大,統一之後,大修皇陵,築兵馬俑,修直道和馳道,北擊匈奴,修萬里長城,南征百越,修靈渠,還要巡遊全國,致使國力民力透支嚴重,而統一之後,當時最需要的是休養生息,恢復民生。

秦始皇在政治上頒佈《秦律》,經濟上統一貨幣、度量衡,統一車軌、馳道,思想文化上“焚書坑儒”。採納李斯的建議,決定在全國範圍廢除分封制,以郡縣制作為中央控制地方的制度,也是根據當時的政治需求。郡縣制有利於封建經濟文化的發展,對疆域的初步管控,鞏固國家統一,以及形成以華夏族為主體的中華民族,起了重要作用。郡縣制的實施加強了中央集權制,有利於對地方的控制,可以有效避免百家諸侯爭霸場面,有利於政權長期建立。這樣才完整地形成了秦始皇確立起來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

郡縣制的推行,雖然能夠避免分封諸侯所帶來的相互攻伐、割據稱雄的分裂局面的出現,對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有積極的作用。但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六國舊貴族勢力活動猖撅,人心不穩削弱地方的同時,也降低了抵抗外敵入侵的能力。所以,郡縣制度最大弊端即在於“盡天下一切之權,而收之在上”。

但可惜的是秦始皇採用的是全國軍事化的法家思想,雖然法家思想對於秦朝的積極方面很多,但使秦朝的統治極其殘暴,無休止的兵役、徭役以及暴虐的刑罰,給人民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和痛苦。

秦政府規定:成年男子每年服徭役一個月,一生要在本郡服兵役一年,到京城或邊疆戍守一年。此外,秦始皇大興土木,增加徭役、賦稅,超過了當時社會經濟所能擔負的程度,典型的工程是驪山陵墓和阿房宮。秦朝每年服役者不下三百萬人,大量人口脫離生產,造成“丁男被甲,丁女轉輸,苦不聊生,自經於道樹,死者相望”的悲慘景象。特別是到秦二世當政時期,其統治更加黑暗。

“天下苦秦久矣”秦朝滅亡的根本原因,是對民力的濫用。

這種對民力的濫用更是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防守匈奴的幾十萬人,修築長城的幾十萬人,修築阿房宮和始皇陵的幾十萬人,開鑿靈渠攻擊南方的幾十萬人。當民力被濫用到無以復加的地步,民間終於承受不住了。也就是所謂的“天下苦秦久矣”,再加上六國貴族日夜渴望復辟,幾大因素疊加,使得大部分老百姓都希望推翻秦朝的統治。於是,陳勝、吳廣領導的農民大起義獲得了天下人的積極響應,看上去很強大的秦朝,其實內部早已不堪一擊,終於將秦朝迅速推向滅亡之路。

巍巍中華,風雲秘史; 功過是非,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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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時空感受歷史


導讀:郡縣制相對分封制的優越性不言而喻,所以我國從秦朝開始就有大一統王朝的傳統。而歐洲進入11世紀的第一個千年還在保留著分封、采邑制,所以才導致小國林立。秦朝確定徹底執行了郡縣制,但是其滅亡並不是因為郡縣制的原因。而是六國王族後裔打著復國的旗號,為自己謀取私利的藉口而已。所以劉邦建立漢朝後延續了郡縣制和郡國並行體制後,漢景帝時期的七國之亂就是分封遺毒的反噬。所以說現代社會的中外各國雖然行政級別不同(郡縣、道府縣、省市縣等形式),但是基本都沿用了郡縣制。


有人說分封制穩定容易產生國祚較長的政權,周朝、神聖羅馬帝國以及早期的奧斯曼帝國等等。縱橫並不這麼認為,雖然這麼政權最少的也有五百年的但是質量著實不怎麼樣。到後期簡單維持著類似吉祥物的共主有什麼質量可言,真正實行郡縣制的秦漢以後的歷代王朝才是形成民族、文化、文明的等構成超強凝聚力因素的大一統傳統。而歐州顯然因為分封制實行的時間較長,至少是目前小國林立的原因之一。


中原王朝最先採用了先進的郡縣制,讓大一統的觀念深入人心

一般都認為我國都認為郡縣制是發源於秦國,統一後才推廣天下。其實不然,郡縣制最早誕生在春秋時代的楚國。春秋時期諸侯國的崛起導致周王的權威受到極大的削弱,而這一切的根源都來自分封制。分封制很容易誕生小圈子,時間一長離心力就會迅速上升。

遠在南方的楚國雖然不被中原各國斥為蠻夷,但是更容易接受新的思維模式。所以從楚文王開始探索郡縣制。公元前687年楚文王北伐河南境內的申國和息國,為了保證安全楚文王直接設置縣。由於申、息地處邊陲且與中原交界,所以位置非常重要。所以出於這兩方面的考慮,楚文王在令尹彭促爽的建議下從申息兩地開始了郡縣統治。實行郡縣制後效果也很明顯,楚國八百年的國祚從來沒有出現過韓趙魏三家分晉、田氏代齊等由於分封引發的實質意義的亡國行為。

《左轉》所說的:“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為令尹,實縣申、息。”

從這開始以後的2700多年,歷經各國以及歷代王朝的不斷完善已經成為維繫國家向心力、凝聚力的利器。尤其是從秦朝統一後在全國範圍內推行,郡縣制逐漸深入人心。雖然西漢、西晉和明朝三代也存在以宗室為主的分封,但是無一例外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動盪和反噬。


從秦朝以後中原王朝也嘗試過通過郡縣、分封並行延長國祚,但是無一例外都失敗了;西方鍾情於分封制(采邑制)是缺乏大一統基因的原因之一

從中原王朝實行成熟的郡縣制後,儒家文化圈輻射範圍的朝鮮、越南等地都紛紛採用郡縣制。中原王朝進入郡縣制時代後也曾經做出過嘗試,試圖在郡縣制和分封制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目的是既能保持大一統王朝的凝聚力,又想效仿分封制那樣延長國祚。所以西漢、西晉以及大明王朝都對此進行了嘗試,在中央集權的郡縣制體系下進行宗室分封。結果不但沒有延長國祚反而遭到了反噬:西漢的七國之亂促使西漢王朝削藩,推恩令由此出臺;西晉分封導致八王之亂,西晉因此亡國;明朝分封導致朱棣發動靖難之役,帝王易位。

我們再來看西方,在日耳曼蠻族滅掉西羅馬帝國後建立起一系列的政權。其中法蘭克王國最具典型性,它的采邑制度(分封制)成為西方分封制度的經典。改革後歐洲建立了從國王到騎士的金字塔形的封建等級制,從國王開始到公侯伯子男爵位的分封以及底層的騎士。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法蘭克退出采邑制度的時候,也出臺了限制條件對分封造成的離心力做了約束和限制。就是分封以後封臣可以享受采邑財富,但是必須盡到封臣進貢和參戰的義務。但是隻要封君和封臣一方去世封地就要收回到國家進行重新分配。這一限制條件確實可以起到制約離心力的產生,但是隨著時間的流失采邑逐漸變成了世襲後分封的弊端就顯露出來。

另外從國外接受采邑的封臣依舊可以進行分封,他分封的下級封臣只認自己的上級而不認國王。這就是所謂“封君的封君不是我的封君,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的來歷。所以從法蘭克王國分裂形成的神聖羅馬帝國居然有數百個邦國,複雜程度可見一斑。



小結:

每種體制都有其利弊,但是分封制利弊在歷史長河中被充分的暴露。所以中央集權的郡縣制逐漸成為了主流並綿延至今。


我是歷史縱橫帝,歡迎您的關注;如有瑕疵,勞煩斧正。


歷史縱橫帝


秦 始皇徹底地廢除封建實行完全的郡縣制,既是急政,也是致亂之政。這個政策,不但超越了時代,加劇了帝國內秦本土和六國舊地之間的緊張,而且破壞了秦國奉行 多年行之有效的“親賢並用”(親族和賢人並用)的傳統,將穩定國政的基本力量——秦國貴族驅逐出政治舞臺,種下了內部崩潰的禍根。這個政策,李斯要負很大 的責任,他是政策的提出者、鼓吹者和執行者,是毀滅秦帝國的禍首之一。

無視歷史傳統和地域差異,廢除封建,破壞 “親賢並用”的政治傳統,激進而強硬地推行全面郡縣制,肯定是秦二世而亡的最重大原因。關於這個問題,我在《秦崩》中提供了兩個觀察點:一、秦末之亂的本 質是戰國復國,以六國復國為基本動力,以秦國秦人與六國六國人的對立為基本特點。二、在秦國政權內部,以李斯、趙高為代表的“賢人”主政破壞了內部的穩 定,慘烈的內鬥使秦國軍民無法如同戰國時代一樣,在危機時刻團結一致,依據本土作長久而有效的防衛,結果是章邯所統領的秦軍主力內外交困,投降聯軍導致秦 二世而亡。

封 建制和郡縣制的問題,本質上是中央集權和地方分權,君主獨裁和貴族共政的問題,這個問題,涉及到兩千年中華帝國曆史和制度的一個死結,始終沒有在中央集權 和地方分權,領袖個人和領導體制之間找到有效的平衡點,建立起完善的制度。




飄零的曾搖曳


秦朝不是因為郡縣制滅亡。

滅亡原因很多:

1、大興土木,法律嚴苛,百姓怨恨。最後連關中人都不留念了。

2、六國餘孽深刻影響全國基層。統一時間太短,百姓尚未形成對國家的忠誠。

3、重兵在外,內部空虛,郡兵孱弱。導致義軍等烏合之眾逐步成長。

4、秦二世趙高逼反了章邯。


四川達州


郡縣制,是中國古代繼宗法血緣分封制度之後出現的以郡統縣的兩級地方管理行政制度(類似於現在的行政區劃),幾乎盛行整個封建時代。是在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地方官員由中央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使地方處在中央的管轄之下,有利於中央集權的加強和國家統一。標誌著官僚政治取代血緣政治,是中國由貴族封建制度走向皇帝專制制度的標誌。

縣制起源於春秋時期的楚國,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於秦國,秦穆公嬴任好;經過歷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終成型於秦漢時期。

公前209年秦二世胡亥即位。


他進一步加重對農民的剝削和壓迫,以“稅民深者為明吏”,以“殺人眾者為忠臣”。他令農民增交菽粟芻藁,自備糧食,轉輸至咸陽,供官吏、軍隊以至於狗馬禽獸的需要。他繼續修建阿房宮,繼續發民遠戍。徭役徵發的對象進一步擴大,農民的困苦達於極點,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已經到一觸即發的地步。 在農民醞釀反秦的時候,潛伏著的六國舊貴族殘餘勢力也在俟機進行分裂活動。這才是秦朝滅亡的根本原因。秦朝滅亡,秦始皇以及秦二世有脫不開的干係,並不是郡縣制導致秦朝滅亡。而是在統一後並未休養生息,百姓並未真正從秦的統一中獲得免於戰爭後實實在在的好處,反而被秦國的徭役徵發弄得欲仙欲死,對百姓無恩,苛待百姓,則百姓願意反秦。

秦始皇三十六年(前211年),東郡出現“始皇帝死而地分”的刻辭,就是這種分裂活動的徵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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