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前談好每工資實發1.1 w,變動收入3w+,年終獎7.6w+,實沒有

因我原來單位國有企業,收入18w+,住房公積金近6w,各福利待遇不錯。年前應聘入職一家公司,入職前談好的每月實發工資為1.1w,變動收入的3w+,年終獎7.6w+,但到這以後,籤三年勞動合同,試用期6個月,前三個月拿80%的工資,後3個月拿90%的工資,但實際上,只能一直拿8000多的工資。找人資談收入的事,說往集團申請,但兩個過去了,還是這樣,我能找公司要說法嗎?

入職前談好每工資實發1.1 w,變動收入3w+,年終獎7.6w+,實沒有


這周人資說本週給答覆,如果這周答覆達不到入職前的要求,我怎麼辦?原來的工作沒了,也回不去,我能找勞動仲裁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