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13年做的惡性乳腺腫瘤手術,去年才知道病理切片不是我母親的,這樣該怎麼辦?

往後sv餘生


首先,韓一聲要說的是發生這種情況的可能性是極小的。因為醫院的病理標本、病理切片和病理報告都有嚴格的追蹤和核查流程,在多個環節都會對患者的病理結果進行核查,出現差錯的可能性很小。

而且,拿錯病理報告不僅是一方的事情,一定還存在被拿錯病理報告的一方,即使本方沒有發現異常,對方在診療過程中也很有可能會發現問題。

其次,提出這個問題的題主一定是對於醫院的處理和治療有異議的,那麼可以根據醫療處理程序和醫療相關法律進行處理和責任追查。

應該先查找相關的醫療資料和醫療文書,複印當時就診的全部病歷,對病情和治療方案進行核實。然後根據病理報告中標識的病理號和姓名、性別、年齡、病歷ID號、住院號等信息進行對照,核查病理報告是否真的是其他人的,而非患者本人的。

如果核對後發現該病理報告並非是患者本人的,那麼醫院確實負有相關的查對錯誤的責任。這時,應該進一步查找醫療過程中是否有根據該病理結果進行的臨床處理。如果沒有,那麼表明雖然醫院有錯誤查對病理報告,但沒有對患者造成任何損害,這樣的醫療過失醫院負有一定責任,但是沒有對患者造成損害,就是萬幸的。

如果醫院根據錯誤的病理檢查報告進行了相應的醫療處理,那麼就涉及到進一步的醫學鑑定了。需要查閱病理報告和患者實際接受的臨床處理進行分析,評估患者因錯誤報告而遭受的損失,並根據相應的損失程度,訴諸於法律法規,獲得自己應有的賠償。


韓一聲醫學博士


應該不會吧!我有個朋友,05年做了乳腺纖維瘤手術,醫生憑經驗確定為良性,就縫合,等快速切片病理出來後確診為惡性又重新手術,然後經過半年惡夢般的化療,挺過來,然後順風順水,十年了雖偶爾指標不正常,但不知道的人根本不曉得他是一個病人,因為她一直堅持上班,包括化療期間。而瞭解情況的朋友全部都說一定是誤診了!畢竟當時確診的那個醫院口碑不是很好,而且當時也是嚇傻了,根本沒想到別的醫院去複查一下。誰知好景不長,當她正好慶祝術後十年生曰時,她病情復發啦,這次她沒慌,找了幾個權威醫院確診,病理結果與十年前一模一樣,所以誤診之說應該是不成立的。每個醫院病理檢查都有嚴格的流程,我那朋友第二次病理檢查,醫院為了結果準確,重複做了幾次。


霓裳6870


做為一名惡性腫瘤患者,曾經的就醫經歷告訴我,在瀋陽的三甲醫院,病理報告搞錯的事是不可能發生的。

首先患者發現疑似惡性腫瘤,是要取病理來確診的,並且還要做其他輔助檢查以確定。手術後,還要再做病理檢查,準確無誤後,才會進行後續治療。如;放、化療。

我前後共做過五個病理,並檢查結果一致。

再說,多年以來,能做病理的醫院都是現代化管理。所有采樣、標本都有條碼識別和跟蹤,沒有搞錯的可能。


瀋陽退休藥師


你好,作為一名醫生,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病理診斷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不能隨便開玩笑的,病理切片是患者診斷和治療的依據,如果病理切片搞錯了,調換了,不僅是你的母親,肯定還有另外一位患者也被誤診了。所以,我想問問你,病理切片搞錯了,是怎麼發現的,有什麼依據,切片做了DNA鑑定?如果真的錯了,那醫院有非常重大的責任,你可以走法律程序,支持你們合理的索賠。

還有幾個問題,需要搞清楚,你母親在做手術之前,有沒有做過穿刺活檢,是不是乳腺癌?如果術前做過穿刺,明確了是乳腺癌,那術後的病理切片搞錯了,那就有可能是病理分期搞錯了,一般病理切片都會長期保存,醫院可以把那幾天做手術患者的切片都找出來,一一核對,明確哪個切片是你母親的,明確當時的病理分期。也可以發現另外一個被搞錯的患者。

我認為病理切片搞錯的可能性很小,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這種事情,但是,是人就會犯錯,任何人操作的事情,都是有可能出錯的。如果真的有問題,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你的正當權利!


普外科曾醫生


首先很好奇,13年過去了你是怎麼知道病理切片不是你母親的?

病理檢查是癌症診斷的金標準!外科醫生最關注病理診斷了,我每天有一部分時間就是在手術檯上等癌症患者的冰凍切片結果(一種快速檢查是不是惡性腫瘤的病理檢查方法),結果出來是惡性腫瘤可能就得擴大手術範圍,是良性腫瘤那就可以結束手術了。病理檢查由於其特別有權威,所以病理醫生是特別謹慎的,一般不會出差錯!特別是對於癌症病人的診斷,他們肯定是在切片裡看到癌細胞了才會下診斷。

按你這個意思是13年前,醫生把你母親的病理標本和另外一個乳腺癌患者的標本搞錯了?這個可能性很小很小哦,原因有以下幾點:

  1. 標本從手術醫生切下後就會裝進一個帶有姓名、年齡、性別、科室、床位、ID等信息的標本袋,然後再統一送到病理科。
  2. 標本到了病理科後,取材技師也會給標本貼上姓名信息。

  3. 病理醫生閱讀切片後這些切片是要存入標本庫的,一般存20年還是30年?具體我忘記了。但是,我記得我找過一個十年前患者的病理切片,依舊是保存的好好的。
  4. 雖然說病理是金標準,但是外科醫生也不是完全依賴病理的啊。如果你的腫塊在手術檯上明顯是惡性的,比如乳腺癌,那看起來,摸起來肯定和良性不一樣啊!事實上,大多時候是良性還是惡性,外科醫生看一看,摸一摸就知道了!之所以要病理檢查,那是程序所需,也是為了100%確定。
怎麼判斷病理切片是不是你母親的?

把你母親當年的病理切片蠟塊借出來,切上幾片送去做DNA檢測!如果是同一個人的DNA那就沒錯,如果差別很大,那可能真就搞錯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如果疑問可以留言評論。


普外三角針


臨床上我們把癌症稱之為惡性腫瘤,這個叫法更準確,因為癌症肯定是惡性腫瘤,惡性腫瘤不一定叫癌症。

惡性腫瘤的臨床確診的金標準就是病理檢查,通過病理檢查找到惡性腫瘤細胞,才可以完成惡性腫瘤的診斷,其他的任何的症狀,體格檢查,B超,化驗,CT,核磁共振等都不能成為惡性腫瘤的最後診斷。說白了就是抓賊要髒,捉姦要雙。醫生通過一系列的檢查所有的指向都可能是惡性腫瘤,但最終的判定標準就是要活檢找到腫瘤細胞才可以確診。

題主所說的2013年你母親得了乳腺癌,到今年突然發現病理切片不是你母親的,這是非常大的醫療差錯,這種醫療差錯可能會導致非常嚴重的醫療事故。

第一種可能就是你母親確實得分就是乳腺癌,儘管當初用於診斷的病理檢查是別的患者的,但最終的診斷還是正確的,通過手術也得到了治癒。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你母親本身得的不是乳腺癌,結果是當做乳腺癌把乳腺切掉了,而且進行了大量的放療化療。

不管是那種可能,你都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主張自己家人的權利,至於索賠的價錢多少,相信法律會給你公平公正的答案。



疼痛診療劉醫生


如果真的是這樣一個情況,把別人的病理結果,弄錯了弄成了你母親的,那麼也就是說,你母親是不是本來並不是惡性腫瘤,而是良性的?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就屬於醫院的疏忽了,你們只要手裡面有確實的證據證明,醫院的病理切片弄錯了,導致了你母親病情的錯誤診斷和錯誤的手術,那麼應該是醫院的責任,你們可以要求合理的賠償,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不過既然是病理切片,你們的如果是別人的,那麼別人的肯定也錯了,這一錯應該就是錯兩個人的。而且這個必須得有確切的依據來證明,不知道你們是如何認為這個病理切片被搞錯了呢?

一般情況下,病理切片的要求十分的嚴格。從採集標本到發報告,都會經過層層的核對,因為病理報告在於對一個疾病的性質的判定,所以馬虎不得,醫生也會在臨床上一再核對,避免病理切片結果的錯誤。

所以,建議你們詳細核實,保存好證據,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支持你們保護好自己的權益,如果不是,那麼最好冷靜,不要被一些道聽途說影響了自己的判斷。


婦產科女司機颯姐


您好,我是李繼臣主任,能有幸回答您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從法律角度來說此事如何解決的話,我想你應該去找律師諮詢一下,看是否屬於醫療事故,就從我本人角度來看,我也不能去評判,畢竟我是醫生,不是律師,我想這可能是醫生或護士不細心造成的,但是事情已經過去這麼久了,或許當時不是醫院拿錯了,所以再去深究這個歸咎於誰也是沒有意義的,也是很難弄清楚的。我只能給你建議,如果想去弄清誰的責任,可以諮詢下律師。

從醫生醫學角度來看這個事情,我首先要給你普及一下什麼是病理切片,病理切片其實就是取一定大小的病變組織,用病理組織學方法制成病理切片,再用顯微鏡進一步檢查病變,根據病變過程,最後做出病理診斷。所以如果拿錯了切片肯定是會診斷錯誤的。

但是,其實我覺得你應該感到慶幸,惡性腫瘤不是你母親患的,這就意味著你母親之前可能是良性的,而兩者是有很大差別的,良性腫瘤一般不會出現轉移和復發,而惡性腫瘤容易復發轉移,並且良性腫瘤一般用手術治療,對此,拿錯切片而進行了乳腺手術也是正常的,而惡性腫瘤因為容易復發,所以,應該感到慶幸,當然,最好還是先去醫院檢查以下,看現在的身體狀況到底如何。

其實無論是惡性還是良性腫瘤,都會有一些通用方法的,手術是一種,放療化療也是常用的方法,還有保守的中醫療法,對所有的癌症都適用,例如,中醫經穴埋植術和中醫三位一體療法都是常用方法。當然,你可能會說之前或許沒有病,當然,這也是一種可能,就算是這樣,也算是給自己一種警告吧,以後辦事小心,或者說給自己以後預防乳腺癌有了前車之鑑,平時一定要多注意,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均衡飲食,少熬夜,少吃辛辣油膩的食物,堅持鍛鍊,提高自身免疫力。

我是李繼臣主任,和癌症打了一輩子交道,大家有什麼關於癌症的問題可以在評論區進行留言或者直接私信,我會盡力為大家一一回復。


李繼臣主任




醫院一般術前做穿刺活檢,術中再次做冰凍切片確認。

對於疑似惡性腫瘤的患者一般術前做穿刺活檢,術中切除腫瘤後,再次送冰凍切片活檢確認病情,在醫院通常會遇到術前活檢為良性,但是術中病例切片結果為惡性,然後改變手術方案。基本上不可能出現術前為噁心,冰凍為良性的情況。



十三年前的病您是怎麼確實醫院弄錯了的?

我們知道要確定病例切片是不是自己的,最精確的標準就是做DNA鑑定,如果說你是找到醫院拿到當年的病歷切片,做了DNA鑑定確定不是同一人的話,就可以證明是醫院弄錯了。但是據我所知大部分醫院的病歷切片都不會保存十幾年這麼久。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希望您保持理性,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說了這麼多,但是醫生也是人,是人就會犯錯誤,所以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希望您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合法權益,不要醫鬧,因為是醫院和醫生的過錯,他們肯定會賠償您損失並要承擔法律後果的。


醫學掃地僧


作為一名醫生,我可以回答你

首先,你是怎麼知道被弄錯了的

其次,如果你錯了,肯定還有一個病人也搞錯了

第三,你手術之前有沒有做過穿刺活檢,穿刺的病理是良性還是惡性

第四,你們有沒有過化療或者放療

病理是診斷的金標準,所以病理科的醫生的壓力都比較大,病理報告都是三級報告,都有上級醫師審核,當然,人都會犯錯,醫生也會誤診,如果確實弄錯了.你可以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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