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才是會計人眼中口罩的樣子

會計人眼中的口罩不僅僅是口罩,它更是一行行會計分錄,也有不同的稅務處理方式。

@所有人,本週有一條重磅的消息,馬上點擊閱讀↓


別買了!朋友圈的這些口罩全是假貨!附鑑別指南!


1. 疫情期間,公司為了保護員工身體健康,採購了一批N95口罩配發給職工上班時候佩戴使用。

會計核算,公司發放給員工上班時間佩戴的口罩自然也是企業生產經營開支的一部分,那口罩在核算時候到底是計入福利費還是勞保費?

二哥建議計入勞動保護費,因為這樣從稅收角度不管對員工個人還是對企業都是有利的。

勞動保護支出範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和《關於規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勞動保護支出的範圍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勞保用品,解毒劑等安全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等防暑降溫用品,以及按照原勞動部等部門規定的範圍對接觸有毒物質、矽塵作業、放射線作業和潛水、沉箱作業、高溫作業等5類工種所享受的由勞動保護費開支的保健食品待遇。企業以上支出計入勞動保護費,可以在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修改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範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第二章第十條“(二)防禦缺氧空氣和空氣汙染物進入呼吸道的呼吸防護用品”相關規定,公司集中採購發放給員工的口罩可以作為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疫情之下為了保證職工安全,給職工發的口罩是為了職工特殊環境下作業而開支的,這種情況,財務部計入勞動保護費是符合實際的。

借:管理費用等-勞動保護費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增值稅:勞動保護費支出如不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增值稅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範圍,購進的勞保用品,只要取得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則其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企業發生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

這才是會計人眼中口罩的樣子

個人所得稅:個人因工作需要,從單位取得並實際屬於工作必備的勞動保護用品,不屬於個人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 公司為了保護員工身體健康,準備採購了一批N95口罩發給職工上班時候佩戴使用,但是口罩脫銷,公司也買不到口罩,所以,每人每月補貼200塊錢,讓員工自行購買並佩戴口罩上班。

很顯然,現金補助方式的開支就不符合勞動保護費的核算規定。這種情況下,核算建議計入職工福利費。

按照財企(2009)242號文即《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規定,會計核算上做職工福利費進行處理。

借:管理費用等-職工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增值稅:不涉及

企業所得稅: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即《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規定為職工福利費,企業所得法規定,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按照不超過工資總額14%的標準進行。

個人所得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個人取得的現金形式的口罩補貼如果稅局沒有針對性出臺免稅政策則應當徵收個人所得稅,在發放月份併入工資表繳納個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活補助費範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下列收入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範圍,應當併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3. 為了支持抗擊疫情,公司採購了一批口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捐贈給武漢相關機構和醫院。

這才是會計人眼中口罩的樣子

增值稅: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第(八)款明確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這才是會計人眼中口罩的樣子

借:庫存商品等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庫存商品等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企業所得稅:

對於捐贈企業而言,發生捐贈業務應當分為視同銷售和公益性捐贈處理。

這才是會計人眼中口罩的樣子

這才是會計人眼中口罩的樣子

對於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應提供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印製並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贈票據,或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收據聯,方可按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財稅〔2018〕15號),明確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於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4. 為了支持抗擊疫情,公司也沒有途徑採購口罩等物資,直接捐贈現金。

某公司通過湖北省慈善總會捐贈××萬元現金,用於武漢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銀行存款

增值稅:不涉及視同銷售問題

企業所得稅,不涉及視同銷售問題。對於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應提供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印製並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贈票據,或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收據聯,方可按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財稅〔2018〕15號),明確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於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5.稅收優惠政策

我們看到,目前對於捐贈貨物這塊,增值稅需要視同銷售,企業所得稅方面對於捐贈也是沒法全額扣除的,個人捐贈個人所得稅扣除這塊,戰鬥在一線的醫護工作者如果獲得特殊補貼這塊都尚未有特別的優惠政策。

所以,捐贈對於企業來說還會涉及稅收的負擔,雖然對於捐贈企業來說並不會因為稅收問題而停止捐贈,但是我們的稅收制度本身就是帶著溫度的,以往在大災大難面前,財稅部門都會出臺相應的稅收優惠制度,這次肯定也不會例外。

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克強主持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進一步研究疫情防控形勢,部署有針對性加強防控工作。

會議指出,要全力做好醫療防控物資保障,科學優化重點物資配置和使用範圍。各地要迅速組織醫用防護服、口罩、醫用護目鏡、負壓救護車、相關藥品等生產企業復工復產,

研究實施稅收、金融等支持政策。

對於本次疫情,財稅部門在增值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方面會出臺那些稅收優惠政策,我們就拭目以待吧,政策應該都在路上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