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廣州增城警方召開新聞發佈會。在會上,廣州市增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光日表示:
核實工作從未停過,目前暫無直接證據證明“梅姨”這個人是否是存在。
消息發佈後,各大媒體爭相報道。
那麼,“梅姨”到底是否存在呢?
我梳理了“梅姨”案的來龍去脈。
並且分析了存在與否各自的理由。
你看了之後覺得“梅姨”存在嗎?
01
在分析之前,我們先了解下“梅姨”及其三幅畫像的由來。
2005年,申軍良不滿一歲的兒子在廣州增城一出租屋被搶。
2016年,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張維平、周容平、楊朝平、劉正洪、陳壽碧先後落網。
2017年,據犯罪嫌疑人張維平交代,其拐賣的九名小孩都是通過一個叫“梅姨”的婦女賣出。包括申軍良被拐兒子申聰。
2017年6月,廣州增城警方公開了梅姨的模擬畫像。就是下面這幅。
廣州增城警方當時公佈消息稱:
此人綽號“梅姨”,真實姓名不詳,現約65歲,身高1.5米,講粵語,會講客家話,曾長期在增城、韶關新豐地區活動(不排除就是該地區的人),涉嫌多起拐賣案件。
消息一經公佈,引起各大媒體轉載和民眾廣泛關注。
2017年11月2日,張維平案開庭,其在庭審時供述,“梅姨”帶他去過紫金縣一個農民家裡,感覺“梅姨”和這個農民大哥是男女朋友關係。
來旁聽的申軍良聽到這個消息後,複印了數百份“梅姨”的首張畫像,千辛萬苦找到張維平供述的“梅姨”的男朋友,卻被告知不像“梅姨”。後來申軍良把畫像不像“梅姨”的情況反饋給增城警方。
2019年3月,廣州增城警方邀請我國著名的“畫筆神探”林宇輝對“梅姨”畫像。林宇輝根據“梅姨”男朋友回憶,對“梅姨”進行了畫像。就是下面這幅。
之後,增城警方發佈了“梅姨”的第二幅畫像。再度引起廣泛關注。
2019年11月18日,一副“梅姨”的彩色畫像迅速在網絡流傳。就是下面這幅。
當日,官方回應這幅畫像不是官方發佈。但是,申軍良回應這幅彩色畫像是請他人用電腦合成而來,放在了網上,希望有助於破案。
“梅姨”三個版本畫像都在網絡引起廣發關注。廣而告之情況下,“梅姨”被大家所熟悉。
02
人間“惡魔”——“梅姨”確有其人嗎?
下面我們從證據角度分析。
證據一:張維平的供述。
梅姨這個人的存在最早是來源於拐賣申聰的主犯——張維平。張維平交代,拐賣的九名小孩都是通過一個叫“梅姨”的婦女賣出。同時供述,其是十多年前在增城租住時,通過隔壁兩位老人介紹認識的“梅姨”;“梅姨”帶他去過一個農戶家,他待了一會就走了,感覺“梅姨”和這個農民大哥是男女朋友。
證據二:“梅姨”男友的證言
張維平除了供述“梅姨”存在外,還提供的兩條線索:一是介紹其認識“梅姨”的兩位老人可能知道“梅姨”的下落;二是“梅姨”的男朋友也可能會知道“梅姨”的下落。對此,警方分別展開了偵查。
首先,公安機關帶張維平找到當年認識“梅姨”的兩位老人,但是一人已經去世,一人處於老年痴呆狀態。這條線索斷裂。
其次,公安機關帶張維平找到當年和“梅姨”交往的男朋友。該老人稱,其20年前與一名50歲的婦女交往,六七年前沒有聯繫了,並稱該婦女叫“潘冬梅”。但警方未能查詢到符合年齡等特徵的“潘冬梅”。
證據分析:
根據上述,確定“梅姨”是否存在,只有張維平的供述和“梅姨”男朋友的證言。如果兩者均具可信性,且相互印證,那麼,“梅姨”存在就有較大可能性;反之則無。因此,我們需要分析兩個證據的可信性,以及二者相互之間的印證關係。
首先,張維平的供述,是否可信?
具有可信性的理由:
2017年11月2日,張維平等人拐賣兒童案在廣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在庭上,張維平回答審判長訊問時說:“梅姨當時有四十五六歲吧,短頭髮,講白話,話語速較快。”在作被告人最後陳述時,張維平說:“希望法院從重判決,判我死刑,立即執行。”法官問他:你是什麼時候開始悔罪的?張維平說:“就今天。”最後,法院判決張維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有人據此認為:俗話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張維平說的具有可信性。換個角度來講,張維平在2003年至2005年期間拐賣了9個孩子。如此頻繁拐賣小孩,其多半沒太多時間處理賣小孩的事情,找個中間人專門負責賣小孩也是符合常理的。所以說,張維平的話具有一定可信性。此外,張維平所說的“梅姨”男朋友和兩名老人確實都找到了,他的話得到了一定的印證。
沒有可信性的理由:
有人認為張維平提出“梅姨”這個人是為了故意混淆視聽。故意為公安機關增加麻煩,公安機關這麼多年來拉網找都找不到“梅姨”這個人,基本上等於沒有這個人了。所以張維平供述沒有可信性。而且那麼多同案人,怎麼其他同案人沒說“梅姨”存在?只有張維平一個人說。
其次,“梅姨”男朋友的證言,是否可信?
具有可信性的理由:
警方找“梅姨”男朋友調查的情況不得而知。但是,從封面新聞曾經對“梅姨”的男朋友(化名王華)的調查報道中,發現一些有意思的地方。
潘冬梅五十多歲女人,丈夫去世,守寡多年,個子不高,有點胖,皮膚比較黑,但衣著光鮮。愛打扮,每次她回來,都穿著不同顏色的衣服。她說快了,我就聽不懂。反正不是本地口音,也不是惠州口音。問她是哪裡人,她一會兒說是韶關人,一會兒說是新豐人。當時,王華希望“潘冬梅”如實告訴其家庭情況,並且留下來,跟他一起好好過日子。“潘冬梅”卻支支吾吾,不願意。有一兩次,王華半開玩笑地讓“潘冬梅”把身份證拿出來看看,但“潘冬梅”把包一拽,黑著臉說,“看什麼看,有什麼好看的”。“潘冬梅”總是行蹤神神秘秘,來之前從來不通知,走的時候也不打招呼,有時一走就是幾個月沒有音訊。突然回來,住上幾天,早上醒來,她又不見了”。有一次,“潘冬梅”帶過一個四五歲小女孩來家裡,稱女孩是“哥哥的女兒”。
據此報道可以看出,“梅姨”男朋友將“梅姨”的特徵形容得這麼細緻,不像是在說假話。
沒有可信性的理由:網上有人說“梅姨”男朋友根本就是一個騙子。是為了錢胡說八道的。他根本就坐過牢的,人品不值得信任。還說他都一把年紀了,哪裡記得清楚那麼多?
最後,供述和證言是否能相互印證?
相互印證的理由:
第一,張維平供述,“梅姨”當時有四十五六歲吧,短頭髮,講白話,話語速較快,與那個農民大哥可能是男女朋友關係,這與“梅姨”男朋友說的潘冬梅五十多歲、說話較快,二人交往過至少是相印證的。而且,“梅姨”男朋友的潘冬梅不願透露身份、行蹤神神秘秘、有次帶個四五歲小女孩來家裡都比較符合一個人販子的人設。再者,警方公佈的消息中說“梅姨”身高1.5米,多半也是來源於張維平,這又與“梅姨”男朋友說的潘冬梅個子不高相互印證。
第二,張維平和“梅姨”都辨認過“梅姨”的畫像,沒有說完全不像,既然有一定的相似,說明“梅姨”確實存在。
第三,申軍良表示,其曾經在“梅姨”長期生活過的增城客運站附近的城豐村打聽,很多當地村民都表示,之前都有見過“梅姨”這個女人。
不能印證的理由:
第一,張維平和“梅姨”男朋友的所述不值得采信,何談印證之說?
第二,“梅姨”第一幅畫像,應該是根據張維平供述的特徵畫出,但,“梅姨”男朋友曾經辨認過“梅姨”第一幅畫像,說不像潘冬梅。“梅姨”男朋友辨認了“梅姨”的第二幅畫像後,稱與“梅姨”有百分之八九十像。但是,這幅畫像經過張維平辨認,稱與“梅姨”相似度不足50%,與第一幅畫像差異較大。這根本就說明兩個人所說的和見過的不是一個人。
03
就我個人而言,由於對於“梅姨”是否存在的證據掌握不夠充分,很難判斷“梅姨”是否存在。不存在也好,人間少一個“惡魔”,如存在的話,希望能夠將其早日抓獲,使其得到應有的懲罰,也對哪些受害者有一個交代,同時看能不能夠從其口中得知還未找到的被拐賣的兒童的下落。不論“梅姨”是否存在,希望世上再無“梅姨”。願天下無“拐”!
以上就是本人梳理和分析的“梅姨”是否存在的理由,看完後,你覺得“梅姨”是否存在呢?歡迎發表你的看法。
注:以上圖片來源於網絡,若侵權請聯繫刪除。本文參考了封面新聞即一些媒體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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