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給補繳社保,自己補繳那部分的滯納金和利息由誰負擔?

順其自然142856261


題主提供的信息很清楚,公司與職工勞動關係明確,因公司應參未參或未及時足額給職工繳社保,現在公司要給職工補繳社保。補繳的社保由單位應繳部分和個人應繳部分,嚴格來說,單位應繳部分由單位出,個人應繳部分由個人出是最公平的,不過現實中什麼情況都有,有的是不論單位應繳還是個人應繳部分,一律由個人負擔;有的是考慮到職工的不容易,一律由單位負擔;還有的是重新協商個比例,個人拿大頭補繳。不管什麼方式都是為了解決補繳社保的問題。

那麼自已補繳的那部分的滯納金和利息該由誰負擔呢?

按規定,不按時繳納社保費,單位應繳部分產生滯納金,個人應繳部分產生利息。既然是單身不按時繳費才產生滯納金,為什麼要由個人承擔呢?嚴格來說,個人不應負擔補繳社保費的滯納金,應由單位承擔,個人應承擔應補繳部分的利息,這是最公平的。

不過公司給補繳社保,肯定也不是隻涉及你一人,看看大傢什麼意見,按道理公司該負擔,可萬一公司拿不出錢來怎麼辦?最好的辦法是先按公司的規定補繳了再說,因為遲補繳一天就有一天的滯納金,如果補繳了後感到委屈,還可以通過訴訟渠道來解決。


溫馨社保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需要進行認真的分析。因為補繳的形式也是多種多樣的,下面和大家來分享一下我的個人觀點。

第一,由於公司的原因造成的補繳,根據仲裁或是法院判決結果執行。

由於很多公司,在員工入職時,沒有按時為員工繳納社保,導致員工離職或是辭職時,將公司公司告到了勞動部門或是勞動仲裁部門,這種情況的過錯完全在於公司,員工是沒有任何責任的,而且還屬於受害者。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根據勞動仲裁或是法院的判決結果進行補繳,其個人繳納部分 的滯納金應根據仲裁結論或是法院的判決結果來執行。

第二,沒有明確判決結果的,由用人單位負責滯納金。

如果仲裁或是法院判決時,沒有明確個人繳納部分的滯納金由誰負責,但是判定用人單位過錯的,其個人教案部分滯納金應由用人單位負責,由於個人賬戶減少的利息,用人單位是否要負責,應當根據判決結果來認定,如果判決結果沒有明確認定,可提請仲裁部門重新認定。因為個人賬戶的記賬利息是比較高,每年大約在8%左右,是定期存款的2倍左右,這部分資金也是不少的。

第三,公司和個人協商同意補繳社保費用的,滯納金和利息部分也只能通過協商來確定。

如果公司沒有按時為員工繳納社保,員工提出訴求後,與公司達成了補繳的協議,其滯納金和個人利息部分很多地方是可以和社保部門協商的。社保部門從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角度出發,對所欠社保的滯納金可以根據情況進行全部或是部分豁免;如果社保不能豁免的,對於個人繳納部分的滯納金,從常規來講,是公司違法在先,應當由公司來繳納,如果公司只負擔公司繳納部分的滯納金,那個人部分自己承擔也是可以的,關鍵要看是否能達成補償協議,如果因為個人繳納部分滯納金,利息等雙方協商不成,有可能因小失大,這是勞動者需要關注的。

總之,由於用人單位的失誤,導致沒有及時為員工繳納社保或是欠繳的,由於用人單位有錯在先,通常情況下,用人單位都應當承擔個人繳納部分滯納金和相應的資金利息;但是如果通過協商勞動者志願承擔的,可由勞動者進行承擔。


幫兄愛唱歌


題主的問題原則上應該由公司來補繳自己那部分的滯納金和利息。

出現這種狀況,一般都是因為公司沒有及時給員工辦理社保,後來受到國家保險法的約制,不得不去補繳。



由於拖得太久了,就產生滯納金和利息。大城市裡,職工繳費基數大,滯納金和利息累計起來比保費還要高,個人補交部分,壓力增大。 那怎麼來解決這一問題?

有些單位和員工協商,個人部分補繳的滯納金和利息由員工承擔,否則就不給補繳社保。

有的員工們眼看著要退休了,為了拿到退休金和各項相應的保障,只得認了,咬牙自己交費。



一些大公司在監管部門的壓力下,也會承擔相應責任,自覺遵守保險法而把個人部分的滯納金和利息給繳了。

在這樣的公司工作,也算是員工的一種福分了,畢竟,大樹底下好乘涼,享受的各種待遇也要比那些在不景氣的小公司好得多。

經營差的公司,自身都勉強存活下來,要是再讓其承擔個人部分的滯納金和利息,公司就面臨倒閉的風險。一旦這樣,就會有一大批人失業。



一部分下崗職工,只需補繳下崗後的社保,之前的都要由單位來承擔。

被裁員的公司,估計也面對著各種不如意的狀況。在這樣骨感的現實下,此類問題在很多公司都存在,解決起來也很麻煩,所以一些員工也就只得接受現實,自己承擔滯納金和利息。



個人掛靠單位的員工,只能個人補繳所有社保。

這樣的員工,其實不享受用人單位的所有待遇,他們之間只是一種彼此利益的關係。

總之,按著法律法規來講,由單位原因,造成的補繳社保而產生的相關費用,讓員工自己承擔是違法操作。


依蘭522


樓主您好,公司給補交社保,自己補交的那一部分的滯納金和利息該由誰負擔?如果說你的公司補交社保,那麼自己補交那一部分的錢是由你個人來完全支出的,但是由此所產生滯納金的費用應該由工作單位來承擔,因為造成社保中斷的情形是由於工作單位來造成社保的中斷,所以說滯納金的費用應該完全由工作單位來進行承擔。

那麼個人所承擔自己的社保費用,大概是交費總額的1/3左右,剩餘的2/3應該是由企業單位來承擔,這樣一來的話才能夠正常完成自己的社保,補交待遇,如果說個人所承擔的這部分費用已經從個人的工資當中扣除的話,那麼就不應該再重複的由個人來進行交納了,所以說有沒有從個人的工資當中扣除,這是一個前提條件。

在補交的過程中由此產生的滯納金,包括甚至來講勞動監察部門開出的一些罰單,那麼這部分費用都應該由所有的企業單位來承擔,所以說企業單位對於不正常繳納社保待遇,可能在今後補交的過程中會承擔一個更大的繳費成本,對企業單位來說是得不償失的,所以我們作為企業單位來講,儘量的還是要選擇正常的交費,對於企業單位來說還是比較合適的。


懂社保


樓主您好,公司給補交社保,自己補交的那一部分和滯納金和利息應該由誰來負擔?如果說你作為企業的在職職工,並且是在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補交的個人社保,那麼很明顯是由於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沒有及時的來給你交納社保,而造成社保補交的情形出現,所以說這個補交的情形那麼很明顯,是要由公司來進行承擔滯納金和利息的費用。

因為作為企業單位來說,無條件的給自己的員工來交納社保,它是法定的責任和義務,一旦出現中斷的情形,那麼必須由企業單位出面來進行補交,當然在補交的過程中,由於沒有按照當年度的補交完成自己的正常社保交納可能就要造成交納滯納金的一個情形,那麼這個滯納金的費用必須由公司來進行承擔。

所以說作為工作單位來講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正常的按照當年度的時間來完成員工的社保交納,那麼這樣的話就不會形成滯納金的費用,相對來說作為企業單位來講,它的成本會更低一些,並且有些單位如果說要申請補交,可能在繳納滯納金的基礎上,還需要承擔一部分的罰金,因為有些地區對於這個社保的監管比較嚴,雖然說是可以補交,但是可能企業單位還需要承擔額外的一筆罰金,所以說這種做法是得不償失的。


社保小達人


路人蟻:聊社保,侃商保,說財經,專業答疑,感謝關注

1一般來說員工和企業建立僱傭合同關係,企業就需要給員工購買社保。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參保,社保也是企業經營的一個人力成本,只有員工辭職或者到了退休年齡,企業才能合理合法不給員工買社保。

2 如果出現企業在僱傭期間,沒有給員工買社保,造成員工社保福利損失,那麼就需要企業來進行補交社保,並且支付相關滯納金和利息。但現實中,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情況也是常見的,這個時候需要通過和單位協商和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3如果勞動仲裁解決,那麼侃最終的判定,如果是企業單位的過失,那麼全部費用,包括補交產生的滯納金和利息。如果沒有勞動仲裁,而是企業和員工協商,那結果也能是,企業負責補交企業的部分,個人補交個人的部分,至於滯納金和利息,按照雙方協商定,或者對半55分。


路人蟻


公司給補繳社保,個人承擔部分利息與滯納金由公司承擔


人走茶涼150471743


單位承擔,我社保案贏了就是這樣的


用戶2269455541994


社保的滯納金只有一部分。

一般在實際操作中會分原因。

總之就是看是因為誰的原因造成的漏繳或晚交。

如果是企業沒按規定,入職就交,或是企業確認基數低了需要補交,總之企業或公司辦事人員造成的,需要補繳,滯納金都由企業負責承擔。

但如果是個人沒有及時提供需要的信息,或上家公司晚減員造成的無法及時繳交,滯納金就由個人承擔。


西西亞


需要確定補交的過失方,如果是因為公司的原因,那麼自己補交那部分的滯納金和利息應該由公司支付。


分享到:


相關文章: