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法院 “零接觸” 9天化解長達5年糾紛案

“請當事人在手機上核對庭審筆錄和調解協議,如無異議請簽字,庭後法院將根據雙方提供的地址郵寄送達調解書,請注意接收。現在閉庭!”

3月11日上午11時,伴隨著莊嚴的法槌聲,潘集法院行政審判庭法官蔡路路成功調解一起勞務合同糾紛。

潘集法院 “零接觸”  9天化解長達5年糾紛案

該案從申請立案到開庭審理,再到簽字確認調解協議,雙方當事人均在家裡通過手機完成所有訴訟程序,潘集法院也僅用9天便“零接觸”化解了一起長達5年的糾紛。

潘集法院 “零接觸”  9天化解長達5年糾紛案

2013年,原告胡某某在被告李某軍和李某紅經營的粉煤灰綜合利用有限公司工作,兩被告未按約定支付勞務費,至2014年3月尚欠原告勞務費14608元,並於2015年2月7日兩被告給原告出具了欠條。原告經長期催要無果,疫情期間通過移動微法院向潘集法院提交立案申請。

潘集法院於3月2日立案,由行政審判庭庭長蘇志元任審判長,與審判員蔡路路、人民陪審員胡云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案。主審法官蔡路路瞭解發現被告李某紅現遠在江西,出於疫情防控需要和便於當事人訴訟考慮,法官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決定遠程開庭。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李某軍、李某紅共同給付原告胡某某勞務費14608元,從2020年6月底開始,每月給付1460.8元直至履行完畢為止。

原告為法院“零接觸”點贊:“真沒想到,不用出門,在家通過手機就能在線庭審了,既快速又便捷!”

(潘集法院 陳亞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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