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破壞者“變身”環境保護踐行者

浙江檢察網開化訊 3月5日上午,開化縣華埠鎮青聯村山場有幾名村民在縣人民檢察院的監督下補種杉樹、光皮樺等樹苗,共計2000株。

據悉,2月18日,開化縣檢察院華埠基層檢察室接到舉報,稱開化縣金豐村包店30多名村民到華埠鎮青聯村集體山場偷挖樹苗。開化檢察院立即成立調查核實辦案組,會同開化縣森林公安局對採挖的人數、山場、樹種、數量等情況多次進行實地走訪調查,並啟動公益訴訟訴前程序。

經調查,今年1月至2月期間,包店村39名村民在家無事,想著自己村以後可能會被拆遷徵地,為了後期可能得到更多的補償便先後到屬於公益林的集體山場採挖“烏飯”、“季木”等雜木共計1335株,後各自移植於自家田地裡。開化檢察院當即與開化森林公安局進行溝通,兩天內對該39人的證據予以固定,對採挖的數量、樹種進行清點登記,同時要求村幹部配合做好取證工作,保護違法現場,並積極向村民釋法說理,杜絕此類行為再發生。

2月22日和23日,在開化縣檢察院和開化森林公安局的介入和包店村村幹部的反覆勸說下,39位村民意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積極主動把田地裡先前移植的雜木進行挖除,統一上繳至村裡處理。2月28日,開化縣檢察院向開化縣林業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對包店村39名村民未經審批擅自至集體山場採挖雜木的盜伐林木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理,同時在全縣展開摸排,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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