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芽定稍定义:
在芽已萌动但尚未展叶时,对萌芽进行选择去留即为抹芽。当新梢长到8~15厘米时, 已能完全辨别出有无花序时,对新梢进行选择去留称为定梢。
这是严格意义上的定义,实际农业生产中基本是大部分花序可辨别时抹芽定稍同时进行的。
抹芽定稍目的:
1、进一步调整冬季修剪量到一个合理的水平上,是决定果实品质和产量的 一项重要作业。
2、调整新梢合理间隔密度。
3、减少对树体营养分散,调节树体内的营养状况和新梢生长方向,使营养更加集中,以促进新梢的生长和花序发育。
抹芽工序:
1、第一次抹芽在萌芽初期进行,此次抹芽主要将主枝的无花芽和已经决定不留梢部位的芽以及三生芽、双生芽中的副芽抹去。注意要留健壮大芽,并且遵循稀处多留、密处少留、弱芽不留的原则。
2、第二次抹芽在第一次抹芽后10天左右进行。此时基本能清楚地看出萌芽的整齐度。对萌芽较晚的弱芽、无生长空间的夹枝芽、靠近母枝基部的瘦弱芽、部位不当的不定芽、多余的花芽等根据空间的大小和需枝的情况进行抹除。抹芽后要保证树体的通风透光性。
3、主干基部萌发的芽切记千万要留起,条件允许的一般每边至少留到2个左右;远端枝条或绕圈枝条的基部芽可以抹除。
定梢工序:
1、一般在展叶后20天左右开始。此时新梢长至10~20厘米,本次工序在农业生产中实际在第二次抹芽时就同时在进行。
2、根据枝梢布局、果枝比和产量,决定留枝密度和留稍数量。对于V型架,亩种150棵--180棵树,一般整体结果枝与发育枝条比例为1:2左右;建议正常生长的枝条间隔区间间隔最多不超过30cm,最少不低于11cm;
3、选留带有花序的粗壮新梢,除去过密枝、弱枝和多余带花的新稍,保留生长一致的新稍;
4、原则:在规定留梢量的前提下,按照“五留”和“五不留”进行留与舍的选择,即留早不留晚(指留下早萌发的壮芽),留肥不留瘦(指留下胖芽和粗壮新梢),留花不留空(指留下有花序的新梢),留下不留上(指留下靠近母枝基部新梢),留顺不留夹(指留下有生长空间的新梢)。
(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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