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棚房”拆除,怎么认定?怎么拆除?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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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什么是大棚房


“大棚房”现象一般是指部分地方企业或个人,打着发展农业设施的名义,擅自或变相将农业设施用于非农建设并以此赚取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大棚房”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 《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 《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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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大棚房乱象


由于空气污染、交通堵塞等“城市病”现象严重,不少城里人十分向往田园生活,这就让部分农村人看到了“商机”,在大棚下盖房子,做起了“休闲度假、商品住宅”等生意……


近日,在最高检通报的指导性案例中,就包含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建大棚房案件:被告人刘某将农地上的蔬菜大棚“改造”出260余套“大棚房”,命名“紫薇庄园”并对外出租,广告宣称内有休闲、娱乐、居住等生活设施……后经鉴定,这个项目占用耕地28.75亩,造成耕地种植条件被破坏。刘某最终获刑一年六个月。


国家为了加强耕地保护及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实施了农村“大棚房”整治行动,整治的范围包括:


  • 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 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 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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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如何防止一刀切


凡事过犹不及,整顿大棚房在部分地方已经成了以偏概全,一刀切的代名词,操作间搭个简易的工作台都不行,断水断电一片砖不能留,原本以农业种植为主的大棚,被拆成了荒芜的土地,迟迟难以复耕。整顿违建大棚房,最终把合法的大棚也给整没了。


因此相关的法规也逐步完善,在最近的《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最新的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设施农业用地不需要审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还不需要审批,在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大棚房”上,国家一直都是大力支持的。


部分地方还对大棚类设施农业项目建设生产及附属设施作出了更加详细具体的规定、标准、要求,都是为了防止“一刀切”的现象出现,保护合法的,拆除违法的,最大程度减小“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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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违建大棚房如何拆?有补偿吗?


如上述的三类属于整治范围的违建“大棚房”,是难以得到补偿的,而且相关农户、开发商和有关国家机关人员都将受到追责,面临牢狱之灾!


不过,即便是违建大棚房,其内部的财务依旧属于个人合法财物,如收到损害可以主张有关行政赔偿,同时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如不能提供证据,则很可能被驳回诉讼请求。


对于违建大棚房的拆除,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占用土地的有权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对处罚决定又不起诉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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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合法大棚房拆除如何补偿?


如果是合法的、用于农业生产且办理相关专用审批手续的大棚房,遇到征收拆迁是可以得到合法补偿的。具体补偿政策根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当地政策的不同而不同。


一般而言,拆迁合法温室、大棚及看护房,除按其拆迁补偿指导价补偿外,还要对其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实际损失补偿标准可以以原价格为基数,另加土地级别和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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