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失信?這5種失信行為菏澤予以免除

大眾網·海報新聞菏澤3月10日訊

(記者 張媛媛)為積極應對疫情影響,有效降低企業信用風險,幫助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菏澤市信用辦針對免除市場主體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失信行為印發實施了相關方案。

該方案適用於菏澤市所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市場主體,免除範圍可包括,但不限於: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企業合同違約領域;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企業金融債務違約領域;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企業經營困難,未及時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領域;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領域;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失信行為的其他領域。需注意的是,要適用該方案,企業失信行為須是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引發的不可抗力因素產生,並且輕微偶發,沒有造成社會危害後果和較大潛在風險。對滿足上述免除條件的市場主體,可以不納入失信記錄,不實施聯合懲戒。

符合上述免除條件的企業因失信行為被納入失信記錄的,可向菏澤市信用辦提出異議申請。市信用辦在收到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異議標註,並向失信記錄提供單位進行核查。對於核查確實滿足免除條件的,予以更正,並告知申請人。

市信用辦將加快辦理失信企業信用修復,對於申請在“信用中國”網站信用修復的,收到申請1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並報省複審;對於申請在“信用菏澤”網站修復的,收到申請1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核,符合修復條件的,即時辦結,不符合修復條件的,告知原因,並指導失信企業再次申請修復。

據悉,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因疫情應急響應結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時自動失效,國家、省、市和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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