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中介買房,如何避免被坑?這套反套路竅門送給你

記住一句話:手在你身上,錢在你口袋裡面。不要輕易出手,不要輕易出錢!

什麼叫不要輕易出手?從帶你看樓開始,中介就開始不動聲色地給你洗腦,催你儘快成交。

1、多比較,別讓中介影響你的判斷。向中介講清楚你的要求,例如朝向、戶型、可承受價格等,大致符合條件的房子才去看。如果中介老帶你看一些很差的房源,注意了,中介很可能是刻意為之。先帶看較差的房源,讓你不滿意,降低你的期望值後,再不動聲色地帶看一套較為理想的房源,通過對比,讓你願意接受。成交了,中介的業績完成了,但你有可能與更好的房源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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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別輕易流露出對房源的喜愛。敲黑板,劃重點!看房時,再喜歡也要表現得心如止水,否則,中介又會使出攻心術了,一會告訴你業主準備提價,一會跟你說還有哪些客戶也看中了這套房子,總之,頻頻給你施加壓力,讓你心急火燎地下定。

什麼叫不要輕易出錢?中介費,一定要分次給。你先給錢了,他服務一定不到位。

1、中介費的點數要事先談好。中介一般出價3%,你直接砍價,對方能接就跟著去看,不能你就換一家。有些中介門店的店長或經理膽子比較大,你可以慫恿他做私單,即私人幫你成交,不經過他的公司,條件是降低中介費,直接給他現金。

我在買一套二手房時,把中介費談到千分之五,就是直接找店長做的私單,並且按四四二的比例分期支付。交定金和過戶後,我各給了40%的中介費,銀行放款並收樓後,付清剩下的20%中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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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要籤所謂的“看樓紙”。簽了,等於默認你一定要在這家門店成交這套房子,這是毫無道理的。

3、注意居間合同是否存在不合理條款。列舉一些霸王條款的例子:

(1)“由於買方的原因導致合同目的無法達到或者無法履行,賣方收取違約金並支付我司相當於沒收違約金金額的___%作為我司在委託期限內進行活動所發生的費用的補償。”

解讀:親,無論這樁買賣是否成功,你都要向我支付報酬哦!

(2)“委託期限屆滿後兩個月內,買家不得以任何形式與我司介紹的房屋業主達成私下交易,否則我司有權要求買家支付本次交易雙方總佣金之和的違約金。”

解讀:親,簽了協議你就賣身給我啦,不能再選擇其他方式或者其他中介交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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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直接和賣家當面議價。市場好的時候,有些中介會在中間抬價,不管中介怎麼聲稱自己全面代理這套房源,一定要見到業主和房產證,以業主所說的樓價為準。

我說個身邊的真實案例。2012年底,一個做生意的朋友S急需資金週轉,正值樓市火熱,S就想賣掉一套小兩房。S找到一家中介公司,放價140萬。中介得知S的情況,提出跟他簽訂包銷協議,獨家代理,並提前支付他10萬,且兩個月內把全部房款給到他。

S琢磨了一下,覺得這方案簡直太貼心了,立刻同意,簽了《全權委託協議書》並進行公證,10萬元馬上入袋,兩個月後,剩餘130萬房款也如期轉入他的賬戶。

一天吃飯,S和我說了這件事。我一聽,大搖其頭。“你吃虧了!信不信,你的房子一定不止賣140萬?”

我向S解釋,這是中介常用的“吃差價”伎倆。即採用委託代理的方式,撇開賣家,以高出掛牌價的價格,與買家完成交易。這樣,中介就可以將高出部分的房價中飽私囊。

S聽了臉色很難看,事後,他輾轉找到新業主,果然發現那套小兩房最後的成交價是150萬,而不是他原先掛牌的140萬。

“吃差價”這種手法在房價快速上漲時期較為常見,不過現階段,一二線城市轉入了買方市場,人們的防範意識也有所提高,這種手法的施展空間不大了。但一些房價仍然在上升通道的三、四線城市,或者賣家是身在外地、事務繁忙的生意人,一定要提防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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