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為了舒服,買六張票獨佔這個位置,他這種行為是違返了鐵路客運關於實名制購票規則
對這種人的譴責不是什麼所謂的道德綁架,而是他確實是違反了鐵路乘車規則,是屬於一種違規的行為。
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
(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20號)
《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已於2014年11月15日經第12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長 楊傳堂
2014年12月8日
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鐵路旅客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旅客運輸秩序,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實施鐵路旅客車票(以下簡稱車票)實名購買、查驗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車票包括紙質車票、鐵路電子客票、鐵路乘車卡及其他符合規定的乘車憑證。車票實名購買是指購票人憑乘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購買車票或者鐵路運輸企業憑乘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銷售車票。車票實名查驗是指鐵路運輸企業對實行車票實名購買的車票記載的身份信息與乘車人及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以下簡稱“票、人、證”)進行一致性核對的行為。
車票實名購買和實名查驗統稱為車票實名制管理。
第三條 快速及以上等級旅客列車和相關車站實行車票實名制管理,兒童票除外。其他旅客列車和車站需實行車票實名制管理的範圍由鐵路運輸企業根據運輸安全需要確定並公告。
第六條 實行車票實名制管理的車站及列車,乘車人進站乘車時應當出示車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對車票記載的身份信息、乘車人及其有效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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