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了!他拿著“紅頭文件”要買40萬隻口罩

栽了!他拿著“紅頭文件”要買40萬隻口罩

口罩,毋庸置疑是時下最稀缺的物資。

這個時候,省裡突然來了名“同志”,拿著一份“紅頭文件”,來到企業“調研”,要求企業啟動生產線生產口罩,而且還要拿去做公益!看到這裡,你是不是也覺得這事不尋常?!

3月11日上午,平湖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案。

被告人計某,1983年出生。經平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查明,2020年2月15日至19日疫情防控期間,被告人計某為獲取口罩等市場緊缺物資,利用PS技術偽造省某部門印章及公文,冒充工作人員,假借企業調研之名進入平湖市一口罩生產企業,並要求企業另啟生產線生產簡易型口罩。後又冒充嘉興某學校、浙江省某部門在編人員等身份,聯繫記者到該企業採訪報道,後因記者核查身份發現其身份作偽而案發。

另查,截止2月19日,被害公司已組織簡易型口罩試生產,生產口罩半成品5000餘隻,造成經濟損失7000餘元。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2月15日,位於嘉興港區的某家口罩生產企業裡,來了一位“大人物”——“計先生”,只見他手拿著省裡某部門的“紅頭文件”,大搖大擺進到廠裡,開口就要見企業負責人。

企業負責人周經理與其溝通時,發現這個“計先生”不僅對口罩專業知識瞭如指掌,而且對嘉興全市口罩生產企業的情況也有一些瞭解,儼然“資深專家”。

栽了!他拿着“红头文件”要买40万只口罩

計某出示的所謂“紅頭文件”

談著談著,計某一邊拿著“紅頭文件”,一邊對港區這家企業生產口罩的質量讚不絕口,周經理漸漸放下了戒心,對計某的身份深信不疑。

當得知該公司有一條可生產簡易口罩的舊生產線未開工時,計某表示“很重視”,當即要求該企業配合生產一批口罩,並交由其處理。周經理一時犯了難:“這條舊生產線生產出的口罩不符合醫用標準,貴單位要派什麼用場呢?”計某表示:“我們拿去當然是進行公益捐贈,回饋社會嘛。”周經理卻還有顧慮:“可這條生產線重啟投產是需要相關批文的。”

“這個你不用擔心,包在我身上!”計某一聽馬上拍起了胸脯,為進一步獲得企業信任,計某還聯繫了嘉興某媒體,表示願意接受媒體跟拍、採訪其組織企業恢復生產線生產口罩“做公益”的事蹟。

栽了!他拿着“红头文件”要买40万只口罩

計某接受媒體採訪及與企業負責人座談畫面

2月18日,計某與記者一同來到港區的這家企業參觀生產線。面對記者的採訪提問,計某滔滔不絕地講了十來分鐘,條理清晰,邏輯縝密。

之後,計某要求該企業生產一批口罩,周經理不疑有他,立刻表示將安排生產線重啟,先試製一批口罩出來。

採訪結束後,記者們在新聞素材剪輯成樣片的過程中,覺得對計某的身份應該核實一下,可這一核實,令人大跌眼鏡的事來了!!!

計某自稱的多個“政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和“高校教師”等多重身份,經記者多方核實後統統查無此人!

記者立即聯繫計某,可計某到此時還是虛與委蛇。記者從他口中問不出真話,就馬上與港區該家口罩生產企業的負責人取得聯繫,雙方隨後報警。

栽了!他拿着“红头文件”要买40万只口罩

2月21日,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乍浦派出所在接到報案後,迅速抽調精幹力量組成“涉疫案件攻堅隊”。經過周密取證,並按照辦理涉疫案件相關規定,與檢察院、法院專案會商,明確偵辦方向。經縝密偵查,確定了嘉善籍前科人員計某為犯罪嫌疑人。3月3日,民警在嘉興經濟開發區塘匯街道計某家中將其抓獲。

經審訊,計某對偽造紅頭文件、編造身份、冒充國家公職人員、誘騙媒體記者採訪報道,以騙取企業信任,開啟專門流水線為其生產口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計某供稱,自己因為在微信朋友圈裡看到有人高價賣口罩,覺得這是個“難得的商機”,心癢難耐卻苦無貨源……後來,他了解到嘉興全市有多家口罩生產企業已經復工復產,便想偽造個身份去碰碰運氣。他通過網絡途徑製作了假的“紅頭文件”後,就大搖大擺、裝腔作勢地來到了港區這家企業招搖撞騙。

據統計,港區這家口罩生產企業在重新開啟生產線後,打樣和試製出半成品口罩5000餘隻,損失7000餘元。

等待計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法院認為,被告人計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其行為已招搖撞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予支持。被告人計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以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計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屬坦白,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公訴機關以招搖撞騙罪建議本院判處被告人計宇偉有期徒刑十個月,應予採納。據此,為懲治犯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計某犯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刑期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