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不按医院要求转院抢救病人导致病人死亡,医院负责任吗?

哈哈袁


这个是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医院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看具体情况,建议律师介入调查。


日常事物法律问询


大家好,我是刀儿匠_李。

这个问题不管是医院不按要求,还是我们的患者不按要求,无论是医院的过错还是患者本身的过错,我就想问一问有没有医院没有赔钱的?反正我是没见到过的,无一例外的全部都是医院赔钱赔钱赔钱而收场!

大家可能听说过…“医闹”而且是职业化的“医闹”,比比皆是,我给大家罗列一下最近几年的医闹。


2017年7月6日,患有脑梗死的蒋某然|在山东省立医院住院期间,因脏器功能衰竭死亡。为了引起医院关注,7月7日十余人聚集在医院一号病房楼病房大厅,其中有男子身穿丧服,跪在地上哭喊几分钟后,开始烧起纸钱。最终获得相应的处罚!

2018年8月20号,湖南岳阳第二人民医院守到一位捅伤病人因抢救无效死亡而发生医闹,家属打砸急诊室,逼迫医生去太平间下跪!

现在的的社会一直认为患者就是一个弱势群体,医院是一个强大的团体。出了任何问题都是医院背锅!医院虽说是一个强大的群体,里面的医生护士不也是弱势群体吗?他们为啥该受到患者的伤害?就如医疗费用的昂贵都归罪于医生护士吃拿卡要,药品耗材的价格不是医生能够决定,而是市场以及zf决定,就像我们所说的房价的高低是因为砖的价格引起的,那么高的房价农民工拿了吗?道理也是一样,医生护士都是打工的,只是打工的形式不同而已!

医院的工作和别的工作又有区别,它的严谨不容忽视,如果在医院和患者之间有一个执法机构,就如机动车和其他的有一个交警大队,出了事情科学的判断是非曲折,并划分责任。我希望我医院和患者之间也有这样的一个简单效率的执法机构!而不是漫长的法律途径!

楼主既然说了,家属不按医院要求转院,出现了谁都不想见到的事情,你觉得该谁负责?

我认为就该患者一方负责,对医院的损失都应该负责,因为医院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让你转院,你不愿意转院,出了什么问题,医院肯定会积极治疗,后果肯定是你自己承担!

别人没得错误为什么非得让别人负责?这是法律不是道德绑架!!!


刀儿匠一李


听这个意思,是家属不想转院,是家属不想救患者,最后还找医院的毛病。


云庆华


重病转院,需要签订之前所在医院的一份责任协议,也就是说因为转院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本院不予承担,会有这样的协议的,所以如果签订,医院肯定就没有责任了。


孤独寂寞泪与酒


现实的情况下,只要在医院死亡,不管什么原因,只要闹一闹,医院肯定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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