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相當一部分人都有過下面這樣類似的經歷,在學車的過程中恨不得馬上就能通過考試拿到駕照,但等到真正拿到拿到機動車駕駛證並且獨自開車在公共路面上行駛時,就會覺得自己在不少地方都還沒有學透,想要真正做到安全合規的駕駛,無論是用車知識的深度還是廣度都得繼續拓展。舉個非常典型的例子,到現在還有人在下雨天開雙閃,駕照怕是白考了!交警表示:會這樣做的人,很多都不懂開車!
先來說說雙閃應該在什麼情況下使用,其實只要留意過該模式下燈光的狀態就能知道在不斷閃爍的是轉向燈,以此對周圍的車輛起到較為有效的警示作用,雙閃燈光模式多用在車輛發生故障無法繼續行駛然後在道路上停靠之時,這才是正確用法。但是因為雙閃看起來有很好的提示作用,所以就有不少駕駛者會在雨霧天氣下能見度不高的時候直接將其開啟,但多數情況下這種做法其實是錯誤的,屬於對汽車燈光的錯誤使用,已經算是違章了。這是因為在車輛的行駛過程中開啟雙閃的話,如果該車型沒有搭載轉向燈優先的系統,那麼就會佔用掉轉向燈的功能,不利於行車安全,並且轉向燈的燈光在這種情況下是沒有足夠的穿透力的。
而在駕車時遇到能見度比較差的雨霧天氣時,應該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選擇開啟對應的燈光,大致上按照下面這種順序,雨霧較小的時候,開啟近光燈提高車輛的照明度即可,而要是雨霧量比較大的時候則得再開啟前霧燈,如果是暴雨大霧,那麼就得把近光燈、前後霧燈一起打開。如果說能見度已經低於了100米的話,那麼除了上述燈光之外,同時還得開啟雙閃,因為此時為了保障安全提高車輛辨識度才是最關鍵的。
以上就是交警同志所指出的,能見度比較差的情況下駕車行駛時車輛燈光的正確使用方法了,一碰到雨天就開雙閃是錯誤的,大家看完之後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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