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赣州全市发热人员立刻上报!瞒报漏报迟报,后果很严重

赣州发布通知

全市有发热症状的人员

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瞒报、漏报、迟报将进行处罚


对瞒报、漏报、迟报发热症状进行处罚的通告


当前,我市正处于新冠肺炎情防控最为吃劲的阶段,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全市辖区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及社区(村)居委会报告,经研究,现对瞒报、漏报、迟报发热症状的处罚规定通告如下:

压实相关经营主体责任。员工出现发热症状,企业未在第一时间上报所在社区(村)居委会的,将责令该企业进行停业整顿。商场超市、零售药店、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允许营业的相关经营场所未严格落实测温等防控措施、发现体温≥37.3℃人员未及时报告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压实机关事业单位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瞒报漏报、迟报发热症状的,将通报所在单位及单位同级纪委监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其他处分。


三、加强无单位人员管理。无工作单位人员瞒报、漏报迟报发热症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四、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落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要求鼓励广大群众对瞒报、漏报、迟报发热症状进行举报,经査证属实的,由各县(市、区)落实奖励制度。

于都县发布通知

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从国(境)外、省外、市外和县外返县人员

尽量劝其暂缓返县


致全县人民的告知书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


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疫情防控策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随着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和国际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外来我县务工和归国返县人口逐渐增多,疫情输入风险进一步加大。为更好地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


对计划从国(境)外、省外、市外和县外返县的人员及亲属尽量劝其暂缓返县。


已从国(境)外、省外、市外和县外返县的人员返县后,必须立即到所在社区、村(组)按程序进行个人健康状况申报,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若隐瞒病史、疫区旅行史和接触史,造成疫情扩散,危害他人健康,影响公共安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群众在发现上述人员返县后,未按程序申报或隔离的,请积极向所在村(居)委会举报,或拨打110及0797-6232356。


坚决做到不聚会、不聚餐、不串门。公共场所,请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并及时前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医。


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疑问,及时拨打服务热线6212489、12345咨询。


于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大余县发布通知

严禁擅自外出接送重疫区人员

从疫区、境外新进入大余人员如实登记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第三封信


亲爱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目前,全国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仍未解除,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保持警惕,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到个人防护不降级,继续“戴口罩、勤洗手,少出门、不聚集、不扎堆,多通风、不接触”,并按要求做好以下几点:


一、严禁擅自外出接送重疫区人员。我县车辆(含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巡游出租车以及私家车)一律不得擅自前往湖北等重疫区接送人员,一律不得前往省际边界接驳湖北等重疫区人员;特殊原因确需前往的,营运车辆(含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巡游出租车)必须向县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私家车必须向所在单位或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列明接送人数及详细身份信息,由县交通运输局或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审核后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经批准前往的,返程后车辆必须落实消毒措施,随车(含司机)人员一律要求集中隔离14天;拒绝接受集中隔离措施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接送对象中有属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以及无法排除感染原因的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员”的,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一是配合入户摸排。目前,我县正在对湖北等疫区、境外新进入(返回)大余人员和近期计划从湖北等疫区、境外返余人员的开展摸排,若有工作人员入户摸排,请如实报告登记家庭人员信息、近期外出旅居史、发热病史等。二是配合检测点工作。我县以小区、企业、单位、村组为小单元,设置了一批检测点,干部、志愿者值班值守非常辛苦,请在通过检测点时主动配合测温,并如实登记信息。三是配合主动申报。若您是湖北等疫区、境外新进入(返回)大余人员或与湖北疫区人员及确诊、疑似病例接触或间接接触史的在大余人员,请您主动到所在村(居)委会申报登记或电话报告。对不主动申报登记或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刑事、民事责任。


三、积极举报监督首发负责、奖励制度。疫情期间,我县所有社区、小区、村(组)将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您若是参与一线防疫人员,发现和登记重点管控人员,请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管控到位,实行“首发”负责制;若您发现公职人员值守工作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的,请向县指挥部举报,县纪委监委将派员调查核实,属实的将从严从重从快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若您发现县外流入人员不履行主动申报程序的,企业、小区物业等不履行主体责任的,也请您向县指挥部举报,属实的,将根据国家有关传染病防治法律规定,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支持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他人健康负责的态度,积极举报或提供有关线索,对举报湖北等重疫区进入(返回)大余人员的,且为县防控应急指挥部未掌握信息的,将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并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线索举报电话:0797-8722826。


广大市民朋友,疫情防控需要你我一起努力,我们坚信,只要全县人民坚定信心、团结一致,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大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4日

来源: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都发布、大余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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