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強制辦理門禁卡,不交物業費不準進家,是否屬於黑社會性質犯罪?應否打擊?

青柳先生


首先你為什麼不交物業費,整個小區的業主都交,你可能有一萬個理由不交費,但是請記住,服務沒有免費的,享受就得花錢,不管你是什麼理由,真的有問題可以協商解決,但是你不交物業費就是不對的!


邪惡反手


與黑社會性質組織完全不沾邊,可以規範一下,但談不上打擊!


【@徐言法事 說】

1、幾乎所有的物業都會讓業主辦理門禁卡,畢竟封閉式管理的小區更安全,相信業主也不希望小區變成大車店,誰都可以自由出入。門禁卡的作用是鑑別業主的身份,是小區封閉式管理的必備物資。

2、談不上強制辦理,但是沒有門禁卡進不了小區,這是肯定的,原因就不必解釋了吧?

3、不交物業費不準進家門,這個確實不妥。物業費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可以向法院起訴,但是以此為理由阻止業主回家,缺乏法律依據。

4、業主也沒有理由不交物業費,物業服務合同是雙務合同。業主的合同義務是足額繳納物業費,物業的合同 義務是提供物業服務,雙方都應該履行自己的義務,但是不能因為對方的義務履行不足而不履行自己的義務。也就是說,如果業主認為物業公司的服務不達標,可以保留證據向法院起訴,要求物業履行義務,但是不能以不交物業費來抵抗。

5、物業的做法不構成犯罪,與黑社會性質犯罪更是不沾邊。

6、最後普及一下什麼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組織、領導和積極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一般應具備以下特徵:
(一)組織結構比較緊密,人數較多,有比較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有較為嚴格的組織紀律;
(二)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三)通過賄賂、威脅等手段,引誘、逼迫國家工作人員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活動,或者為其提供非法保護;
(四)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範圍內,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大肆進行敲詐勒索、欺行霸市、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我是徐言,一個靠譜的法律人。歡迎諮詢。


徐言法事


這是兩個問題,個人覺得應該要辦理門禁卡,畢竟為了小區的安全,為了大家業主的整體利益,辦門禁卡還是很有益處的,但是因為不交物業費,物業就不允許業主進家門,這個就嚴重了,物業沒有這個權利,業主欠了物業費,應該是由諸多因素,物業可以通過訴訟法律解決,不讓進家門確實有黑社會的嫌疑


今古通寶


首先肯定物業公司沒有任何權力強制辦理門禁卡,物業只是業主請來的物業管理人員,不是業主,它們只是和業主有一個相應的合同關係。業主最大的錯誤,就是不交物業費,就算是在家裡請一個保姆也要付報酬的,物業公司爛用權利(沒有的權利)不準業主進屋,究竟誰是業主?搞清楚沒有,如果業主以任何理由不交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公司可以申請通過法院裁決,業主肯定會輸得個精光!因為(物業管理費條例)有明確規定,不管你有什麼理由不交物業管理費那是違法行為。物業管理工作作得不當也可以申請告物業公司或取消物業公司而另請一個大多數業主相信的其它新的物業管理公司,這其中就是管理的資貭和它收費的標準是否符合大多數業主的利益。話到此,物業公司強制辦理門禁卡是絕對違法行為。話說回來,如果這門禁卡是政府歸定的,你業主就沒有什麼了不起了,特別是在非常時期(例如抗新冠肺炎)…業主說話等於零。政府行為也是從大局作想。但物業公司不能以此不能讓業回家!


遠方人8


①應取消打私人物業,由社區居委會管理。。。②私人物業撈錢不幹事。。。素質低下。。。沒有管理能力。。。欺行霸市。。。③涉及民生領域不應全部市場化。。。居民小區是國家穩定的基礎。。。豈能交給這類人。。。④物業私有化。。。居民受欺。。。關鍵時刻國家和百姓都難以撐控。。。


wxy19620826


萬惡的物業,除了收錢沒一點義務!衛生不好好做,小廣告電梯車庫入戶門那都是!裝充電樁說電線老化不給按,也不給解決,支招說你找派出所去!

趕緊利利索索取消物業,收個垃圾清運費,電梯有廠家,實在不行還有居委會。

物業換來換去,換湯不換藥,誰幹都一樣!要不就歸支付保管理,物業費我不欠你一份,我先交給平臺,等我滿意了確認付款給到物業!


魚魚22340634


我們小區也是這樣搞的,完全是為了錢,沒有一點是為業主考慮的,各種費用說交就交,就這樣我家還被賊偷了好幾次,這樣的物管大家說留他們有何用!


貝大1


首先,辦理門禁卡是為了防止不法分子進入樓上,也是為了業主安全考慮,其次,你可以選擇不買門禁卡,只要你們這個單元的業主都同意不裝門禁且後果自負,那我覺得物業不會強迫你們去買門禁卡的呀!你不買門禁卡對你自己只能不方便,你買不買是你的自由,可是別的接受裝門禁的業主,不會因為你一個不買門禁就這個單元都不裝。畢竟,能住的起幾十萬幾百萬房子的人,一個門禁卡也要不了多錢呀!!如果物業強迫你威脅逼迫你買門禁卡,你可以選擇報警呀,自己那麼大個人了,沒有主意的嗎?你的選擇不代表全小區業主的選擇,懂嗎?反正我是該掏的錢都會交,不然為什麼要住小區,直接回老家住小樓房,是太寬敞了嗎?


愛婷哥你會火


物業是業主聘請來幫著管理小區,是為小區服務的,而他們的報酬有小區所有人員支付,對等的關係就是小區所有業主是主人,物業是僕人。

物業不能趕走業主,讓他或她搬家走人,而業主可以解聘物業,讓他走人。

現在的關係是顛倒了,僕人可以騎到主人的頭上,拉屎撒尿了。


阿東142690812


很多人都傾向性的說了理由,我說說我們小區,我絕對不是託,說真的,我的小區物業是禹洲物業,走進來很舒服,門衛敬業,夜班都不睡覺,每天車子進門都敬禮,有事拜託門衛一定幫忙解決,微信留言就解決,樓道、草坪、活動場所都挺乾淨,我感覺應該配合物業做點管理上的事,有些可能吹毛求疵,其實只要不出格為就算了吧,大家都不容易,現在小區入住率低,物業費收不上來,夢堅持做好的,都應該感謝。

另外孤陋寡聞的反饋一下,關心過幾個取消物業換成業主組成的管理小組,表現更不樂觀。願大家都有舒適的生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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