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紅梅事件,只個人師德缺失?社會監督和評價體系沒有責任?

深圳一“女神”小學副校長因涉嫌抄襲他人文章和作品被實名舉報,之前一路升遷難道真的沒人發現?只是個人師德喪失?社會監督和評價體系失效沒有責任?

帶著這一連串的問題,今天我們來聊聊“胡紅梅事件”。

胡紅梅事件,只個人師德缺失?社會監督和評價體系沒有責任?

事件經過

2月下旬,山東淄博一小學語文老師王愛玲在其個人微信公眾號“冰淇玲童詩”上發文,指出深圳市龍崗區如意小學副校長鬍紅梅涉嫌抄襲自己和他人出版的書籍內容。

該舉報引起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高度重視,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展開調查。

3月6日,龍崗區教育局決定,對胡紅梅作出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撤銷其如意小學副校長職務,調離教學崗;撤銷“龍崗區胡紅梅名師工作室”等一系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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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紅梅事件,只個人師德缺失?社會監督和評價體系沒有責任?

事件分析

一、作為人民教師,抄襲他們作品牟取利益,是個人師德喪失的體現!

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最基本的教師師德就是誠信、廉潔自律!

胡紅梅長期抄襲他們作品,以此參加一次又一次的評獎,獲得榮譽,進而奠定自己晉升之路,一步一步走到如意小學副校長之職務。同時,她成功的將關注抄襲的目光從高校下拉到了小學!

作為一名知識分子,不可能不知道抄襲是一件違法且傷害他們和學生的事情,但是她卻做了,還不止一次。她在一次次拋棄著自己的師德,也在一次次丟失著自己的誠信。

名利面前,她被矇蔽了雙眼,忘記了成為教師那一刻宣誓的廉潔自律!最後東窗事發,身敗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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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會監督機制的失效

在現在這個網絡發達的社會,人們越來越注重對個人知識產權的保護,同時社會監督手段也進一步增多。但是,該事件的爆發,仍然讓人疑慮,社會監督機制去哪兒了?它怎麼失效了?

首先,從抄襲事件的發生地看起。在胡紅梅從一名普通教師,到獲得一系列獎項,到出書,到工作室,我想這個過程中參與的人應該不會一點都未察覺抄襲的異樣?我想不盡然!

這個過程中,有人發現了,但是缺沒有舉報,這就是非常值得人深思的一點,這就是一系列的受益者,所以他們沒有舉報。

其次,當胡紅梅獲得如此多獎項和榮譽的過程中,獎項主辦方難道不對教師作品進行評判?如果評判了,那為什麼沒有發現抄襲?這又是非常值得人深思的地方。

最後,事件起因還是被抄襲的當事人找出來,才引起社會和政府的注意。

這個過程中,社會監督機制是完全失效了,無法做到主動甄別抄襲!

近似於前兩年的翟天臨大博士抄襲事件,表演系博士畢業,發表論文數量未達到學校要求之下,論文存在大量抄襲,但依然通過了博士論文答辯。

最後東窗事發還是因為他太高調,曬出了北大光華博士後錄取通知書,才引起了廣大知識分子的憤慨,進而被追查出抄襲等一系列問題。

如果沒有他的高調,網絡的發酵,正常的社會監督機制能否發現他的抄襲呢?這點是存疑的。

因此,胡紅梅事件的發生,抄襲事件層出不窮,社會監督機制失效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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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會價值評判體系的問題

作為一個有良知、受過教育的人,胡紅梅也肯定是知道抄襲的危害和對個人誠信的打擊,但為啥會一直走下去呢?這兒我們就不得不談談社會價值評判體系的問題。

一名兢兢業業的人民教師,一心撲在教育學生上,那麼他們更多的時間用在了備課、關心學生等等事情上面,根本無精力無時間去創作,去發文章。

然而,現有社會評價體系中,不是教師培養了多少學生,教導了多少學生,而是發表了多少文章,獲得了多少獎項。

一個只會教書的人和一個能夠發文章的人,在這種社會價值評價體系下,誰能走得更快一點呢?這就毋容置疑了。

當一個人,通過抄襲他們作品,受益後又未被發現,這就像打開了潘多拉魔盒一樣,只會越走越深。而在這種社會評價體系之下,還能無限受益,被人認為是一種捷徑,那這肯定是個人良知很難阻擋的!

所以,胡紅梅事件也折射出社會價值評價體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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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功利化社會風氣的必然產物

現目前,整個社會流露出一種一切向錢看得功利化社會風氣。不管做什麼,都想獲得回報,在得追求金錢。

這種功利性化會風氣會讓人一旦獲利很容易喪失最基本的道德,其中就包括誠信。

舉個簡單例子,一個人辛辛苦苦創作了一篇文章,獲得了300塊錢的收入。而另外一個人,在一天的時間裡,把你的文章抄襲一邊發出去,獲得了300塊錢的收入。抄襲這個人又沒被發現,一直通過抄襲超出,成為有錢人成為成功人士。

在現在這個功利化社會風氣下,那個未被髮展的抄襲者成為了最大受益者,表面上也是被社會最認可的一類人士。那麼,兩者比較,誰才是最成功的呢?

堅持創作者,他是自己內心的成功者;而這個未被髮展的抄襲者,他是現實社會的成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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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語

個人誠信和師德的喪失,是胡紅梅事件的內心;而社會監督機制的失效、社會評價體系畸形和功利化社會風氣等外因,共同造成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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