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何秦朝推行郡县却导致了其速亡?

Isabellaqin


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能说明秦朝亡于郡县制。

郡县制并非秦朝独创,在此之前的春秋时期就已经有一些诸侯国在边境地区设置郡县。秦朝统一天下后,国土面积空前扩大,为了便于对地方的统治,在李斯的建议下于全国推行郡县制。郡县制拥有着分封制难以比拟的优点,如:

各郡县长官包括郡守、县令、县长都是由皇帝亲自任免,将地方官员的任免权收归中央。有利于加强对地方的控制,避免地方势力过于壮大,影响政权稳定。郡县之下还设有乡、里基层组织,强化了地方管理。通过这一制度,形成了一种自下而上的、金字塔式的管理模式。对传统中国向心力及华夏民族整体的形成,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汉初为安抚功臣,提高皇族地位。实行郡国并行制,引起了七国之乱;西晋大封宗室,才统一十余年就发生了八王之乱,直接导致了西晋的灭亡。可见郡县制是大势所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国土面积广阔的国家而言,也是最为现实的选择。

至于秦朝的灭亡,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政策问题。春秋战国时期500余年间,整个中国几乎年年在打仗,百姓需要休养生息。秦朝南平百越,北逐匈奴,修驰道、长城,虽然都是为国家所需,但终究超过了百姓的承受能力;何况修阿房宫(尚有疑问),骊山陵墓就单纯是为了个人享受了。加上秦国用法严苛,秦二世宠信阉竖,迫害忠良。这些才是秦朝灭亡的主因,而不是郡县制!


孔夫剑


汗颜!汗颜!我前几天刚给学生讲完《秦朝的灭亡》这一课。

前面很多历史大拿都说的很好了,秦朝灭亡的根本原因确实不是因为郡县制。不过既然提到了郡县制,我们就先简单说说吧。

首先提到郡县制就不得不说分封制。这两种制度可以说是水火不相容。先给大家简单说一下二者的区别,我想大家就明白,为什么郡县制是历史的必然趋势什么在当时还有点超前意识(李斯不愧是一个人才)。

第一,传承制度不同.

分封制度萌芽于夏朝,盛行于西周时期,它是国君将田邑赐给宗室臣属作为俸禄的制度.受封的对象有三种类型:一是周王的同姓亲属即王族,二是功臣,三是古圣王的后裔即先代贵族的后裔。

郡县制则与此相反,郡县的行政长官郡守和县令,均是由皇帝直接任免的,而且不能世袭,即实行的是任免制.

第二,职责范围不同.

在分封制下,受封的诸侯在封地内不但享有行政统治权,而且拥有对土地和人口的管理权。

郡县制则不同,郡守和县令在辖区内只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土地和人口逐渐失去统治权.郡守和县令只负责管理人民,收取赋税,征发兵役和徭役.

第三,历史作用不同.

分封制体现了“薄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一统天下的政治局面,各封国具有保卫王畿、保护国君绝对安全的义务,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变成独立的国家威胁到国君的安全。

而郡县制则消除了这种隐患,使皇帝能够直接控制地方的行政制度,成为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的组成部分。

这就是郡县制,它毁坏的是那些贵族的利益,但是秦朝的灭亡却是最先的陈胜吴广大泽乡起义,紧接着刘邦项羽最后灭了秦国。性质上是农民起义。也就是说是老百姓推翻了秦朝的统治。

导致秦朝灭亡的根本原因还是残酷的律法,以及沉重的徭役,兵役导致老百姓生活苦不堪言以至于爆发了起义!

仅仅个人见解,希望大家多讨论,多学习。









穿棉背心的新青年


我是小心,与你分享。

小心认为,秦朝之所以灭亡,有以下两个原因:

1:改革步子迈得太大

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关于天下该走向何方的问题进行了一次打讨论。

王绾的意见:

当时的宰相王绾奏道:“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镇)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

王绾的意见是希望秦始皇实行分封制。


李斯的意见:

李斯奏道:“周文王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

李斯的意见是希望秦始皇实行郡县制。


秦始皇最后采纳了李斯的意见,实行郡县制。

但是这样做带来了一个不稳定因素——士大夫势力强大。

当时在皇帝的手头上,有三种势力:公族势力、士大夫势力、外戚势力。

如果这三种势力相互平衡,由皇帝凌驾与这三种势力之上,那么政治上就不会有太大的动乱。可是如果这三种势力 不平衡,皇帝驾驭不了,那就很可能会改朝换代。秦始皇最开始就丢弃了外戚势力,使得朝堂之上只有公族势力和士大夫势力相互制衡。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实行郡县制,又剥夺了公族势力,这让朝堂之上士大夫势力一家独大,这就对当朝皇帝的素质要求极高。

就在秦始皇实行分封制后不久,当时的儒生淳于越拉着秦始皇的衣襟奏道:“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

就在秦始皇是个政治强人,他日理万机,当然没有问题,所以淳于越的建议根本不听,不久还将他杀掉。

事实就是事实,秦始皇的继任者太平庸,管控不了士大夫集团的势力,所以灭亡,秦朝的灭亡简直就是被淳于越的预言神打脸。

2:统一六国是师出无名,为规范民众言行而实行严刑峻法。

秦始皇统一六国是师出无名的,这让被统一的六国臣民看到秦朝的暴虐无度,使得六国臣民们再造秦朝的反的时候,就不必担心所谓的正义性的问题了。这就造成了一些列问题。

秦始皇在的时候,能通过严刑峻法等等控制住这些臣民的言行,所以秦始皇暴虐无度。但是如果你是秦始皇,你会怎么做呢?是符合儒家的道德观,以德行感化民众?恐怕还未等到感化成功,帝国就已经不复存在了。所以,秦始皇的严刑峻法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但是秦始皇似乎忘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法律需要适应整个国家,而不是只需要严厉就可以。

在古代,人们都需要服兵役,兵役分为三种,一种是在当地当兵,一种是到京城去戍守,还有一种就是去戍守边境。坏就坏在这第三种:戍守边境。因为帝国的版图太大,从南边走到北边,需要七八个月时间,而且只戍守三天,三天之后返回,又是七八个月,还没有回到家中,第二年的任务又来了。这来回的旅费,全部都是由民众自己承担的,这就等于是让民众整年在帝国版图之中瞎跑。

反观汉朝,汉朝时期也需要民众到边境戍守,其中旅费也是民众自己承担,但是汉朝规定,可以找人代你去。比如:张三需要从咸阳(西安)去渔阳(北京)戍守三天,期间大概要花掉旅费300文,张三可以给李四300文,让他代替自己戍守三天,如果有100个人找李四,那么李四一共得钱30000文,需要去渔阳戍守300天。这样李四不仅帮助别人去渔阳戍守了,还可以小赚一笔。

而秦朝就没有这样的法律,非要去,不去还不行。因此,从安徽去渔阳戍守的两个农名,陈胜和吴广,遇雨失期,失期皆斩,遂揭竿起义,灭了秦朝。


心说历史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分封设郡县,开辟了一个行政制度的新纪元。然而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常常具有巨大的惯性,周天子施行了八百年的分封制在当时的士大夫阶层广受认可,因此秦始皇的废分封设郡县之举刚开始就遭到了朝中很多大臣的强烈反对。之后,又因秦朝仅仅建立了十五年就土崩瓦解,后世许多文人政客在评价秦朝速亡的原因时,更是把郡县制的设立当做罪魁祸首。然而我们以后人的眼光来看待这件事时应该客观理性,透过现象看本质,了解前因后果才能做出公正的评价。

一、分封制和郡县制的内涵及区别


  • 分封制和郡县制的内涵

所谓分封即“分地封侯”,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制度,起源于商朝,成熟于西周。西周灭商后,因其国都远在西北,不利于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土和统治商朝后裔,便大规模的以封地连同百姓分赏给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

在这个过程中周天子居于至高无上的绝对支配地位,其王位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他庶子则作为小宗被分封为各地诸侯。被分封到封国里又是当地同姓宗族的大宗,其王位也是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被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在各地的封地里又是大宗,其爵位仍由嫡长子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士。这样,根据宗法制和分封制,便形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宗族贵亲组成的金字塔式等级制度。各个等级之间,既是大小宗关系,也是上下级关系。

郡县制,是中国继古代宗法血缘分封制度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管理制度。县制起源于春秋时代的楚国,郡制起源于秦国,经过历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终成型与秦汉。郡县制几乎盛行于整改封建社会,它由中央直接管理地方,地方两级官员也由中央直接任免,使地方处于中央的管理之下,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

  • 二者之间的区别

第一,划分基础不同。分封制是以血缘为基础,而郡县制则按地域划分。

第二,官员任免不同。分封制下受封的诸侯王要么是王室宗亲要么就是有功之臣,且受封后这些诸侯王的子孙世代相传,实行世袭制。而郡县制的长官都是由皇帝任免,而且不能世袭,实行的是任免职。

第三,权力大小不同。诸侯对于统管下的封地不仅享有行政特权,掌管当地的官员任免,对土地、人口、赋税也有管理权和支配权,此外还建有自己的军队,也就是说诸侯拥有当地的政治、经济、军事全方面的管理权,俨然一个小国家土皇帝。而郡县制下的各郡守和县令,只享有行政管理权,对土地和人口失去了控制权,郡守和县令只负责管理人民,收取赋税,征发兵役和徭役,且征收的赋税需要上缴国家。

第四,管辖地域不同。分封制下的封地多位于授封者的周围,其中心地带为授封者,即国君或诸侯直接统治的中心。郡县制的情况多有不同。初建时,郡多在边远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地区。如秦南平百越后,设置了南海郡、桂林郡、象郡;北击匈奴,收复朔方后,设置了九原郡。县则靠近统治中心的、较富庶的近畿地区。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及政治上和军事上的需要,郡和县的地区分布渐趋一致,最终发展成为郡统县的隶属关系。

二、郡县制的历史必然性

明末清初的大学者王夫之在《通读鉴论》一书中指出:“夫封建之不可复也,势也”。也就是说秦始皇实行郡县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周朝在施行封土建国的分封制初始,周朝实力强大,周天子地位稳固,完全有能力能有驾驭各路诸侯,各诸侯之间因为亲密的血缘关系也不会相互征伐。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后世诸侯间的血亲关系越来越疏远,相互之间倚强凌弱的现象屡屡发生,不可禁绝。而且,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就会受到影响,将没有办法统领诸侯,无法行驶自己的权力。诸侯国中的最强者就会出面收拾残局,打着维护周天子的旗号显示自己的实力,这几个强者就是霸主,春秋五霸因此产生。

而称强称霸的诸侯王并不满足于自己的霸主地位,一旦他们能够控制住局面,必然会兼并小国,扩大自己的地盘。诸侯国之间的这种相互兼并的战争发展到极致,天下就剩下了几个强大的诸侯国 ,小国全部被大国兼并或占有。这些诸侯国会不断的发动兼并战争,直到一国战胜所有的国家,形成天下统一之势。

所以天下统一的大势是无法逆转的,当最终兼并所有的国家完成统一的一国取得最终的胜利之后,他仍然面临着施行封土建国的分封制还是施行郡县制两种选择。但是分封制最终还是会导致诸侯争霸,最终胜利者如果想要避免周朝的悲剧,郡县制是他唯一的选择,所以郡县制是大势所趋也是历史的必然。

三、秦始皇施行郡县制的原因

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刚刚统一六国之时,当时的丞相王绾等人就认为,六国刚刚被灭,燕、楚、齐等国地处偏远,如果不封王镇守,很难统治。所以应该封诸皇子为王,镇守偏远之地,实际上就是想让秦始皇继续施行分封制。秦始皇交由廷议结果大臣一边倒的的支持王绾分封诸皇子,只有廷尉李斯一人反对,而最终秦始皇还是采纳了李斯的建议,施行了郡县制,理由有以下几点:

1、分封制可能会重蹈覆辙。周文王、周武王当年分封的皇子、兄弟、亲戚极多,可是到了后代,由于血亲关系越来越疏远,就变成了相互攻击,如同仇人,如果设置诸侯,很有可能会重蹈周王朝的覆辙。

2、郡县制更有助于控制天下。李斯认为如今天下一统,即使划分为郡县,皇子、功臣们也有赋税和重赏,如果维持这样的局面,天下会非常容易控制,并且能够得到长久的安宁。

3、秦始皇非常强烈的权力欲。我们知道秦始皇就是一个专制的集权皇帝,自从当上皇帝后,他事无巨细,凡事事必躬亲,每天不批完一百二十斤简牍不休息,天下大小事都由始皇帝一人裁决,可见他本人的掌控欲有多强,这么一个人怎么会把权力分给皇室宗亲而削弱自己呢?

所以,为了避免后代皇室宗亲因为分封而相互征伐,也为了加强集权,更便利的控制群臣和天下百姓,秦始皇最终舍弃了分封制,选择了郡县制。

四、秦是不是亡于郡县制

要说是郡县制导致了秦朝的速亡,笔者认为这个说法还真不值得推敲。首先,秦之后的汉朝是实行的郡县制和分封制并行,汉高祖刘邦灭秦之后,先是分封了八个异性诸侯王,结果他在位八年几乎都是在平定各路诸侯王的造反。自此以后,刘邦吸取了沉痛的教训,他立下白马之盟“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不封异姓王,改封了同姓诸侯王,结果就是汉景帝时期爆发了吴楚七国之乱,汉武帝时又爆发了淮南王刘安谋反,所以不管是异姓还是同姓,诸侯谋反的事情总是屡禁不止。

而郡县制是后世王朝包括现在我国实行的行省制度的雏形,一个制度究竟是先进的还是落后的必须要经过历史的检验。只能说分封制利在当下弊在未来,而郡县制弊在当下利在未来,把秦朝的灭亡推给郡县制完全不合理,秦朝的灭亡应该归咎于以下几点原因:

1、不施仁政。秦始皇当政后对全国实行高压策略,焚诗书、坑术士,大搞愚民政策,让天下读书人为之惶恐。在朝堂内大搞“一言堂”,群臣只能完全臣服于皇帝的各项决策,稍有反对就会像扶苏一样轻则被贬,重则丢命,在这样的氛围下,群臣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为了升官保命,不敢再建言献策,只能为皇帝马首是瞻,言路蔽塞,政治失明,秦始皇在暴政的路上越行越远。

2、虐待百姓。秦始皇称帝后大搞土木工程,修长城、通直道、造宫殿、建陵墓、挖灵渠,这几项工程一项接着一项,搞工程就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而六国子民在经过多年的征战后好不容易盼来了统一,得到的不是休养生息,而是不断的被争为劳役。据史书记载,光修建长城前前后后的征收的劳役就达七十二万人之多,死亡的人数更是不计其数,所以陈胜吴广在误期之后,才会揭竿而起,振臂一呼应者云集,反秦联盟一触即发,这就是虐待百姓的下场。

3、奸臣当道。在秦始皇死后,胡亥登基,赵高掌权,为了打击政敌,稳固自己的地位,赵高在朝堂之上大肆排除异己、陷害忠良,蒙恬、蒙毅被逼杀、李斯被陷害,忠臣良将一个个被消灭殆尽,在“指鹿为马”事件之后,朝堂上再也没有了敢于反抗赵高的声音,连秦朝最后一个良将章邯也是迫于赵高的淫威,不得不投降项羽,致使刘邦带领反秦大军进入函谷关时,秦朝已经到了无人可用的境地。

4、胡亥昏庸。一个王朝的兴盛,统治者至关重要,在沙丘之变后,当上二世的胡亥,却不像他的父亲秦始皇一样励精图治,反而自己深居后宫,只知道奢侈享乐,把朝政完全交给赵高,自己偏听偏信,当身边的所有能臣都被赵高铲除干净就剩一个光杆司令时,为时已晚,只能落下个身死国灭的下场。

当然秦朝灭亡的原因绝不仅仅以上几点,但是郡县制绝对不应该首当其冲,根本原因正如杜牧所说的“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仁义不施,暴虐百姓,政治腐败才是秦朝灭亡的根本原因。




达达令观史


任何新制度本身就是摸着石头过河,没人知道可能出现的问题。以现在的眼光来看,秦朝的郡县制肯定是未来的趋势,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之前的人不推行?

秦朝的郡县制可以追溯到商鞅变法。秦朝以前是八百年的周朝,周朝是分封制度。周天子实力衰弱以后,各地诸侯崛起,最终秦朝统一了天下。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周朝不搞郡县制呢?从本质上来看,郡县制优于分封制,但是实际操作中,郡县制远远难于分封制。

分封制度是靠着和周王室的关系,而郡县制则是要皇帝筛选人才。在古代,选择合适的人才一直都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特别是在统一天下以后,需要选择的官员实在是太多了。古代社会都是靠着血缘宗族关系的,皇帝也是如此的。秦朝只是从上层推行郡县制,但是这个社会依然是宗族社会。

换句话来说,按照秦朝的方式搞郡县制,皇帝真成了孤家寡人。一旦出现权臣,皇帝背后没有宗族来支持他。

所以刘邦建立汉朝以后,基本沿用了秦朝的制度,因而有“汉承秦制”这种说法。不过刘邦也吸取了秦朝的教训,那就是分封刘姓诸侯王,以拱卫王室,当然朝廷控制的地区还是继续实行郡县制。

不过后来这种制度也出现了问题,因为诸侯国和朝廷貌合神离,双方矛盾越来越来,甚至还爆发了七王之乱。直到汉武帝时期,采用主父偃的推恩令,诸侯国的问题才彻底解决。

当然了,汉武帝聪明,采用儒生董仲舒的天人合一思想,增强自己的法统性,这样皇帝具有非比寻常的意义,并不是单单因为自己实力强才坐上皇帝的。

直到隋唐时期,科举制度的出现,郡县制才和皇权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通过科举制度选拔人才,到各地去做官,而儒家教育又能增加皇帝的权威性,使得皇帝拥有可靠的支持者,不必过度依赖自己的家族。

回到秦王朝灭亡来说,郡县制只是一部分原因,深层次的原因是六国刚刚统一,人心并没有归附,而主观原因则是秦始皇突然去世,秦二世能力太差,以至于秦朝二世而亡。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搞了一个很意义的事情,那就是“书同文,轨同车”。换句话来说当时的六国和欧洲现在的德国、法国、英国等国一样,大家语言,文字,风俗都不同,实际上是不同的国家。他们之间相互厮杀很多年,仇恨很深,所以一直有反叛活动存在。

熟悉欧洲历史都知道欧洲曾经有过查理曼帝国,不过后来他们分裂成几个国家,其后就再也没有人能统一了。

我们是幸运的,秦朝虽然灭亡了,幸运的是汉朝建立了,此后虽然分分合合,但是大家成为了一家人,不再是不同的国家。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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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时空感受历史】虽然郡县制不是秦朝灭亡的主要原因,但绝对是众多原因之一。

“夏、商、周、汉封建(分封)而延,秦郡邑而促。”柳宗元回答道“秦有天下……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咎在人怨,非郡县之制失也。”——柳宗元《封建论》

任何制度都有两面性,特别是一开始实行的时候,肯定会触及很多人的利益。比如隋朝的科举制,影响了士族对官职的垄断和对国家的控制力。既然触及了利益,那肯定有人反对。郡县制意味着贵族的身份无法世袭,影响六国贵族的利益。同理也是秦灭亡的原因之一。任何国家的灭亡都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具体什么原因,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如现在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是根据自己国家不同的政治需求及人民的接受程度而实施的一样。

秦始皇横扫统一六国致使国力耗费巨大,统一之后,大修皇陵,筑兵马俑,修直道和驰道,北击匈奴,修万里长城,南征百越,修灵渠,还要巡游全国,致使国力民力透支严重,而统一之后,当时最需要的是休养生息,恢复民生。

秦始皇在政治上颁布《秦律》,经济上统一货币、度量衡,统一车轨、驰道,思想文化上“焚书坑儒”。采纳李斯的建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废除分封制,以郡县制作为中央控制地方的制度,也是根据当时的政治需求。郡县制有利于封建经济文化的发展,对疆域的初步管控,巩固国家统一,以及形成以华夏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起了重要作用。郡县制的实施加强了中央集权制,有利于对地方的控制,可以有效避免百家诸侯争霸场面,有利于政权长期建立。这样才完整地形成了秦始皇确立起来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郡县制的推行,虽然能够避免分封诸侯所带来的相互攻伐、割据称雄的分裂局面的出现,对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有积极的作用。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六国旧贵族势力活动猖撅,人心不稳削弱地方的同时,也降低了抵抗外敌入侵的能力。所以,郡县制度最大弊端即在于“尽天下一切之权,而收之在上”。

但可惜的是秦始皇采用的是全国军事化的法家思想,虽然法家思想对于秦朝的积极方面很多,但使秦朝的统治极其残暴,无休止的兵役、徭役以及暴虐的刑罚,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和痛苦。

秦政府规定:成年男子每年服徭役一个月,一生要在本郡服兵役一年,到京城或边疆戍守一年。此外,秦始皇大兴土木,增加徭役、赋税,超过了当时社会经济所能担负的程度,典型的工程是骊山陵墓和阿房宫。秦朝每年服役者不下三百万人,大量人口脱离生产,造成“丁男被甲,丁女转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的悲惨景象。特别是到秦二世当政时期,其统治更加黑暗。

“天下苦秦久矣”秦朝灭亡的根本原因,是对民力的滥用。

这种对民力的滥用更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防守匈奴的几十万人,修筑长城的几十万人,修筑阿房宫和始皇陵的几十万人,开凿灵渠攻击南方的几十万人。当民力被滥用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民间终于承受不住了。也就是所谓的“天下苦秦久矣”,再加上六国贵族日夜渴望复辟,几大因素叠加,使得大部分老百姓都希望推翻秦朝的统治。于是,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大起义获得了天下人的积极响应,看上去很强大的秦朝,其实内部早已不堪一击,终于将秦朝迅速推向灭亡之路。

巍巍中华,风云秘史; 功过是非,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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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郡县制相对分封制的优越性不言而喻,所以我国从秦朝开始就有大一统王朝的传统。而欧洲进入11世纪的第一个千年还在保留着分封、采邑制,所以才导致小国林立。秦朝确定彻底执行了郡县制,但是其灭亡并不是因为郡县制的原因。而是六国王族后裔打着复国的旗号,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借口而已。所以刘邦建立汉朝后延续了郡县制和郡国并行体制后,汉景帝时期的七国之乱就是分封遗毒的反噬。所以说现代社会的中外各国虽然行政级别不同(郡县、道府县、省市县等形式),但是基本都沿用了郡县制。


有人说分封制稳定容易产生国祚较长的政权,周朝、神圣罗马帝国以及早期的奥斯曼帝国等等。纵横并不这么认为,虽然这么政权最少的也有五百年的但是质量着实不怎么样。到后期简单维持着类似吉祥物的共主有什么质量可言,真正实行郡县制的秦汉以后的历代王朝才是形成民族、文化、文明的等构成超强凝聚力因素的大一统传统。而欧州显然因为分封制实行的时间较长,至少是目前小国林立的原因之一。


中原王朝最先采用了先进的郡县制,让大一统的观念深入人心

一般都认为我国都认为郡县制是发源于秦国,统一后才推广天下。其实不然,郡县制最早诞生在春秋时代的楚国。春秋时期诸侯国的崛起导致周王的权威受到极大的削弱,而这一切的根源都来自分封制。分封制很容易诞生小圈子,时间一长离心力就会迅速上升。

远在南方的楚国虽然不被中原各国斥为蛮夷,但是更容易接受新的思维模式。所以从楚文王开始探索郡县制。公元前687年楚文王北伐河南境内的申国和息国,为了保证安全楚文王直接设置县。由于申、息地处边陲且与中原交界,所以位置非常重要。所以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楚文王在令尹彭促爽的建议下从申息两地开始了郡县统治。实行郡县制后效果也很明显,楚国八百年的国祚从来没有出现过韩赵魏三家分晋、田氏代齐等由于分封引发的实质意义的亡国行为。

《左转》所说的:“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

从这开始以后的2700多年,历经各国以及历代王朝的不断完善已经成为维系国家向心力、凝聚力的利器。尤其是从秦朝统一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逐渐深入人心。虽然西汉、西晋和明朝三代也存在以宗室为主的分封,但是无一例外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动荡和反噬。


从秦朝以后中原王朝也尝试过通过郡县、分封并行延长国祚,但是无一例外都失败了;西方钟情于分封制(采邑制)是缺乏大一统基因的原因之一

从中原王朝实行成熟的郡县制后,儒家文化圈辐射范围的朝鲜、越南等地都纷纷采用郡县制。中原王朝进入郡县制时代后也曾经做出过尝试,试图在郡县制和分封制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目的是既能保持大一统王朝的凝聚力,又想效仿分封制那样延长国祚。所以西汉、西晋以及大明王朝都对此进行了尝试,在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体系下进行宗室分封。结果不但没有延长国祚反而遭到了反噬:西汉的七国之乱促使西汉王朝削藩,推恩令由此出台;西晋分封导致八王之乱,西晋因此亡国;明朝分封导致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帝王易位。

我们再来看西方,在日耳曼蛮族灭掉西罗马帝国后建立起一系列的政权。其中法兰克王国最具典型性,它的采邑制度(分封制)成为西方分封制度的经典。改革后欧洲建立了从国王到骑士的金字塔形的封建等级制,从国王开始到公侯伯子男爵位的分封以及底层的骑士。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法兰克退出采邑制度的时候,也出台了限制条件对分封造成的离心力做了约束和限制。就是分封以后封臣可以享受采邑财富,但是必须尽到封臣进贡和参战的义务。但是只要封君和封臣一方去世封地就要收回到国家进行重新分配。这一限制条件确实可以起到制约离心力的产生,但是随着时间的流失采邑逐渐变成了世袭后分封的弊端就显露出来。

另外从国外接受采邑的封臣依旧可以进行分封,他分封的下级封臣只认自己的上级而不认国王。这就是所谓“封君的封君不是我的封君,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的来历。所以从法兰克王国分裂形成的神圣罗马帝国居然有数百个邦国,复杂程度可见一斑。



小结:

每种体制都有其利弊,但是分封制利弊在历史长河中被充分的暴露。所以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成为了主流并绵延至今。


我是历史纵横帝,欢迎您的关注;如有瑕疵,劳烦斧正。


历史纵横帝


秦 始皇彻底地废除封建实行完全的郡县制,既是急政,也是致乱之政。这个政策,不但超越了时代,加剧了帝国内秦本土和六国旧地之间的紧张,而且破坏了秦国奉行 多年行之有效的“亲贤并用”(亲族和贤人并用)的传统,将稳定国政的基本力量——秦国贵族驱逐出政治舞台,种下了内部崩溃的祸根。这个政策,李斯要负很大 的责任,他是政策的提出者、鼓吹者和执行者,是毁灭秦帝国的祸首之一。

无视历史传统和地域差异,废除封建,破坏 “亲贤并用”的政治传统,激进而强硬地推行全面郡县制,肯定是秦二世而亡的最重大原因。关于这个问题,我在《秦崩》中提供了两个观察点:一、秦末之乱的本 质是战国复国,以六国复国为基本动力,以秦国秦人与六国六国人的对立为基本特点。二、在秦国政权内部,以李斯、赵高为代表的“贤人”主政破坏了内部的稳 定,惨烈的内斗使秦国军民无法如同战国时代一样,在危机时刻团结一致,依据本土作长久而有效的防卫,结果是章邯所统领的秦军主力内外交困,投降联军导致秦 二世而亡。

封 建制和郡县制的问题,本质上是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君主独裁和贵族共政的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两千年中华帝国历史和制度的一个死结,始终没有在中央集权 和地方分权,领袖个人和领导体制之间找到有效的平衡点,建立起完善的制度。




飘零的曾摇曳


秦朝不是因为郡县制灭亡。

灭亡原因很多:

1、大兴土木,法律严苛,百姓怨恨。最后连关中人都不留念了。

2、六国余孽深刻影响全国基层。统一时间太短,百姓尚未形成对国家的忠诚。

3、重兵在外,内部空虚,郡兵孱弱。导致义军等乌合之众逐步成长。

4、秦二世赵高逼反了章邯。


四川達州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管理行政制度(类似于现在的行政区划),几乎盛行整个封建时代。是在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地方官员由中央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使地方处在中央的管辖之下,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血缘政治,是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走向皇帝专制制度的标志。

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经过历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

公前209年秦二世胡亥即位。


他进一步加重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以“税民深者为明吏”,以“杀人众者为忠臣”。他令农民增交菽粟刍藁,自备粮食,转输至咸阳,供官吏、军队以至于狗马禽兽的需要。他继续修建阿房宫,继续发民远戍。徭役征发的对象进一步扩大,农民的困苦达于极点,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已经到一触即发的地步。 在农民酝酿反秦的时候,潜伏着的六国旧贵族残余势力也在俟机进行分裂活动。这才是秦朝灭亡的根本原因。秦朝灭亡,秦始皇以及秦二世有脱不开的干系,并不是郡县制导致秦朝灭亡。而是在统一后并未休养生息,百姓并未真正从秦的统一中获得免于战争后实实在在的好处,反而被秦国的徭役征发弄得欲仙欲死,对百姓无恩,苛待百姓,则百姓愿意反秦。

秦始皇三十六年(前211年),东郡出现“始皇帝死而地分”的刻辞,就是这种分裂活动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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