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檢公聯動線上辦案拒“疫”千里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保證辦案有序進行,做到司法環節不脫檔,實現"疫"線辦案。縣檢察院、縣法院、縣公安局通力合作,依託信息化,實現了線上辦案智慧互聯,有效突破技術瓶頸。

被告人汪某某曾因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在緩刑考驗期內,汪某某竊得一對“雀替”木雕,經鑑定,被盜木雕價值人民幣5300餘元,案發後,被告人被羈押於看守所。3月3日下午,汪某某盜竊案在縣檢察院遠程庭審(聽證)室開庭審理,縣法院審判長、縣檢察院公訴人、辯護律師到庭。通過線上法庭審理,審判機關基於控辯雙方對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且被告人自願簽字具結,當庭宣判: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汪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六千元,同時撤銷原判決中的緩刑部分,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六千元。


法檢公聯動線上辦案拒“疫”千里


此次庭審,沒有押解犯罪嫌疑人到達指定法庭,法官、檢察官和辯護律師也沒有趕赴監管場所,而是通過縣檢察院遠程提審平臺與看守所提訊室專線對接實現了案件的在線審理。

該案實行線上審理的實踐,是縣檢察院在“智慧檢務”遠程提審系統上的功能延伸。疫情發生以來,縣檢察院與縣法院、縣公安局充分溝通,第一時間打通“兩院"與監管場所的互聯互通渠道,大膽嘗試與實踐"互聯網+"辦案模式。近年來,縣檢察院著力打造規範化檢務區,積極完善接待大廳、控申接待區、檢務工作區、公共辦案區等辦公辦案場所信息化建設,不斷提供更加規範的辦案環境,促進智慧辦案和公正司法的深度融合。

庭審法官表示,縣法院一直致力於通過科技手段,打造全新庭審模式,在“非常時期”採取“非常舉措”,有效降低押解風險,大大提高了審判效率,節約了司法資源。

檢察官指出,縣檢察院堅持以“科技強檢”為引領,在疫情期間積極加強檢務區建設管理,保障遠程庭審室、遠程聽證室、遠程提審室和無紙化會議室穩定運行,開展線上案件辦理,實現“不見面”辦案模式,有效避免了疫情問題的發生。

看守所管教幹警認為,遠程提審技術的應用,既有效杜絕了人員密切接觸和交叉感染,又確保了司法辦案的公正性,大大減輕了看守所的防疫和看管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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