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不作为!洛阳问责116人,三起疫情防控典型问题披露……

2月2日,记者从洛阳市纪委监委获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对一批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洛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发现和并予以查处。

截止目前,洛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116人,其中副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68人,其他47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2人,政务记过2人,政务警告7人,免职1人,诫勉谈话、约谈、通报批评等100人。

2月2日,洛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三起疫情防控典型问题。

【典型问题一】

瀍河区塔湾街道办事处社区防疫宣传不到位,卫生情况较差,落实进出人员防控工作不严格,对武汉、信阳等地返(来)洛人员排查和管控工作措施不力。

洛阳市纪委监委给予分管该项工作的瀍河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改红诫勉谈话,瀍河区纪委监委给予塔湾办事处主任王保亮政务警告处分。

瀍河区杨文街道党工委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对返乡人员排查力度不大、底数不清、管控不严等问题,瀍河区委给予该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杨勋杰免职处理。

【典型问题二】

伊川县城关街道办事处9个小区均未对进出人员测量体温,其中1个小区门岗形同虚设,外来人员随意进入。该办事处所辖锦城量贩、惠万家生活购物广场等超市,对进入人员不测体温。

洛阳市纪委监委对分管该项工作的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建军(副县级)进行诫勉谈话,伊川县纪委监委给予其他13名相关责任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其中给予城关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路新立政务警告处分。

【典型问题三】

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未落实体温检测和消毒措施。汝阳县纪委监委责成县检察院党组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该院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检察长张文著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称,以上问题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在防控工作中责任意识弱化、担当精神缺失、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未落实中央、省委、洛阳市委关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违反了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洛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密切关注媒体报道、群众反映、地方和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及信访举报中涉及疫情防控的问题线索,用好“四种形态”,做到从严正风肃纪、精准追责问责,重点查处“六种行为”:

一是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指示,存在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

二是临危退缩、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的;

三是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喊空口号做表面文章、不真抓实干工作效果差的;

四是故意隐瞒疫情、不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迟报漏报瞒报疫情的;

五是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

六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制度规定的。通过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法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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