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專利第一案”纏鬥:臺達公司再訴光峰科技所持2項專利權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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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公告,近日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兩份《無效宣告請求受理通知書》(案件編號:4W110041號、4W110045號)。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無效宣告請求人提出的有關公司所持有的2項專利權之無效宣告請求准予受理。

兩個案件無效宣告請求人均為臺達電子企業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其中,案件編號4W110041號,涉案專利:“基於熒光粉提高光轉換效率的光源結構”(專利號:200810065225.X)的發明專利,無效宣告請求人對公司“基於熒光粉提高光轉換效率的光源結構”(專利號:200810065225.X)的發明專利(以下簡稱“5225專利”)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經形式審查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審查指南的有關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准予受理。

案件編號:4W110041號、4W110045號,涉案專利:“採用具有波長轉換材料的移動模板的多色照明裝置”(專利號:200880107739.5)的發明專利,無效宣告請求人對公司“採用具有波長轉換材料的移動模板的多色照明裝置”(專利號:200880107739.5)的發明專利(以下簡稱“7739專利”)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經形式審查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審查指南的有關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准予受理。

據光峰科技披露,自2013年起包括黃慶賢、魏群、日本卡西歐、臺達電子企業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在內的請求人針對公司7739專利和5225專利先後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多達20起無效宣告請求(不含本次2起無效宣告請求),已有明確結果的9起相關決定、裁定或判決均維持公司專利權有效,另有7起為請求人自行撤案,4起仍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複審和無效審查部審查中。

其中,2019年7月29日,光峰科技收到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送達的關於臺達公司就“熒光劑色輪及其所適用的光源系統”(專利號:201610387831.8)、“光學系統”(專 利號:201310017478.0)、“藍光合成方法及系統”(專利號:201310625063.1) 向公司提起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的三份《民事起訴狀》((2019)粵73知民初662號、663號、664號)。同日,公司就上述3個發明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並於 2019 年 7月30日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無效宣告請求受理通知書》(案件編號分別為:4W109293、4W109294、4W109295)。

2020年2月11日,光峰科技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2份《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第43122號、第43279號)。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公司提出的有關臺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項專利權之無效宣告請求進行了審查,均決定宣告其專利權全部無效。

對於此次,臺達電子企業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宣告無效的兩項專利權影響,光峰科技表示,“採用具有波長轉換材料的移動模板的多色照明裝置”(專利號:ZL200880107739.5)和“基於熒光粉提高光轉換效率的光源結構”(專利號:200810065225.X)是公司早期核心專利,公司激光熒光投影產品使用上述專利,2018年公司激光熒光投影產品銷售額約10.6億元,佔2018年銷售收入76.49%,激光光源租賃服務業務收入約3億元,佔2018年銷售收入21.65%。

如若上述涉案專利被宣告無效,光峰科技和同行業企業均可以合法、無償地使用涉案專利所涉及的技術方案,不影響公司其他專利的有效性,會對公司的核心競爭力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同時公司將無法利用涉案專利在未來開展專利維權及運營業務並以此取得專利許可收益。

但光峰科技表示,公司主要依靠核心技術與核心器件的先進性開展激光顯示產品的研發、製造、銷售以及租賃等主營業務,專利許可運營收益尚未成為公司主營業務,不會對公司主營業務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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