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违宪”史

华盛顿

华盛顿,异人也。起事勇于胜广,割据雄于曹刘。既已提三尺剑,开疆万里,乃不僭位号,不传子孙。而创为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浸浸乎三代之遗异。其治国崇让善俗,不尚武功,亦迥与诸国异。余尚见其画像,气貌雄颜绝伦。呜呼,可不谓人杰矣哉!米利坚合众国以为国,幅员万里,不设王侯之号,不循世袭之规,公器付之公论,创古今未有之局,一何奇也!泰西古今人物,能不以华盛顿为称首哉!-《瀛寰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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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华盛顿是一个异人,率领的起义军比陈胜吴广还要勇猛。创立美国,割据一方,势力比当初曹操刘备还要大。

既已提三尺剑,开疆万里。(三尺剑典故出自“吾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此非天命乎?”-高祖本纪。指的是白手起家。)

他在立国之后,却没有称帝(“异人”也指这点),也没将自己的权力传位给子孙。

他的做法,就是“天下为公”,直追三代帝王(尧舜禹)的遗志。

米利坚合众国以为国,国土幅员万里,也没有王候的封号,不遵循世袭爵位的规定。

国家权力由公众来讨论行使,开创了古今没有的局面,西方古今的人物,华盛顿可以称第一。

如果一个人,有不世之功,又不贪恋权位,这个形象就很完美了。

华盛顿,好像就挺符合这个形象。

权力

乔治·华盛顿,美国独立战争陆军的总司令,美国开国元勋之一,以“卓越”的战功当选美国开国总统。

但他却不迷恋权位,连任两届总统后就回家种地了。“把权力关进了笼子里”。

可是华盛顿真的有这么伟大吗?

不贪恋权位的故事,中国古代也有类似的,比如出自《琴操·河间杂歌·箕山操》中。

说是尧在位时,听说许由很贤良,于是想把帝位让给许由。

许由不但拒绝了尧的请求,还逃进了箕山,隐居不出。

尧以为许由谦虚,更加敬重,于是又去请他,不料许由反而更加厌恶,认为尧的话污染了他的耳朵,就跑到了颖水边,用溪水洗耳朵。

这时许由的朋友巢父,正巧牵着一头牛来饮水,听了许由的话,认为溪水被污染了,就牵着牛向溪水的上游喝水去了。

如果不是许由、巢父的传说,人们都贪恋权位,那社会的道德观念岂不是会变得乌烟瘴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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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朱元璋当皇帝后,正值朝廷用人之际,听说广西的夏伯启叔侄非常的有学识和才华,就想请两人入朝为官。

没想到夏伯启叔侄拒绝了明太祖的请求,并且自断一指(残疾人不能为官),以表决心。

朱元璋知道后气得发狂,命人将二人押到京城,亲自审问。

朱元璋问:你们想学周朝的伯夷、叔齐,饿死也不食周栗,你们现在却以教学为生,不用担心战争,也不用担心强盗抢劫,这些都是谁给你的?

靠的还不时当今的皇帝?可现在皇帝需要用你,你却宁愿砍掉手指也不为我所用,那我杀掉你,也不算过分。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

-《大诰三编 》

巢由洗耳有何益,夷齐饿死终无成。-李白

若是没有“立功”,凭什么能当王?

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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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杰斐逊,美国开国元勋之一,与乔治·华盛顿、本杰明·富兰克林并称美利坚开国三杰。是《美国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者。

在华盛顿举行制宪会议的时候,杰斐逊正在法国担任外交使节,所以没参加此次的制宪会议。

制宪会议有两种声音,一种是联邦制,一种是反联邦。

联邦制的支持者以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为代表,反联邦党以没参加会议的杰斐逊为领袖。

我们上一篇讲到:联邦制的最大特点是分权,主权由联邦各州分享。

联邦也好,邦联也罢,主要的意义在是否“联邦扩权”。

制宪会议结束后,在杰斐逊看来,宪法制定十分令人不满,于是在他的推动下,增加了10条修正案,统称为“美国权利法案”。

最关键的是第十条:本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保留给各州行使,或保留给人民行使之。

意思是,联邦政府只能做宪法授权的事。

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state我们称为“州”,实际意义是“国”,所谓“美利坚,合众国以为国”。

联邦政府的权力,来自各个“国”的授权,也就是说,“众国”没有授权,联邦政府就不能做。

如果按照这票修正法案,如今的美国,到处都是违宪。

像是美国总统提名美联储主席,再由国会任命,然后美联储操纵货币政策,这是绝对违反宪法的。

因为宪法没有任何条款,授权联邦政府这个权力,总统到国会都越权了。

美国的违宪史从1791年就开始了。

违宪

华盛顿一直希望建立一家联邦银行以解决财政问题。于是选定了开国元勋汉密尔顿作为财政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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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汉密尔顿建立起了第一合众国银行,这引起了杰斐逊的强烈反对。

杰斐逊认为,国家银行会强化联邦政府,使总统拥有国王的权力。

如果按照如今的凯恩斯主义看,汉密尔顿是正确的,懂经济学的,杰斐逊是错误的。

财政问题难道不用解决吗?但实际上汉密尔顿只是个律师,根本不懂经济学。

而杰斐逊是认真读过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对经济学有着一定的认知。

不过本篇的重点并不是经济学,在国会中,汉密尔顿的方案最终获得了通过。

但这个议案最终还需要华盛顿裁决。

于是杰斐逊向华盛顿解释,宪法中没有授予国会成立银行的权力,如果国会设立银行,这就意味着以后国会可以巧立名目,做任何邪恶的事。

华盛顿把杰斐逊的观点告诉了汉密尔顿,汉密尔顿是这样解释的:联邦政府应该拥有一些特殊的权力,在宪法赋予的权力之外,如果有必要,联邦政府可以对宪法进行一定的宽松解释,赋予于自己新的权力。

这个解释,简单地说就是“默许的权利”,宪法的最终解释权,在联邦政府。

而让杰斐逊没想到的是,华盛顿居然认同了汉密尔顿的建议。

看似华盛顿不贪恋权力,但并不意味他对权力没有迷信。他跟汉密尔顿一样是大政府主义者。

这个汉密尔顿还经常鼓吹君主制,华盛顿还经常为他说话。

权力

对于几千年施行儒家帝制的中国来讲,可能很多人不理解“州权”对美利坚合众国的意义。

联邦制下,“州权”才是权力的第一道屏障,汉密尔顿说的“默许的权利”,破坏了联邦制,也破坏了美国宪法。

1819年,大法官马歇尔提出,各州的主权与联邦政府权力发生碰撞时,州权必须服从于联邦政府。

于是联邦政府的权力开始侵凌州权,联邦政府什么权力都可以扩张,今天美利坚对于“违宪”的解释,完全看解释权在谁手里。像是我们之前提到的禁酒令,禁止全国人喝酒,管你什么州权不州权。

这一切都源自与对第十条修正案的破坏。

所以今天美国的宪法处于一种撕裂的状态,美国宪法已经成为虚文,联邦制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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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美国宪法自诞生之始,就已经被破坏了,首先破坏的就是来自于华盛顿。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陈澹

相比于连任四届总统,大肆扩大联邦政府权力的罗斯福,华盛顿可以算是不迷恋权位。

但就像我们文章开头说的,若是没有“立功”,凭什么能当王?

华盛顿不过是能力有限,而且也没有走出对权力的迷信,不具备谋万世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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