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强制实行一夫一妻制,那已娶的小妾们该如何处置?


在古代,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女子的地位极其低下,甚至有些男人只把女子当成生育工具,对女子丝毫没有一丝的尊重。他们普遍认为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属品,只能依附男人而活,所以对女人提出了很多苛刻的要求,比如不准抛头露面,三从四德等等。

也正因女子在家中乃至整个社会都毫无地位,很多男人便光明正大地坐拥三妻四妾,甚至以此为荣。

新中国成立后,强制实行一夫一妻制,那已娶的小妾们该如何处置?

中国在很早以前就实行一夫多妻制了,不过最初的对象一般以姐妹为主,比如舜帝迎娶的娥皇女英便是如此,两人的地位平等。到了阶级社会后,一夫多妻的观念发生了改变,此时应该叫一夫一妻多妾制。一个男子只有一个正妻,却可以拥有多名妾室,而正妻和妾室的地位存在严重的不对等。

首先,作为男人的正妻,一般需要明媒正娶,之后便以女主人的身份自居,负责管理整个家庭的内务和对外接待客人,是男人的贤内助。正妻生的孩子叫嫡出,身份要比其他妾室子女要高一等,两者的待遇更是千差万别,而且通常只有嫡子才有资格继承父亲的职位和财产。

新中国成立后,强制实行一夫一妻制,那已娶的小妾们该如何处置?

而妾室的迎娶程序就简单多了,只要找个吉日把她接回府中即可。而且虽说是男子的妾室,其实和奴婢差不多,不仅在府里地位低下,还要受正妻的管束,更没资格代表男主人接待客人。妾室所生的孩子叫庶出,他们虽说也是男主人的孩子,但身份和待遇却和嫡出子女完全不同,他们也没有资格继承父亲的职位和遗产。可以说,妾室就是满足男人虚荣心和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已。

一夫一妻多妾制起初只流行于帝王、诸侯和权贵之间,后来逐渐流传至民间,很多男子为了彰显自己有权有势,而喜欢多娶几房小妾。正是因为小妾地位低下,所以一般清白人家的女子都不愿意做别人的小妾,只有家境贫寒或混迹青楼的女子才不得不做妾。

新中国成立后,强制实行一夫一妻制,那已娶的小妾们该如何处置?

一夫一妻多妾制在中国流传了数千年之久,直至民国时期,纳妾的风气依然盛行,很多军阀或乡绅财主都会娶几房姨太太来伺候自己,比如民国大总统袁世凯,就娶了一个正妻和九个姨太太。

但辛亥革命过后,新民主主义制度席卷全国,很多人受到新文化的影响,逐渐摒弃了这种传统观念,女性地位得到显著提高,废除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为了顺应潮流,保护女性权利,政府最终决定废除这种落后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强制实行一夫一妻制,那已娶的小妾们该如何处置?

在1950年的时候,新中国颁布了首部婚姻法,里面便明确提出了要废除三妻四妾、包办婚姻等不良的婚姻制度,禁止出现任何重婚、纳妾、童养媳等陋习,实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婚姻制度。此时,中国已经从法律上强制禁止一夫一妻多妾制了。但这里也出现了一个问题,那些已经被娶的姨太太该如何处理呢?

新中国成立后,强制实行一夫一妻制,那已娶的小妾们该如何处置?

要知道,这些所谓的姨太太自出嫁后就几乎和娘家断绝了联系,而她们本身又没什么文化和谋生的手段,如果要把她们扫地出门的话,估计这些人大部分都得饿死街头了。所以,政府针对这个问题,特意又提出了新规定:如果在《婚姻法》颁布之前就已经娶了的姨太太本身不想离婚的话,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便继续维持下去,但男子不得纳新的姨太太。

新中国成立后,强制实行一夫一妻制,那已娶的小妾们该如何处置?

在1952年的12月,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古大存提出,是否离婚应该由女性决定,而非男方。如果女性要求离婚的话,政府必须立刻批准,并尽量满足她的离婚权利。如果女性没有提出离婚的话,就让他们继续保持原来的关系,共同生活下去。这个解决方案出台后,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甚至很多现代男人都为此羡慕不已。

新中国成立后,强制实行一夫一妻制,那已娶的小妾们该如何处置?

直到如今,我国港澳地区依然存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其中最出名的就是澳门赌王何鸿燊和他的四个老婆了。虽然曾遭到很多人的质疑,但何鸿燊却表示自己按照的是解放前的婚姻制度,并没有违反规定。不过女人多是非也多,如今何鸿燊尚未去世,但他的老婆们却已经在暗中争夺财产了。由此可见,老婆太多也未必就是好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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