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被禁賽是有原因的,敗在了國外仲裁機構邏輯機制,很難翻牌了

孫楊這個事兒吧,挺考驗邏輯能力的,這裡面還涉及規則。

而今看到大批的國人以愛國的名義選擇辱罵來表達自己的觀點,而對於事實,邏輯,規則全程不顧,更有陰謀論者又來了,諸如“歐洲人歧視孫楊,打擊孫楊,他們就可以奪冠了”,這個理,恐怕不能讓世界信服!

但我自己也有個問題挺燒腦,那麼長的時間裡,孫楊如何解釋此前大家都這麼檢測,單單這次就拒檢?好,拒檢的解釋可以過,又為什麼砸毀檢測箱?好,這個解釋也可以過的話,那又為什麼非要選擇這樣一個最糟糕最糟糕的途徑?

有人問了:為什麼成績獎項都保留了,還要停賽八年?

仲裁機構的邏輯是這樣的,因為檢測的液體毀掉了,我們對於孫楊是否涉及興奮劑不得而知,因此此前的榮譽屬於他,並尊重(法律上應該管這叫疑罪從無),但他的理由不能充分解釋有關違拗規則,挑戰秩序的做法,他是個成年人,且是泳壇知名運動員,要為此買單,這是運動精神,也是底線。

當然孫楊也可以藉此成為吃螃蟹的人,改變以往有關對於反興奮劑機構存在的問題做出進一步的努力,我想這也是加分項。

但,孫楊估計很難翻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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