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间日记-每个认真生活的人都应该被铭记

尘间日记-每个认真生活的人都应该被铭记

我喜欢邵夷贝,喜欢她的时候,《大龄文艺女青年之歌》还没火遍大街小巷,那时的她还因为《麦兜响当当》被人们记住。

那时候我还是老师们眼中的问题学生,在大家上晚自习的时候,一个人躲在操场边的大柳树上,听歌,看山下城市里的烟火,然后从树上抓到一只只叫不出名字的虫子。


那时候她刚为名为“歌德绿色行动”的环保活动创作了《时过境迁》,彼时我还不知道这场活动,也不知道这首歌的意义,但不妨碍我喜欢它的旋律,更深深喜欢上藏在歌后面,那个温柔恬静的女生。

那时候邵夷贝还没扛起民谣女生的大旗,也没有人刻意去说她北大才女的标签。喜欢她的人叫她邵小毛。

我很少用微博,关注的人加起来也没有十个,但她是我第一个关注的,偶然看到她的一条微博《晨间日记》,觉得很有用,就一直记在心里。

写到这的时候,我特意重新打开微博,勇气号呼叫地球的主页里,关注8人,粉丝30人,微博8条,其中一条就是转发自小毛的《晨间日记》。

尘间日记-每个认真生活的人都应该被铭记

觉得跟北大比,我的语言能力还差了点,所以直接把其中的文案挪过来:

“我喜欢写晨间日记,会让我的一天都变得格外从容。

作为一个不通过文字很难梳理清楚想法的人,写写画画,能迅速降低我脑中,混乱的‘熵’值。

依然的,我会点开自己的番茄钟,同时,选择一些舒缓而美妙的音乐。

喝足够的水,补充必要的营养,开始,晨间的工作。

这些有点仪式感的步骤是为了创造一个环境,让自己尽快进入到《心流》一书所描述的,专注而投入的Flow状态。

近来的晨间日记,我都按照一个自己修改后的模板来写,晨间要做的几件小事。

忽略一切不必要的情绪,不开会,不社交,不玩手机,

抬头,挺胸,微笑,或者大笑。

在好的情绪或感受能力中,更加容易发现美好。

列出今天要做的事情,把一天的时间拆分开。

我会用不同颜色的笔,在时间线上,画出一天的安排。

我们常常高估自己的效率,低估时间的流逝。

所以,对时间有个预判,能让自己的一天,更加从容。

这样画出一天的安排,更多是为了估算一下,今天,大概能做多少事情。

先把最紧急的事情完成,能够极大的减少心理负担和增加成就感。

会在事情完成的一瞬间,感受到,传说中的,自由。

我喜欢晨间日记,因为它不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却能让我爱上每个早晨。

定期养成点简单有益的小习惯,生活,都会因此发生些,神奇的改变。”

某个再次失眠的夜晚,自己可以写一个故事集,就叫《尘间日记》。

把你的,我的,他的,和你的,和我的,和他的,

一天的,一年的,甚至一生的故事,一点点收集起来。

我记得年少时的初恋曾经问我以后想在哪里生活,我说:

“哪能在一个地方待一辈子呢,世界那么大,好看的风景和有趣的事那么多,当然要浪迹天涯了。”

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想起这个,甚至还记得起年少时最美好的她说她不想这样,她喜欢在自己喜欢的地方,和自己喜欢的人,平淡的生活一辈子。

突然有点像狗血言情剧里的桥段,但却是,很真实的回忆。

后来我真的跟自己当初说的那样,没有在某个地方留下来。也或许,是还没找到我喜欢的地方,也没找到我喜欢的她吧。

这些年,我去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风景,见过很多人,也经历过一些事。

我告诉自己,要一直走下去,把远方的故事,带给更远一些的人。

于是我在饭否的日记里写:

山河壮阔,不恋此间风景,去更远的远方,在陌生的小镇,喝没喝过的酒,抽没抽过的烟,搭讪不认识的姑娘。

在黄山遇见挑山工,每天担着担着一百五十斤的货物往返光明顶,每斤只赚八毛钱,工头还会扣一部分。

在甘南遇见德国的探险家,一个人在雨季深入扎尕那的茫茫无人区。两天后打电话,已经穿越至另一个地方。

我爸的舅舅的小儿子的大儿子,和我同龄,又比我早出生几个月的表哥,小时候因为车祸伤到了脑子,小时候一起玩闹的伙伴,这会衣不蔽体,见人就打,困扰着村里的每一户人家。

我要说什么呢?

这世上有人拯救世界,做大英雄,青史留名。

有人做路人甲,朝九晚五,养着老婆,孩子,车子,房子,默默无闻。

也有人在黄土地里刨了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说结婚时去县城给新媳妇置办新衣裳。

时间的长河里,伟大也好,平庸也罢,都只是沧海一粟,不会有什么优劣之分。

但很多时候,心里总有一个声音,时刻提醒自己,我来到这世上,你也来到这世上,我们活完各自的人生,不算长,但也会经历几千次日出和日落,这中间,总有一些事,值得被别人记住。

我愿意做一个过客,路过你那里的风景,带走你的故事,带去更远的地方。

邵夷贝说,我们常常高估自己的效率,忽略时间的流逝。

其实高估的,不光是效率,还有能力,还有毅力。

我曾经信誓旦旦的告诉自己,要完成《写在十七岁,写给十八岁》,把青春最好的年华里,每一天都记录下来,还要把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写进自己的故事,很多年后再寄给他们,说:

“你那时候真傻!”

但我终究没能记住每一天,每个人。

我也曾告诉自己,去过的所有地方,遇见的所有故事,都要写下来,告诉别人,那里的风景很美,那里的人们很热情好客,你也应该去看看。

但哪怕我骑着自行车绕着大西北走了四千多公里,西北偏北的游记,也只写了四个城市。

大一的时候觉得玩滑板好酷,买来后也只练了几天,最基础的ollie也不熟练。后来学摄影,也只是能分清焦距,快门和感光度的区别而已。这种事太多了,多到习惯了,自己做不好任何事。

我曾轻易的跟别人说过很多看起来很宏图大志的想法,但后来,却一个也没能实现。

我曾经一度弄丢了自己,觉得,起床,吃饭,睡觉,再起床,再吃饭,再睡觉,中间去几趟厕所,解决生理代谢的必要问题。

不结婚,不买房,不努力,就这样,混吃等死,也挺好。

我逃避似的告诉所有人,我要静下来想想。但也只是,多了徒增仪式感的,每天在电脑面前坐一会,而已。

最近开始学心理学,学到一个观点,习得性无助。你越觉得这世界没什么希望,你就真的没了希望。

不知道有没有人跟我一样,哪怕你用了很久很久去想一件事,但其中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虚度时间。真正想明白,或者做出决定的,往往只是某个瞬间。

就像每个考试周,仪式感满满的带好零食和充电宝,去图书馆占据一个好位置,但也只是刷刷剧听听歌,真正学习的时间,也只是看几眼老师划过的重点。

说到这,有点忘记到底要说什么了。

这次,我不想告诉所有人,我只想告诉自己,世界还很美好,远方还有惊喜,值得你去,一一记下来。

我要重新开始写东西了,写我的故事,写你的故事,写远方的故事。

如果你愿意,也请把你的故事告诉我,我会好好珍惜。

《尘间日记》

故事还长,我慢慢讲,请你缓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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