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重大火災19人遇難,2人被追究刑責

近日,浙江省政府批覆寧波銳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29”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組認定,寧波銳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29”重大火災事故是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依據事故調查的結論,2人被追究刑事責任,21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2019年9月29日13時10分許,位於浙江省寧海縣梅林街道梅林南路195號的寧波銳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銳奇公司”)發生重大火災事故,事故造成19人死亡,3人受傷,過火總面積約1100平方米,直接經濟損失約2380.4萬元。

事故發生後,浙江省政府第一時間成立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開展全面調查。針對事故暴露的問題,省安委會及時制定整治方案、及時召開會議,專門部署開展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有針對性地開展危化品使用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事故調查組聘請火災調查專家全程參與事故調查,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檢驗鑑定等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調查認定,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銳奇公司員工孫某松將加熱後的異構烷烴混合物倒入塑料桶時,因靜電放電引起可燃蒸氣起火併蔓延成災。同時,事故發生還存在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屬地地方政府和相關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監管職責落實不到位,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流於形式等間接原因。

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事故調查組還就事故防範提出了釐清重點行業領域監管職責,加大違法建築整治,持續推進安全生產綜合整治和風險隱患排查,切實加強基層安全監管和應急能力建設,全面提升基層安全監管工作能力,積極推動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建設,推動企業建立風險報告和管控承諾機制等措施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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