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網紅帶貨”能挽救社交電商尷尬處境嗎?


“直播+網紅帶貨”能挽救社交電商尷尬處境嗎?

春節將至,各大電商年貨促銷早已拉開大幕。剛剛過去的2019年,是“雙十一”的第十一個年頭。對於電商消費而言,“雙十一”是每年的盛事,走過十一個年頭,電商消費也在悄然發生變化。直播帶貨、社交電商、下沉市場無疑成為2019年電商市場三大主題詞。

  但是如今隨著社交電商的熱度逐漸下滑,靠燒錢與分銷返利等模式的社交電商已然遭遇了多方的質疑。與此同時,“直播帶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的方式引起了諸多消費者關注,與電視購物完全不同的在於,借力於網紅極強的形象化能力,網紅直播帶貨解決了直觀體驗的信息差和購物娛樂屬性尚未被完全線上化的問題,是從搜索到體驗的跨越。

  社交電商將面臨大潮淘沙

  2019年也被不少人稱作是“社交電商元年”。據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的《2019中國社交電商行業發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2019年社交電商保持高速增長,預計市場規模達20605.8億元,同比增長63.2%;2019年社交電商消費者人數已達5.12億人,成為電子商務創新的主要力量;從業人員規模預計將達4801萬人,同比增長58.3%,已覆蓋社交網絡多個領域。

  究竟什麼是社交電商呢?中國社交電商大數據白皮書對社交電商的定義是這樣的:社交電商是電子商務的一種衍生模式。基於人際關係網絡,藉助社交媒介(微博、微信等)傳播, 通過社交互動、用戶自生內容等手段來輔助商品購買,同時將關注、分享、互動等社交化的元素應用於交易過程之中。是電子商務和社交媒體的融合,以信任為核心的社交型交易模式,是新型電子商務的重要表現形式之一。

  不管是傳統電商,還是社交電商,都需要去獲取用戶,因為有了用戶,有了流量,生意才能夠做的起來。在移動互聯網的大環境下,用戶基本一部分聚集在以京東、淘寶、天貓為代表的第三方巨頭手裡,另一部分是沉澱在以微信、微博為代表的社交平臺裡。

  而社交電商優勢在於利用的就是通過人與人之間原本就有的社交關係,把用戶引流到社交電商平臺,成為社交電商平臺的用戶。再通過社會的大社交背景,層層裂變,在已經形成的巨大的社交網中沉澱用戶。

  但是迴歸2019年,社交電商可謂是“譭譽參半”,一些社交電商平臺,因無法承載“燒錢”帶來的巨大壓力,一一“夭折”。2019年初,上市公司崑崙萬維上線的“閒來優品”社交電商平臺,不到數月便銷聲匿跡;7月初,社交應用類圈層電商移動端APP未來集市,上線未滿10天,官方微信公眾平臺因涉嫌違規分銷被封號;“雙11”期間,杭州社交電商平臺環球捕手疑似跑路;接著,在杭州微選總部,員工與公司簽完協議,和平分手,公司就地解散。

  特別是2019年社交電商淘集集的突然宣佈破產,給那些吹捧社交電商即將成為趨勢的追捧者與吶喊者“一記耳光”。事實上,跳出社交電商範疇來看,在阿里、京東、蘇寧等電商巨頭的營收增長速度進入平穩期之後,意味著整個消費端的激情將從過去的感性進入理性階段,而這也將表明社交電商的增長瓶頸並不會輕易的得到改善,特別是整個互聯網人口紅利消失見頂情況之下,用戶增長越發艱難。

  “直播+網紅帶貨”成後起之秀

  社交電商依仗人頭資源的分銷、返利策略還未開掘殆盡,時下的“直播+網紅”帶貨又開啟了電商營銷模式的新紀元,就連平臺融資也開始直逼直播和短視頻業務。

  而相比於人頭資源分銷和返利策略下的趨利性營銷,直播購物的盛行開始將“人頭資源”進行差異化選擇,部分電商平臺開始轉變社交模式下的關聯交易而去開拓“私域”化建設。而這一切似乎已經流行起來,至少從資本的角度來說,“直播+電商”的理念已經讓他們願意花大價錢投資。

  據有關數據顯示,2019年的直播電商總規模或許高達4000多億元。阿里巴巴公佈的數據顯示,2019年天貓“雙十一”,淘寶直播帶來的成交額接近200億元,超過10個直播間引導成交過億元。淘寶直播帶來的成交額佔天貓“雙十一”總成交額2684億元的7%。

  顯然,“直播+網紅帶貨”將給處在迷茫中的社交電商平臺指明一條道路。與社交電商借助朋友圈、微博平面類等社交平臺不同的是,以抖音,快手,西瓜視頻為首的視頻平臺則通過短視頻或者直播的形式,可以快速的積累自己的興趣粉絲,或者喜歡直播的用戶,那麼直播帶貨就是一個開放的場景,通過短視頻或者視覺呈現的效果,能夠更直觀的將商品展示到用戶眼前。

  “用戶在直播平臺就好比逛街,網紅直播就好比擺攤兒,哪個更有吸引力度,就能抓住眼球,留住粉絲,形成現場轉化,前者是熟人關係,後者是孵化網紅IP,場景不同,效果也就不同,加上短視頻直播興起,各大平臺爭奪KOL(關鍵意見領袖),所以,我們認為,網紅帶貨更容易些。”剛從事抖音銷售的小張如是說。

  社交電商與“直播+網紅帶貨”的區別

  據瞭解,市面上大多數的社交電商平臺,不管是做拼團,還是做社交裂變的層級方式,都是圍繞微信生態的裂變去展開,所以還是熟人推薦的關係,陌生人轉載除非是優惠夠大,或者是利益放大,才能圈住社交的流量。

  直播電商平臺不同的是,以IP為形態,賦能給網紅IP力量,要麼是商家流量,做流量的傾斜,在直播平臺這個流量池中,通過視覺的形式展示,好比當年的電視購物,更有衝擊力,更能夠加強購買的慾望。

  兩者皆然不同的是:

  1、經營方式不同(社交電商平臺是商家入駐,賦能小b用戶,小b用戶推薦)代理中間商在推廣,一但代理中間商不做推廣,平臺和商家就面臨數據下滑的問題,運營過重,代理的推廣宣傳形式也是多變的。

  2、社交電商平臺通常的分享採用的是心得分享,經驗分享,因此是在用戶與用戶之間的信任度上有著天然的優勢,無論是質量方面還是價格方面,更具有說服力,而直播電商其實是網紅在為商家宣傳,雖然消費者能夠看到商品的形式,但是對於質量和價格還是會存在疑問,畢竟這是商家在自說自話。

  3、社交電商是發展代理,直播電商是發展粉絲。社交電商如果平臺商品做好,通過口碑,優惠驅動,裂變很快。而直播電商就有侷限性,直播電商更容易發展粉絲,可能在發展代理方面就難以展開。

  總結

  海淘電商“洋碼頭”創始人兼CEO曾碧波公開表示稱,社交電商已無路可走。在他看來,現有的直播購物的成功案例中,有的已經達成復購率70%的高成長彈性。且隨著用戶對商品和內容信息的交互習慣在發生改變,“那些能夠交付用戶價值且讓人由衷信任的代表再次把原來的流量分發格局打破了”。他表示,往往人們認為的“私域”是微信群,流量也都基於賣家可控制的一堆用戶,但能在直播間裡把營銷購物變主動為自覺,才是當前直播電商優於社交電商的制勝關鍵。

  可見,隨著部分網紅傳奇效應的發酵,在電商領域已經出現營銷風口的轉變,進而帶動了資本投資的策略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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