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破坏者“变身”环境保护践行者

浙江检察网开化讯 3月5日上午,开化县华埠镇青联村山场有几名村民在县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补种杉树、光皮桦等树苗,共计2000株。

据悉,2月18日,开化县检察院华埠基层检察室接到举报,称开化县金丰村包店30多名村民到华埠镇青联村集体山场偷挖树苗。开化检察院立即成立调查核实办案组,会同开化县森林公安局对采挖的人数、山场、树种、数量等情况多次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经调查,今年1月至2月期间,包店村39名村民在家无事,想着自己村以后可能会被拆迁征地,为了后期可能得到更多的补偿便先后到属于公益林的集体山场采挖“乌饭”、“季木”等杂木共计1335株,后各自移植于自家田地里。开化检察院当即与开化森林公安局进行沟通,两天内对该39人的证据予以固定,对采挖的数量、树种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求村干部配合做好取证工作,保护违法现场,并积极向村民释法说理,杜绝此类行为再发生。

2月22日和23日,在开化县检察院和开化森林公安局的介入和包店村村干部的反复劝说下,39位村民意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积极主动把田地里先前移植的杂木进行挖除,统一上缴至村里处理。2月28日,开化县检察院向开化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包店村39名村民未经审批擅自至集体山场采挖杂木的盗伐林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在全县展开摸排,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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