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幫助壞人打官司,心裡是怎麼想的?

國際趣多多


一、你是怎麼判斷和界定“壞人”的?

如果犯了罪就是壞人,那麼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也就是說,在沒有經過法院判決,並且是依法判決之前,任何人都是無罪的。 因此,根本就不存在所謂的“壞人”,何來替壞人辯護之說?


二、法院都沒開庭,你怎麼知道那就是他犯的罪呢?

法律規定,控辯雙方的訴訟地位是平等的。不論是你認為代表“偉光正”的公安和檢察官,還是代表“壞人”的律師,雙方提交的證據都必須在法庭上質證,法院要把它作為定罪證據必須要採納和認定。都沒經過庭審呢,你怎麼知道那些證據是不是偽造的真實的,是不是合法取得的呢,你怎麼那麼確定壞事就是那個人乾的呢?難道公安或媒體或隨便個什麼人說你是罪犯,你就成壞蛋了嗎?



三、律師依法辯護,依法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正是打擊犯罪、維護人權的應有之義!

首先,律師是維護的是犯罪嫌疑人作為“人”所享有的基本權利,不是為了維護“壞人”的利益。刑訴法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訴訟參與人對於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再“壞”的人法律也要保障他得到公正審判的權利,也有不受刑訊逼供的權利。沒有律師的監督與參與,你怎麼知道他是不是屈打成招,是不是刑訊逼供?畢竟,我們的終極目的是不能讓真兇逍遙法外,而不是隨便抓個替罪羔羊來平息民憤!



其次,律師法規定,律師的職責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非法利益不是職責所在。

很多人認為律師是自由職業,法庭上顛倒黑白想怎麼說就怎麼說。這大概都是狗血劇看多了和封建思想嚴重文明尚未徹底開化的緣故。

而事實上,律師需要遵守嚴格的執業紀律、執業道德規範。律師辯護也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當然這個事實是指法律事實。何況,律師考證和拿牌照都非常不容易,不會有律師愚蠢到拿自己的職業生涯陪你玩這種違反職業紀律的遊戲的。


張強律師維權在線


律師維護的是委託人合法權益,壞人依法也有得到辯護的權利。律師沒有審判權,定罪量刑是法官決定的。如果所謂壞人確實不是壞人,比如那些判決有罪後改判無罪的案例,都能證明律師的作用。律師的作用是保障壞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讓壞人得到公正的審判,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


葛容律師


告訴你律師為什麼幫“壞人”打官司。

首先是人權問題,任何公民的合法權益都應當予了保護,包括犯罪的人。

其二,“壞人”的界定問題,什麼樣的人是“壞人”?,你看他是壞人,他也有好的一面,你看他是好人,他也許更壞,

第三,律師職業註定了與所謂的“壞人”有交集,律師的職責是在合法的範圍內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犯罪的人,他依法享有的權利依然受到法律保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